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证粉碎机的 招标公告

居民身份证粉碎机的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宏昆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居民身份证粉碎机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单位,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供应商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4)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类似项目服务经验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6)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居民身份证粉碎机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5-2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16台居民身份证粉碎机(含以上所有软件功能),交货期20天。所有设备免费质保1年。

5、交付地址:合同约定的时间

6、交付日期:交货期20日历天。所有设备免费质保1年。

7、采购预算金额:800000.00元(国库资金:80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面向所有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投标人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要求标准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9、最高限价:800000

10、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的时间

11、项目联系人:张淳

12、电话:138*****031

1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0-10-09 10: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10-16 10: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2、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3、投标单位提供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点击“信用服务”项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复印件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以后时间)。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10-09 10:00:00至2020-10-15 10: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投标单位在网上成功上传资料后应于2020年10月9日至2020年10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至上海市共和新路638号5楼接受现场审核,逾期报名将不再审核,审核通过完成报名手续并领取招标文件,同时可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浏览电子版招标文件。现场审核需携带上述上传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授权委托书原件不退还)。招标文件费1000元/份(现金),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0-10-29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0-10-29 10: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共和新路638号5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投标文件五份(纸质文件,一正肆副)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2)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3)本次开标采用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标方式,投标单位带好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及笔记本电脑。

六、发布公告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培训,答疑,收费等相关内容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本部)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宏昆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胶州路415号 地址:共和新路638号5楼
邮编:200040 邮编:200071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人:张淳
电话:******** 电话:138*****031
传真:******** 传真:********
附件信息:
附件1: ********06" target="_blank">【需求】居民身份证粉碎机.zip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粉碎机 身份证 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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