矿井机电设备检测检验 招标公告
矿井机电设备检测检验 招标公告
公开询价文件
项目编号:********ZH-01
采购项目:矿井机电设备检测检验
定做人:中煤能源新疆天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2020年10月6日
第一部分 公开询价公告
中煤能源新疆天山煤电公司决定采用公开询价方式对矿井机电设备检测检验,我们诚恳地邀请合格的(单位)参加。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开询价项目编号:********ZH-01
二、公开询价项目:矿井机电设备检测检验
三、公开询价网址:http://www.zmzb.com
四、公开询价时间:2020年10月 7日10 点
五、接受地点:中煤能源新疆天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106煤矿。
六、响应人请在“中煤招标网”、网址http://www.zmzb.com上报名。
注意事项说明:该项目为公开询价项目,响应人在规定时间网上报名,然后在2020年10月13日19点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邮寄或送达到接受地点,未在开标时间前邮寄或送达纸质响应文件的视为放弃。
如贵公司未在“中煤招标网”注册,但有意愿参与本次询价活动,请将“附件6参与询价回执单”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7@qq.com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3日19点
七、定做人通讯资料:
标书邮寄地址:新疆昌吉州呼图壁县106办事处
联系人:张恒电话:186*****003邮编:831200
项目技术咨询联系人:张恒
第二部分 响应人须知
一、总则
1.本文件适用于中煤能源新疆天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的公开询价。
2.响应人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审核,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甲级资质注册资本1000(含)以上万元人民币;乙级级资质注册资本800(含)以上万元人民币;响应人须具有新疆地区乙级检测资质、新疆地区以外省份需甲级相关资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根据具体项目提出要求)
3.在询价过程中发现响应人相互串通、联合哄抬报价、违反询价纪律等行为,经查实后,定做人将取消其本次询价资格及以后我公司采购业务的参与资格。
4.响应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应能满足本公开询价文件中《技术规范书》、《主要合同条款》的相应要求。
5.响应人对本文件核阅后,如对某些条款有异议,可在公开询价响应文件中予以说明;如未作说明,视作全部接受,一旦成交即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提出变更。
6.本公开询价文件的解释权属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机电管理部。
二、公开询价文件
1.公开询价文件组成:(1)公开询价公告;(2)响应人须知;(3)技术要求;(4)主要合同条款;(5)附件。响应人应仔细阅读公开询价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如果响应人未按公开询价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提交的响应文件没有对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那么响应人将承担其风险,并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
2.公开询价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公开询价文件进行澄清的响应人,均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期前联系“项目技术咨询联系人”,“项目技术咨询联系人”要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寄送(或传真通知)响应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3.公开询价范围:矿井机电设备检测检验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1.响应函
2.公开询价产品的报价单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价扫描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承诺书及详细技术资料和其他有关文件和相关资料
6.提交近三年来的新疆地区的相同煤矿检测业绩
四、报价要求
1.报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响应单位根据检测范围、内容分别报价,报价包括总价和分项报价。
2.报价为货物到达定做人指定地点的含税(6%增值税)、含运费等价格。
3.响应人所报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特殊情况约定按合同条款执行。
4.报价中若单价和总价之间有差异,则以总价为准。
5.响应文件以纸质版形式。
五、评审
1.询价小组成员由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人员组成。询价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审和比较,直到评审结束,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文件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意见等,均不向响应人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2.询价小组对响应人提供的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对超出经营范围、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证件是否真实,技术或服务是否满足公开询价文件要求等未实质上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响应人提供虚假证件或技术文件及服务不能满足公开询价文件要求的将被取消其资格。
3.询价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对实质上响应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对响应文件提出的产品质量、样品质量、企业信誉、价格、付款方式、服务、交货情况等内容逐项进行综合评估。
4.询价小组综合各评审成员评估情况,向定做人提交评议报告,提出成交候选人推荐名单。
六、确定承揽人
定做人根据询价小组的推荐情况确定承揽人,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承揽人,告知其已被接受。
七、签订合同
确定为承揽人的响应人在约定的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与定做人签订合同。
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
一、技术及质量要求符合以下标准:
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
二、价格:
合同价格为含税到货价(含6%的增值税、运输等检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不再变更。
三、检验周期及地点:
1.检验周期:一年。
2.检验地点:中煤能源新疆天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四、付款方式:因检验周期为1年,付款方式为每批检测完成提供检验报告并提供所检设备全额发票付90%,1年后付所有质保金。
六、违约责任:
1.承揽人没有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测任务,每逾期一日扣除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0%);由此给定做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承揽人应全额赔偿。
2.所检设备到期后,承揽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派人到达现场,承揽人未按本合同提供服务,则为违约,由承揽人向定做人支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给定做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定做人的直接经济损失。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定做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索赔:因承揽人提供的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承揽人承担。
九、检验项目:
新疆天山公司矿井机电设备检测检验统计表(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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