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苏湖铁路站前Ⅵ标经理部砂石料 招标公告
沪苏湖铁路站前Ⅵ标经理部砂石料 招标公告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沪苏湖铁路站前Ⅵ标项目经理部砂石料采购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编号:ZTEJHSH-竞-202002)
采购人: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沪苏湖铁路站前Ⅵ标项目经理部
二〇二〇 年 十 月
目录
********5">第一章 谈判邀请书.... 3
********7">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7
********8">第三章 技术规格书.... 23
********9">第四章谈判方法与程序.... 24
********0">第五章 合 同.... 27
********1">第六章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格式.... 28
第一章谈判邀请书
谈判编号:ZTEJHSH-竞-202002
现邀请贵单位参与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沪苏湖铁路站前Ⅵ标项目经理部砂石料竞争性谈判采购。
1.项目概况与谈判采购内容
1.1采购条件: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沪苏湖铁路站前Ⅵ标项目经理部的款项实行按月集中支付。本次采购项目施工单位已确定,因工程施工需要,现对项目物资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1.2项目概况:见附件一。
1.3谈判采购内容:物资品牌、牌号、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见附件四。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具体资格要求、具备业绩,详见(附件二)。
3.谈判文件的发放及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3.1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
3.2竞争性谈判文件售卖时间:2020年10月9日9:30起至2020年10月14日18时00分。潜在报价人请于本时间内完成购买标书相关的所有工作,包括:报价包件、汇入标书费。如未按时完成,后果自负。请将竞争性谈判回执表(附件三)、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联系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件发至承办人联系电子邮箱。采购人将根据报名及标书费汇入情况发放谈判文件。
3.3 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每包件)售价见附件二,售后不退。报价人必须从报价单位银行账户汇出,汇款单位名称与报价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供应商须于2020年10月19日9:30~10:00间,到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唐明路666号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沪苏湖铁路站前Ⅵ标项目经理部,对谈判文件进行确认,并向采购人分别递交以下资料,响应谈判要求:
(1)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编制格式及要求完全遵照第六章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格式)。
(2)首次谈判报价函(编制要求及格式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4.资格审查
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评审。
各响应谈判的供应商必须慎重编制填报《首次谈判报价函》,首次谈判报价开启后,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有3家及以上供应商参与报价的,报价排名最后一名供应商采购人将拒绝其参加后续谈判,不进行资格审查。
对供应商递交但未进行资格审查及审查未通过的资格审查文件,采购人均不予退还。
5.通知谈判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告知其参加谈判。
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告知审查结果并拒绝其参加后续谈判。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沪苏湖铁路站前Ⅵ标项目经理部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唐明路666号
联 系 人:向松林、颜强;
邮箱:********2@qq.com
账户名: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沪苏湖铁路站前Ⅵ标项目经理部
账号:31050 16739 00000 01056
开户行:建行上海天目东路支行
行号:105 2900 67015
(标书款、投标保证金从基本户汇出,公对公转账;标书款请备注“标书款”字样,投标保证金请备注“投标保证金”字样,在备注栏请标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沪苏湖铁路站前Ⅵ标项目经理部2020年10 月
附件一
项目概况
序号 |
|
项目全称 |
|
项目概况(详细) |
|
项目通讯地址 |
|
所属单位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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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沪苏湖铁路站前Ⅵ标项目经理部 |
|
新建上海经苏州至湖州铁路站前工程(不含先期开工段)HSHZQ-6标段,包括松江南站相关工程、客整所机务折返段、维修工区、石湖荡站及货场(即“一站两场”)。正线3.182km(路基2.893km、桥梁0.289km),沪昆松江改线2.325km(路基2.167km、桥梁0.158km),一站两场相关工程,本段全部有砟轨道,铺轨基地1处,全线铺轨工程。 |
|
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唐明路666号 |
|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
|
附件二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招标文件售价、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资格要求(一)
序号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最高限价总价(万元)(含税) |
包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1 |
水洗碎石(普高料) |
SS-01 |
吨 |
50000 |
703.08 |
500 |
3 |
2 |
水洗碎石(普高料) |
SS-02 |
吨 |
100000 |
1406.16 |
1000 |
5 |
投标人资格要求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须具备投标物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日供货能力不得低于3000吨,月供货能力不得低于20000吨。 3.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在中国中铁或中铁二局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厂或代理商具有取得资质认定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5.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注册未满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告及报表)。 6.本次采购设置有最高限价,若超过该限价,则视为响应报价无效。 7.货物需提供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资源税(如果有)等所有税费,税率为3%。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运输能力:具备充分的汽运和船运的运输保障能力,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供应商考虑不少于总量1/3的汽车运输。汽车运输直卸到指定拌合站料仓。剩余部分考虑船运到拌合站指定码头。 |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招标文件售价、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资格要求(二)
序号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最高限价总价(万元)(含税) |
包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1 |
河砂 |
HS-01 |
吨 |
50000 |
806.82 |
500 |
3 |
2 |
河砂 |
HS-02 |
吨 |
100000 |
1613.64 |
1000 |
5 |
投标人资格要求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须具备投标物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日供货能力不得低于3000吨,月供货能力不得低于20000吨。 3.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在中国中铁或中铁二局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取得资质认定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若国家无相关要求的除外)。 5.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注册未满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告及报表)。 6.本次采购设置有最高限价,若超过该限价,则视为响应报价无效。 7.货物需提供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资源税(如果有)等所有税费,税率为3%。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运输能力:具备充分的汽运和船运的运输保障能力,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供应商考虑不少于总量1/3的汽车运输。汽车运输直卸到指定拌合站料仓。剩余部分考虑船运到拌合站指定码头。 |
附件三
竞争性谈判报名表
招标编号:
投标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人联系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法人委托人 |
||
投标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传 真 |
电子邮箱 (必填) |
||
1.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电子版 2.申请投标包件: 3.其它说明: 投标人(公章) 年月日 |
附件四
需求明细表1
采购人名称: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谈判编号: ZTEJHSH-竞-202002包件号:SS-01
工程项目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定货要求 |
质量标准技术要求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详细地址 |
交货条件 |
交货状态 |
交货期 |
备注 |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沪苏湖铁路站前Ⅵ标项目经理部 |
水洗碎石(普高料) |
5~16mm |
- |
见技术规格书 |
15000 |
吨 |
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闽塔路118号(联系人:蒋东生 |
落地交货(船运到拌合站码头,汽运到拌合站料仓) |
过磅计量验收合格 |
2020.10 |
|
水洗碎石(普高料) |
16~31.5mm |
35000 |
吨 |
||||||||
合计 |
50000 |
吨 |
注:1、表中为理论数量,最终数量以实际过磅交货为准,使用单位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以上规格数量进行调整。
2、交货时间及地点具体以使用单位的书面传真通知为准。
3、本包件结算、付款方式:采用银行电汇转账支付,合同“买方”在结算后30天内支付该批货款的80%;60天内付至95%;质保金5%,质保期为结算后6个月支付。
4、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资源税在内的所有税费。
5、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合同双方结算价格按照不含税价格不变,税率按国家规定调整,即增值税税率调整后的含增值税合同单价=本合同不含税单价+本合同不含税单价*调整后税率。
采购人名称: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谈判编号: ZTEJHSH-竞-202002包件号:SS-02
工程项目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定货要求 |
质量标准技术要求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详细地址 |
交货条件 |
交货状态 |
交货期 |
备注 |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沪苏湖铁路站前Ⅵ标项目经理部 |
水洗碎石(普高料) |
5~10mm |
- |
见技术规格书 |
25000 |
吨 |
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闽塔路118号(联系人:蒋东生 |
落地交货落地交货(船运到拌合站码头,汽运到拌合站料仓) |
过磅计量验收合格 |
2020.10 |
|
水洗碎石(普高料) |
10~20mm |
50000 |
吨 |
||||||||
水洗碎石(普高料) |
16~31.5mm |
25000 |
吨 |
||||||||
合计 |
100000 |
吨 |
注:1、表中为理论数量,最终数量以实际过磅交货为准,使用单位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以上规格数量进行调整。
2、交货时间及地点具体以使用单位的书面传真通知为准。
3、本包件结算、付款方式:采用银行电汇转账支付,合同“买方”在结算后30天内支付该批货款的80%;60天内付至95%;质保金5%,质保期为结算后6个月支付。
4、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资源税在内的所有税费,税率为3%。
5、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合同双方结算价格按照不含税价格不变,税率按国家规定调整,即增值税税率调整后的含增值税合同单价=本合同不含税单价+本合同不含税单价*调整后税率。
采购人名称: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谈判编号: ZTEJHSH-竞-202002包件号:HS-01
工程项目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定货要求 |
质量标准技术要求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详细地址 |
交货条件 |
交货状态 |
交货期 |
备注 |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沪苏湖铁路站前Ⅵ标项目经理部 |
河砂 |
中粗 |
- |
见技术规格书 |
50000 |
吨 |
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闽塔路118号(联系人:蒋东生 |
落地交货落地交货(船运到拌合站码头,汽运到拌合站料仓) |
过磅计量验收合格 |
2020.10 |
|
合计 |
50000 |
吨 |
注:1、表中为理论数量,最终数量以实际过磅交货为准,使用单位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以上规格数量进行调整。
2、交货时间及地点具体以使用单位的书面传真通知为准。
3、本包件结算、付款方式:采用银行电汇转账支付,合同“买方”在结算后30天内支付该批货款的80%;60天内付至95%;质保金5%,质保期为结算后6个月支付。
4、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资源税在内的所有税费,税率为3%。
5、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合同双方结算价格按照不含税价格不变,税率按国家规定调整,即增值税税率调整后的含增值税合同单价=本合同不含税单价+本合同不含税单价*调整后税率。
采购人名称: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谈判编号: ZTEJHSH-竞-202002包件号:HS-02
工程项目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定货要求 |
质量标准技术要求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详细地址 |
交货条件 |
交货状态 |
交货期 |
备注 |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沪苏湖铁路站前Ⅵ标项目经理部 |
河砂 |
中粗 |
- |
见技术规格书 |
100000 |
吨 |
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东夏村夏庄(联系人:蒋东生 |
落地交货落地交货(船运到拌合站码头,汽运到拌合站料仓) |
过磅计量验收合格 |
2020.10 |
|
合计 |
100000 |
吨 |
注:1、表中为理论数量,最终数量以实际过磅交货为准,使用单位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以上规格数量进行调整。
2、交货时间及地点具体以使用单位的书面传真通知为准。
3、本包件结算、付款方式:采用银行电汇转账支付,合同“买方”在结算后30天内支付该批货款的80%;60天内付至95%;质保金5%,质保期为结算后6个月支付。
4、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资源税在内的所有税费,税率为3%。
5、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合同双方结算价格按照不含税价格不变,税率按国家规定调整,即增值税税率调整后的含增值税合同单价=本合同不含税单价+本合同不含税单价*调整后税率。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 款 名 称 |
|
编 列 内 容 |
|
谈判编号 |
|
ZTEJHSH-竞-202002 |
|
采购人 |
|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沪苏湖铁路站前Ⅵ标项目经理部 |
|
谈判内容 |
|
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物资清单》 |
|
谈判代表授权委托书要求 |
|
必须按谈判文件规定格式提交对谈判代表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加盖公章 |
|
资格审查要求 |
|
纸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1份,按第六章“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资料,需证明其完全符合竞争性谈判邀请书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否则不予通过资格评审,采购人将拒绝其参与谈判。 |
|
首次谈判报价函要求 |
|
纸质1份,须按本须知附件二要求的格式填制完整并签字盖章齐全。 呈递每包件须单独密封,封套上写明供应商名称、竞争性谈判采购编号、包件号及首次报价函字样。 |
|
最终谈判报价函要求 |
|
纸质1份,须按本须知附件六要求的格式填制完整并由谈判代表签字齐全。 呈递每包件须单独密封,封套上写明供应商名称、竞争性谈判采购编号、包件号及最终报价函字样。 |
|
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资料编制要求 |
|
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资格审查文件、首次谈判报价函、最终谈判报价函等资料内容),应清晰可辨、连续编码、不得涂改;若资格审查等相关资料本身存在涂改痕迹的,需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 |
|
谈判时间、地点 |
|
见谈判邀请书 |
|
是否授权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
|
否 推荐1-3名成交候选人 |
|
履约担保 |
|
本次招标履约保证金分为两部分: 1、常规保证金.合同总价2%的履约保证金; 2、追加保证金.当卖方中标价格低于招标人所接受的所有投标报价平均值85%时,卖方中标金额与该值的差额作为追加保证金。买方将根据卖方供应实际量按比例将此部分追加保证金分批返还予卖方。 3、上述两项履约保证金总额不超过每个包件中标金额的5%。总额不超过50万元。卖方应在合同签订前5个工作日内提交。 4、履约担保的形式:电汇现金或履约保函。 |
|
报价有效期 |
|
开启响应文件起90日。 |
|
“竞争性谈判采购物资清单”说明 |
|
“竞争性谈判采购物资清单”中的数量、交货地点和交货起止日期是根据施工图纸和施工组织方案进行初步测算得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因工程变更等因素引起施工图纸和施工组织方案发生变化,从而导致需要履行的上述表格中的数量、交货地点和交货起止日期发生变化;如发生变化,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供货结算以双方实际签认数量为准。 |
|
谈判报价要求 |
|
1、结算采用固定单价,一票制结算。税率为3%。 2. 供应商在参与竞争性谈判过程中,对每一物资包件的最终谈判报价不得高于其首次谈判报价。高于其首次谈判报价的供应商属于无效报价,采购人将拒绝其谈判报价。 3.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技术规格要求报价,报价规格型号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将视为恶意报价,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首次谈判总报价一致的供应商按照其注册资本由大到小进行谈判总报价排名。 5.本次采购设置有最高限价。最终报价超最高限价的招标人不予接受。 |
|
合同签订 |
|
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提到的“采购人”为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沪苏湖铁路站前Ⅵ标项目经理部,“买方”为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各中标人与各包件对应的“买方”签订供货合同,发票开具单位为:“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签章为“为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沪苏湖铁路站前Ⅵ标项目经理部章”。 |
|
其他 |
|
如果正本、电子版(U盘)的报价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
|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见谈判邀请书。
1.2 谈判内容、技术要求、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见竞争性谈判采购物资清单。
1.3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谈判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4 保密:参与谈判活动的各方应对谈判文件和谈判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5转让供应:谈判物资不允许部分或全部转让供应。
2. 谈判文件组成
2.1谈判邀请书
2.2供应商须知及须知附件
2.3技术规格书
2.4谈判方法
2.5合同
2.6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格式
3. 谈判报价
3.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谈判邀请书响应谈判的相关要求,向采购人递交首次谈判报价函。
3.2供应商经谈判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及谈判方法相关要求,向采购人递交最终谈判报价函。最终谈判报价不得高于首次谈判报价。
3.3谈判报价函在采购人授予合同前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撤销。
4. 签约担保、履约担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签订合同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根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和最终谈判报价函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签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6. 纪律和监督
6.1 开展谈判时的纪律要求
在整个谈判过程中,所有参加谈判活动的人员,包括谈判小组成员、供应商谈判代表均必须遵守以下纪律要求:
(1)在谈判小组指定的区域内活动,不得离开指定区域。
(2)谈判小组成员在整个谈判过程中不得对外联系;供应商谈判代表需要对谈判报价进行沟通汇报时,必须在监督人的见证下对外联系。
(3)谈判小组成员、供应商谈判代表不得在谈判会场之外谈论任何与谈判活动有关的事宜。
(4)采购人不得泄漏谈判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5)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谈判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谈判。
6.2 对违纪的处理
6.2.1 谈判小组成员、工作人员违反上述纪律要求,由谈判小组长立即停止其参与谈判活动的资格。
6.2.2 供应商代表违反上述纪律要求,由谈判小组长立即宣布取消该供应商参与谈判活动的资格。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争性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资格审查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供应商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5)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8.相关资料格式见本须知附件。
须知附件一:
谈判代表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名称)合法授权(谈判代表姓名、性别、职务、身份证号)作为我方参加(采购人名称、谈判编号、物资名称)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的谈判代表,全权代表我方参加该竞争性谈判的全部活动。该谈判代表的代理权限为:签认采购人提供的文件、谈判中重新报价和提出我方成交条件并签认,签署我方递交的文件。代理期限至采购人授予合同之日。该谈判代表的联系电话为:。
授权单位(公章):(供应商名称)
谈判代表(签字):
年月日
附:谈判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须知附件二: 首次谈判报价函
(采购人名称):
报价人名称: 项目名称: 谈判编号: 包件号: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标准或图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不含增值税价 |
增值税 |
含增值税价 |
出厂(库)地点 |
交货地点 |
运输方式 |
运距(km) |
备注 |
|||||
出厂(库)单价(元/吨) |
运费单价(元/吨) |
不含增值税到工地单价(元/吨) |
不含增值税出厂(库)合价(元) |
不含增值税到工地合价(元) |
增值税税率(%) |
增值税额(元) |
含增值税到工地合价(元) |
|||||||||||
1 |
2 |
3 |
4=2+3 |
5=1×2 |
6=1×4 |
7 |
8=7×6 |
9=6+8 |
||||||||||
1 |
||||||||||||||||||
2 |
||||||||||||||||||
3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含增值税到工地合价总计(人民币大写):
发票要求:
投标人名称 (加 盖 公 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须知附件三:
供应商最终谈判报价需注意事项
谈判编号:
各供应商代表:
谈判小组经评审供应商首次报价函后,结合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提出以下最终谈判报价需注意事项,请认真阅知理解,在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本注意事项要求,作出你方的最终报价。若有不清楚有及存异议的疑问,请书面提出《竞争性谈判条件存疑事项》,谈判小组将进行统一答疑。
1.
2.
谈判小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时分
须知附件四:
竞争性谈判条件存疑事项
谈判编号:
我方已充分阅知并理解《供应商最终谈判报价需注意的事项》,现对此注意事项及《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的内容确定:
□ 不存在疑问。
□ 仍存在以下疑问:
1.
2.
(空白处及背面均可填写,背面填写的需在背面也签署单位名称及谈判代表姓名。)
单位名称:
供应商谈判代表签字:
年月日时分
须知附件五:
最终谈判报价答疑
谈判编号:
经谈判小组研究评审,现对所有供应商谈判代表提出的《竞争性谈判条件存疑事项》答复如下:
1.
2.
……
谈判小组成员签字:
年月日:时
供应商代表签字:
须知附件六:最终谈判报价函
(采购人名称):
我方已阅知并完全认可采购人谈判编号为的谈判文件要求,在本包件首次谈判总报价为元的基础上对本包件的物资做出如下最终报价:
报价人名称: 项目名称: 谈判编号: 包件号: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标准或图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不含增值税价 |
增值税 |
含增值税价 |
出厂(库)地点 |
交货地点 |
运输方式 |
运距(km) |
备注 |
|||||
出厂(库)单价(元/吨) |
运费单价(元/吨) |
不含增值税到工地单价(元/吨) |
不含增值税出厂(库)合价(元) |
不含增值税到工地合价(元) |
增值税税率(%) |
增值税额(元) |
含增值税到工地合价(元) |
|||||||||||
1 |
2 |
3 |
4=2+3 |
5=1×2 |
6=1×4 |
7 |
8=7×6 |
9=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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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2 |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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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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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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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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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含增值税到工地合价总计(人民币大写):
发票要求:
投标人名称 (加 盖 公 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附件七:
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名称):
你方参加(单位名称)(谈判编号、物资品种、包件号)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你方谈判代表于 年 月 日 时 分签署的最终谈判报价函已被我方接受。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15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合同。
特此通知。
采购人(盖单位公章):
采购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
须知附件八:
成交通知确认书
(采购人名称):
你方于年月日发送的《成交通知书》已收悉。我方将在规定时间前来办理签订合同事宜。
特此确认。
成交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须知附件九:
成交结果通知书
(未成交的供应商名称):
(单位名称)(谈判编号、物资品种、包件号)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活动已经结束。我方已接受(成交供应商名称)的最后《最终谈判报价函》,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采购人(盖单位公章):
采购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
第三章 技术规格书
河砂
1.招标物资名称
天然河沙
用于桥梁工程应满足TB14684-2011《建筑用砂》、TB10424-2018《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中的相关规定:
2.技术要求
序号 |
|
检验项目 |
|
技术要求 |
|
检验方法 |
|
1 |
|
颗粒级配 |
|
符合TB10424-2018表6.2.3-1Ⅱ区级配要求 |
|
按TB16484检验 |
|
2 |
|
含泥量 |
|
≤2.0% |
|
按TB16484检验 |
|
2 |
|
泥块含量 |
|
≤0.5% |
|
按TB16484检验 |
|
3 |
|
云母含量 |
|
≤0.5% |
|
按TB16484检验 |
|
4 |
|
轻物质含量 |
|
≤0.5% |
|
按TB16484检验 |
|
5 |
|
有机物含量 |
|
浅于标准色 |
|
按TB16484检验 |
|
8 |
|
吸水率 |
|
≤2% |
|
按TB16484检验 |
|
9 |
|
坚固性 |
|
≤8% |
|
按TB16484检验 |
|
10 |
|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 |
|
≤0.5% |
|
按TB16484检验 |
|
11 |
|
Cl-含量 |
|
≤0.02% |
|
按TB16484检验 |
|
细度模数应在2.6~3.0的II区中砂且为优质河砂
细骨料的快速砂浆棒膨胀率应小于0.30%;梁体、轨道板、轨枕、接触网支柱构件中使用的粗骨料的快速砂浆棒膨胀率应小于0.20%。检验按TB/T3275-2018进行。
3.检验规则
(1)均按TB/T14684-2011的规定进行。
(2)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按TB10424-2018的规定进行。
4.运输和贮存
河砂在运输和贮存时不得混入杂物,同时应在指定料仓待检。
5、进场验收
进场时物资人员初验、试验人员复验,若含泥量、泥块含量、级配不合格,直接退场。
碎石
1.招标物资名称
碎石
应满足TB14685-2011《建筑用碎石、卵石》、TB10424-2018《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2.技术要求
序号 |
|
检验项目 |
|
技术要求 |
|
检验方法 |
|
1 |
|
颗粒级配 |
|
符合TB10424-2018表6.2.4-1级配要求 |
|
按TB16485检验 |
|
2 |
|
针片状颗粒总含量 |
|
≤5% |
|
按TB16485检验 |
|
3 |
|
含泥量 |
|
≤0.5% |
|
按TB16485检验 |
|
4 |
|
泥块含量 |
|
≤0.2% |
|
按TB16485检验 |
|
5 |
|
岩石抗压强度 |
|
母岩与混凝土强度等级之比不应小于2.0 |
|
按TB16485检验 |
|
6 |
|
吸水率 |
|
<2% |
|
按TB16485检验 |
|
7 |
|
紧密空隙率 |
|
≤40% |
|
按TB16485检验 |
|
8 |
|
坚固性 |
|
≤5%(预应力混凝土结构) |
|
按TB16485检验 |
|
9 |
|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 |
|
≤0.5% |
|
按TB16485检验 |
|
10 |
|
Cl-含量 |
|
≤0.02% |
|
按TB16485检验 |
|
11 |
|
有机物含量(卵石) |
|
浅于标准色 |
|
按TB16485检验 |
|
12 |
|
压碎指标 |
|
≤10 |
|
按TB16485检验 |
|
粗骨料的快速砂浆棒膨胀率应小于0.30%;梁体、轨道板、轨枕、接触网支柱构件中使用的粗骨料的快速砂浆棒膨胀率应小于0.20%;不得使用具有碱--碳酸盐反应的粗骨料,其岩石柱膨胀率应小于0.10%。检验按TB/T3275-2018进行。
3.检验规则
(1)均按TB/T14685-2011的规定进行。
(2)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按TB10424-2018的规定进行。
4.运输和贮存
碎石在运输和贮存时不得混入杂物,同时应在指定料仓待检。
5、进场验收
进场时物资人员初验、试验人员复验,若含泥量、泥块含量、级配、压碎值、针片状不合格,直接退场。
注:如需求明细表中的交货方式与技术规格书中的不一致的,以需求明细表中的为准。
第四章 谈判方法与程序
一、谈判方法与程序
1.谈判成交原则
本次谈判按通过资格评审,且最终谈判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该包件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的原则进行。
2.谈判小组
谈判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以及管理、技术、经济、财务、法律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谈判小组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
3.现场谈判流程
采购人代表、记录人、所有供应商谈判代表参加。
3.1供应商谈判代表提交《谈判代表授权委托书》并签到。
3.2供应商分别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首次谈判报价函》。
3.3当众开启《首次谈判报价函》,宣布供应商名称、首次谈判总报价及签约担保金的递交情况,记录在《开启谈判报价函记录表》上,供应商谈判代表在《开启谈判报价函记录表》上签字。
3.4供应商代表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在指定区域内活动,不得交流或随意外出。
3.5谈判小组根据各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对其进行资格评审,超限价的供应商将不进入资格评审程序,其谈判资格被拒绝。
3.6采购人代表宣布开启首次谈判报价函结束及供应商代表注意事项。供应商代表在采购人代表指定区域内等候。
3.7本次谈判共设定二轮报价。谈判小组评审首次谈判报价函后,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有3家以上供应商参与报价的,排名最后一名供应商采购人将拒绝其参加后续谈判。第二轮谈判报价完毕,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有3家以上供应商参与报价的,排名最后一名供应商采购人将拒绝其参加后续谈判。第二轮为剩余供应商的最终谈判报价。
3.8采购人代表当众宣布谈判小组提出的《最终谈判报价需注意的事项》,各供应商谈判代表就此注意事项及《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仍存疑问的内容提书面质疑,填写《竞争性谈判条件存疑事项》,向采购人书面提出疑问。
3.9采购人代表将全部供应商的书面质疑收集传递给谈判小组研究评审,在此期间,若有争议问题,谈判小组将邀请供应代表面谈。评审与面谈结束,谈判小组经研究会审后给出《最终谈判报价答疑》,由采购人代表当众宣布。
3.10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最终谈判报价答疑》,不签字确认的供应商,采购人将拒绝其进入最终谈判报价。
3.11签认《最终谈判报价答疑》后的供应商谈判代表在采购人通知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在《首次谈判报价函》基础上,填制、递交《第二轮谈判报价函》、《最终谈判报价函》。若采购人未提出《最终谈判报价需注意的事项》则由供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最终谈判报价函》。
3.12采购人代表组织当众开启《最终谈判报价函》。
3.13采购人代表宣布现场竞争性谈判报价结束及供应商注意事项。
4.资格评审
4.1谈判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评审。
4.2资格评审的内容主要为:对照竞争性谈判邀请书供应商资格要求,对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资料证明的供应商能力进行符合性评审,并将评审通过情况告知采购人。
4.3如果谈判小组认为有必要,可能会就资格条件约谈供应商。约谈或经采购人已实地考察证明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存在虚假、不实情况的,谈判小组有权拒绝其参加谈判。
5.成交供应商推荐
5.1谈判小组成员对所有《最终谈判报价函》进行评审,检查其是否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签字、递交,比照首次谈判报价函评审进行算数性计算错误修正。
5.2对《最终谈判报价函》未按要求报价、签字或最终谈判报价高于首次谈判报价的供应商,评定其谈判报价无效,不推荐其作为成交候选人;对经算术性计算错误修正的报价,要求供应商现场签字确认,不予签认的评定其谈判报价无效,不推荐其作为成交候选人。
5.3谈判小组按《最终谈判报价函》有效的最终谈判总报价,由低到高排序,并按以下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1)对于同一投标人在同一招标人的同类物资1个以上包件中均具备履约能力且价格均为最低时,谈判小组可根据该投标人的生产能力、供货保证能力等因素,评定其最大中标能力,并按照同一招标人的相关包件授标总价最低的原则,在该投标人最大中标能力内,推荐其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其他包件依序推荐其他投标人为成交候选人。
(2)若谈判小组经评审认为最终谈判总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仅具备供应一个包件的能力,则推荐该供应商为数量相对较大包件的第一成交候选人。
(3)按上述(1)、(2)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另一包件的第一成交候选人依序推荐最终谈判报价排第第二的供应商作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供应商应承诺按第一名同等的最终谈判报价进行承诺,否则不予推荐。
5.4若供应商报价相同,则注册资本高的供应商排序在前。
第五章 采购合同
第一节 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卖方的投标文件及相关保证和承诺,就本合同物资的采购和供应,买卖双方同意按以下合同条件签署买卖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价款
本合同暂定总价(含增值税) 元(大写:人民币)。其中,不含税价款为 元(大写:人民币 ),增值税税率为13%,增值税元(大写:人民币 )。
本合同单价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根据本合同“第六条结算与货款支付”进行调整。本合同价格为乙方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的综合价格,包含乙方成本、运输、装卸、检测、售后服务等为履行本合同义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及承担的风险。
第二条 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
2.1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见附件1《订货明细表》
2.2该数量为暂定数量,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数量增减。甲方减少数量的,不属于违约;甲方增加数量的,乙方应按合同其他条款执行。
2.3计量单位、方法和技术规格书:__见附件3《技术规格书》____。
2.4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合同履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自年月日至 年月日;该期限为暂定期限,甲方有权根据施工需要单方调整合同履行期限,但应提前 30日通知乙方。
第四条 运输方式和交货地点:
4.1交货时间:每批次交货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4.2交货地点:由乙方负责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交货_。运输费用及风险由乙方承担。
4.3运输方式: 见附件1《订货明细表》 。卸货及卸货费用详见附件2《物资需求一览表》。
4.4保 险:乙方承担。
4.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交货时乙方将与货物相关的所有单证送交甲方,包括但不限于:有效材质证明书、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等。
4.6货物交付前,货物的灭失、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验收:
5.1验收时间: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在24小时内对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进行初步验收;如品种、型号、规格、数量不符合规定和合同约定的,甲方在验收完毕后的2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对货物质量的异议不受时间限制,随时发现可以随时提出异议。乙方在收到甲方异议后,应在2日内负责处理;如果乙方逾期不予处理或收到异议通知后置之不理的,视为同意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甲方有权将收到的货物自行处理,因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5.2验收方式:见附件3《技术规格书》,若附件2《需求明一览表》中的交货方式与技术规格书中的不一致的,以需求明细表中的为准__。
5.3甲方指定负责货物的验收、签认;乙方指定 负责货物的交验、签认。甲方指定的上述人员是甲方唯一的收货代表,其在乙方送货清单上签字,作为乙方货物已到现场的证明,指定人员以外其他人员的验收、签认,对另一方不发生效力。一方指定人员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并自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产生效力。送货清单(或相应票据)中事先印刷的相关备注文字(双方验收人员签署的备注内容除外)内容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甲方对货物的验收,并不视为免除乙方对产品质量和技术应负的责任。
5.4甲方有权对初步验收合格后的产品交检验部门检验,任何被检验的货物不能满足质量技术和规格要求,甲方有权要求对该批货品按照合同5.1条的约定进行处理,因此产生的费用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5.5本合同约定货物的质保期详见技术规格书要求,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果乙方对货物有另外承诺的质保期且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双方同意以期限较长的为准。
第六条 结算与货款支付:
6.1 合同结算:
6.1采购物资结算:
(1)项目部本次采购材料采取固定单价结算。
(2)结算周期:每月21号到次月20号为一个结算周期。
(3)到工地单价指物资运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并负责安装完成验收合格的单价。
到工地单价=出库单价+运杂费单价。
出库单价:出库单价指在物资的生产所在地装车发运前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防腐处理费、试验费、装车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
运杂费:运杂费指投标人将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按投标文件规定的交货方式交货)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运输费、装车费、卸车费、利润、税金、供货风险等一切费用)。
出库单价、运杂费单价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合价取整数。
(4)付款方式:采用银行电汇转账支付,合同“买方”在结算后30天内支付该批货款的80%;60天内付至95%;质保金5%,质保期为结算后6个月支付。
(5)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
(6)发票:一票制,13%增值税专用发票。
(7)收货方式:现场验收合格后实际过磅计算。
6.2每月的 21 日为当月的结算截止日期,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凭证计算当月实际收货数量,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支付依据。
6.3双方特别约定:遵循“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甲方支付前,乙方应按双方确认的当期应付金额和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发票开具后 10 日内提交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
6.4货款支付方式:详见附件2物资需求一览表。
(1)当合同“买方”不能按时支付物资价款时,由中铁二局筹集资金协调合同“买方”及时向“卖方”支付物资价款。
(2)质量保证金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
乙方指定联系人 ,联系方式 。
6.5 运费计算方式:一票制结算,运费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乙方统一开 增值税发票。
6.6 因税率变动调整单价规则。如国家税率政策发生新调整,单价调整规则如下:a虚拟价调整方式:X值对含税部分需进行相应调整,结算当期X值涉及跨时间段的,则按税率调整的时间点分别取对应的新值,调整公式为X1=X值/(1+13%)×(1+n%),X值为报价数值,n为国家政策的税率值;结算当期已发布的网价,取价网站已按照国家税率政策进行变动的,则结算时的网价按照发布的网价取值,不再另行调整税率;b.固定价调整方式:合同单价中不含税单价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不做调整。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
7.1卖方应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内向买方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7.2履约担保的形式:常规保证金可使用电汇现金或履约保函;追加保证金必须使用电汇现金。
7.3履约担保的金额:
7.3.1常规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2%。
7.3.2追加保证金为当卖方中标价格低于所有投标报价平均值85%时,卖方中标金额与该值的差额作为追加保证金。
7.3.3上述两项履约保证金总额不超过每个包件中标金额的5%。总额不超过50万元。
7.4履约保函要求:若招标文件写明可开具履约保函的,保函开具银行应为国有五大银行(中行、建行、工商、农业、交通银行)或国内上市股份制银行;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保函开具银行联系方式以备招标人核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承诺:如出具虚假保函,其无条件同意招标人将其按废标处理,列入物资供应商不良记录。
7.5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合同物资最后一批交货验收后一个月。
7.6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物资最后一批交货验收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7.7履约保证金因卖方原因导致物资交货时间延长,其履约保函有效期应相应延长。
7.8卖方不履行实质性的投标承诺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7.9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或不予退还并不免除卖方对已交付物资的质量保证责任。
第八条 双方权利义务
8.1 甲方的权利义务
8.1.1甲方负责提供供货计划和准确的交货地点。
8.1.2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8.1.3甲方不得无故拒绝接收供货计划范围内的货物。
8.1.4按合同约定对货物进行检验和验收。
8.1.5接受乙方提供的培训和保修服务。
8.2乙方的权利义务
8.2.1按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供应货物。
8.2.2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无误地将产品送至甲方指定送货地点,并配合甲方验收,共同做好签认记录。
8.2.3及时向甲方提供货物合格证书及甲方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料。
8.2.4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的任何经济往来和债务纠纷均与甲方无关,乙方保证货物无权属上的瑕疵、无知识产权争议,如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2.5乙方必须做好运输、装卸等过程中的环境保护,遵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因违反规定而受到任何处罚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在货物交付之前,因乙方原因对道路、周围环境、及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8.2.6乙方积极协助甲方在税法规定期限内办理有关的进项税额的认证申办手续。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送达甲方后如发生丢失、灭失,乙方应按照税法规定和甲方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该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以及乙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丢失增值税发票(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如因乙方拒绝履行配合义务,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
8.2.7在涉及到货物质量问题的退货行为时,如果退货行为涉及到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乙方应当履行相关协助义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退货行为产生的人工费、运输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8.2.8在本合同发生变更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时,如果甲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抵扣,乙方应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办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并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抵扣,乙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额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减少的金额甲方负责办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乙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九条 甲方违约责任:
9.1甲方无故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9.2甲方在逾期支付货款的(乙方未履行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合同约定的义务除外),甲方对逾期付款部分从合同约定支付次日起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计算的基数以甲方最后一笔付款时剩余欠款金额为准,不包括前期逾期但现已支付部分的货款。
第十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0.1乙方不能随车提供质保书和其他单证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承担退货等责任和费用,并向甲方支付未提供单证的货款金额的 3 %的违约金,并由此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0.2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____15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向第三人采购同种类货物,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逾期超过____15_____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同时,甲方有权向第三人采购同种类货物,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0.3乙方所交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按照甲方异议时提出的要求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乙方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条件或甲方要求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按本批次所交产品金额的 15 %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指定期限 15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4乙方多送产品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多交部分产品,退场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如乙方拒绝收回多交部分产品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上述货物,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5乙方不得擅自停止供货,否则甲方有权重新选择其它供应商,并由乙方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10.6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的任何经济往来和债务纠纷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并保证货物无权属瑕疵或知识产权争议,否则,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
10.7乙方未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甲方有权暂停支付相应款项,且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10.8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逾期提供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000元。因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及时,造成甲方无法及时认证、抵扣税款等情形的,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10.9乙方应提供真实、有效、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乙方提供虚假或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有权拒收或退回,乙方应负责无偿更换,并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甲方无法及时认证、抵扣税款等情形的,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_30__日将有权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提交对方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争议标的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诉讼。
第十三条 其它事项:
13.1本合同项下的债权均不得转让,也不得用于担保。
13.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任何一方发生税务登记、公司名称等重大信息的变更事项,应在重大信息变更后的 15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变更情况,并提供相关信息资料。
13.3双方确定双方所预留的以下地址为双方送达通知等文件的有效地址,任一方按照该地址向对方送达的通知、纪要等文件均为有效送达。任一方变更送达地址必须在变更地址之日起三日内向对方书面通知,否则不发生送达地址变更的法律效力,对方按原地址送达仍然为有效送达。
甲方送达地址:。
乙方送达地址:。
13.4本合同及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订货明细表;
(2)技术规格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含经谈判小组接受的澄清和补充资料);
(5)谈判文件;
(6)本合同其他条款和上述文件提到的其他有关文件。
上述文件应相互补充和相互解释,在不明确或矛盾时,应按以上顺序在先者为准。
13.5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签订补协议。
13.6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卖方两份买方肆份。
附件1:订货明细表
附件2:物资需求一览表
附件3:技术规格书
附件4:成交通知书
买方:(公章) |
卖方:(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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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地址: |
住所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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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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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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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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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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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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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账号: |
附件1:
订货明细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包件号: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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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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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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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或图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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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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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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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增值税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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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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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增值税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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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厂(库)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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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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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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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距(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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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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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厂(库)单价(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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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费单价(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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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增值税到工地单价(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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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增值税出厂(库)合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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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增值税到工地合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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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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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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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增值税到工地合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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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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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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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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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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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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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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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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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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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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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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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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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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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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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增值税到工地合价总计(人民币大写):
发票要求:
投标人名称 (加 盖 公 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附件2:
物资需求一览表
采购人名称: 采购编号:包件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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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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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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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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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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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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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准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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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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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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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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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货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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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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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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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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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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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表中为初步设计规格数量,最终规格数量以施工图为准,使用单位可根据施工图对以上规格数量进行调整。 2、交货时间及地点具体以使用单位的书面传真通知为准。 3、具体规格型号与电商平台不一致的,以标书文件为准。 4、本包件结算、付款方式:见物资需求明细表。 5、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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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技术规格书
附件4:
成交通知书
第六章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格式
(封面)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XX项目XX物资
竞争性谈判采购
谈判编号:
资
格
审
查
申
请
文
件
供应商:(盖单位章)
谈判代表:(签字)
年 月日
目录
1.营业范围证明资料
2.生产能力证明资料
3.财务能力证明资料
4.供货业绩证明资料
5.质量保证能力证明资料
6.技术规格书
7.履约信用要求证明资料
1.营业范围证明资料
附供应商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提供同等效力证照)复印件,具备谈判物资营业资质;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2.生产能力证明资料
应附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报价人为代理商时,应按所代理产品生产厂分别提供资料。
3.财务能力证明资料
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新成立一年内供应商可不提供)。
4.质量保证能力证明资料
提供由具备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5.技术规格书
应附以下资料:
(一)响应报价物资对应在谈判文件第三章技术规格书中的所有内容;
(二)按以下格式进行技术规格保障承诺。
响应技术规格要求承诺书
我方承诺,在采购编号:XXXXXXXX包件号:XXXXXX包件中的报价,完全响应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第三章技术规格书要求,并能按该质量技术要求组织谈判采购物资的供应。如成交后,我方供应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由我方承担因此造成的退换合格物资产生的所有费用及采购人相关的所有经济损失。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6履约信用要求资料
6.1履约信用承诺书
致:
我方承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采购报价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报价资格的情况;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谈判报价状态;谈判报价期间未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限制交易,近三年内与采购人无诉讼行为。
我方承诺上述情况属实,若采购人查实有不实情况,我方除同意采购人不退签约保证金、取消成交资格外,还愿意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7.其他材料
7.1质量承诺书
质量承诺书
致:
我方承诺:保证产品质量,若在项目內检出现不合格情况则无条件退换货;若在外检出现不合格情况则列入中国中铁《股份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并主动失去申诉资格。在检验及复检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我方承担。
报价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7.2报价承诺书
报价承诺书
致:
关于(项目名称)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编号为: ),我们作为报价人已熟知,并愿意参加物资 包件的报价,同时承诺如下:
1.我们将按要求及时向谈判小组提交响应文件中所有复印件的原件。
2.我们将遵守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价格修正条款之规定,承诺以修正后的报价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若我方成交,我方承诺可以与采购人指定的主体签订合同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我们将严格按照(项目名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对报价物资的技术设计、原料和组件的采购、生产工艺、生产地点、制造过程、性能指标、测试检验及各种服务等进行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和监控,保证实际供应物资的质量和服务与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完全一致,并对所供物资的质量负全责。
5.我们将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供货数量和时间以及(项目名称 )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按质、按量、按时保证施工现场的实际需要,确保物资供应及时,品种配套,并承诺如因我方供货原因造成施工现场停工待料,我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
6.我们保证生产报价物资所用的原材料、设备、零部件、仪器仪表、主机辅机等是满足设计要求合格的且为优质新产品;若发现我们生产和供应的物资使用了旧料或淘汰产品或与竞争性谈判文件不符,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我方承担。
7.若我们备选为成交候选人,我方将按招标方的要求提供报价物资产品样品以供试验,并承担首次试验费用。
8. 我方承诺按成交价供应贵方在本标段区域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需用的招标物资,无条件同意执行贵方交货调整安排。
9. 若我方违反以上承诺,我方同意招标方采取措施消除损失(包括根据合同条款的约定终止合同)。
10. 我们将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做好各项技术和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保证24小时的联系畅通(联系人:,联系电话: ),对用户提出的问题或要求保证在24小时内给予满意的答复或提供售后服务。
报价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
日期: 年月日
7.3关于愿意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对追加保证金声明条款的承诺
愿意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对追加保证金声明条款的承诺
致:(采购人名称)
我方完全接受招标人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对追加保证金的要求的规定。
我方承诺:当我方中标价格低于招标人所接受的所有投标报价平均值85%时,我方愿意用中标金额与计算价的差额作为追加保证金。我方在合同签订前5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招标人支付。招标人将根据我方供应实际量按比例将此部分追加保证金分批返还予我方。
报价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7.4商务、技术偏差表
商务、技术偏差表
序号 |
招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投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偏差说明 |
1 |
无 |
无 |
无 |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月日
7.5供应商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
供应商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我单位郑重承诺严格按照国家建设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文件规定和工程设计文件、合同约定,对供应的产品质量负责,并对产品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责任。
工程名称:
供应物资名称: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盖章)
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月日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施工单位、供应商和建设单位各存一份)
所有投标人都要签认供应商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廉洁协议书、合规风险管控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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