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间管理服务商引进招标公告

太平间管理服务商引进招标公告



根据《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关于印发行政工作规则(暂行)的通知》﹝2014﹞66号有关规定,后勤保障部按照相关规定,对医院太平间管理服务商引进项目采用公开方式进行院内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符合招标要求的殡仪馆企业前来投标。


一、项目要求

下列是项目人对该项目的文字描述,投标服务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对产品描述的要求。

1.3太平间位于医院一号楼地下二层面积约70㎡,尸体冷藏柜2组,可暂存六具遗体,值班登记室20㎡。

2.太平间主要承担中转功能,遗体只能暂存3至4小时,不允许超时存放遗体,特殊情况的遗体存放不超过七天,不允许外来尸源进入医院太平间,只接送本院产生的遗体。

3.本太平间作为遗体临时存放的,招标服务商(太平间工作人员)根据逝者家属需求,协助联系需要的殡仪馆保存遗体。

4.按照昆明市无主遗体管理办法(2014-09-04),无名遗体和无主遗体保存、包扎、运尸、火化及个体基因检材提取等费用由中标服务商支付。


二、商务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经营殡葬服务的营业执照。

2.具有民政部门批准开展殡葬服务的殡仪馆。

3.具有医疗机构合作业绩,信誉好的殡仪馆企业。

4.以上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本次招标的总体要求

1.根据国务院及省、市《殡葬管理条例》和昆明市《医院太平间管理办法》承担包括遗体接运、临时保管,登记等服务管理全部工作。

2.严禁中标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向丧属宣传和许诺从事封建迷信及其他违反政策法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的活动。

3.投标人必须经民政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遗体接运、存放(含冷藏)、整容、火化等与接触遗体有关的殡仪服务。

4.具备24小时提供遗体接运服务能力,能在最短时间内满足医院要求。


采购人: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

地点:昆明市官渡区北京路292号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

2020年9月29日


标签: 管理服务 太平间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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