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混凝土路面面板修复施工招标公告

水泥混凝土路面面板修复施工招标公告



石门村云岭路至官新桥路段沥青道路工程-水泥混凝土路面面板修复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门村云岭路至官新桥路段沥青道路工程-水泥混凝土路面面板修复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太华镇石门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兴市太华镇

2.2工程规模:99万元

2.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工程(具体详见清单)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4资格审查条件:

3.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4.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4.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4.7宜兴市外企业持有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签署意见的有效《外市建筑业企业进市登记核验表》,且本公告要求的资质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已经登记核验(详见宜建〔2015〕58号文)。

3.4.8企业持有《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

3.4.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5.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5.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5.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0930日至202010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分至1030分,下午1400分至16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宜兴市龙池路663楼(中远房产3楼)代理部获取招标文件。(2020101316:30之后不再发放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现金,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的资料:(1)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和近三个月(2020年6月至2020年8月或2020年7月至2020年9月)的社保交费清单。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10161400分,地点为太华镇龙珠路117号太华镇为民中心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须提供的原件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授权委托书;(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2020年5月-2020年9月任意连续三个月);(4)营业执照副本;(5)资质证书副本;(6)宜兴市外企业持有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签署意见的有效《外市建筑业企业进市登记核验表》;(7)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宜兴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押证证明)及《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8)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9)《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10)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人民币现金)。

6.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合同价款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二周年付至审定造价的70%,第三周年付清。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详见本公告附件。

招标人:宜兴市太华镇石门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宜兴市太华镇

邮编:214200

联系人:董女士

电话:0510- ********

招标人:无锡市建汇建设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宜兴市龙池路66号3

邮编:214200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

2020930

附件:评标细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总分100分,由评标委员会按以下规则计算汇总评审结果,按照评标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抽签确定拟中标人。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具体如下:

  1. < >80分)1、确定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A×35%+B×45%+C×20%)×K

    A=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Δ)。

    下浮率Δ的抽取范围为:9%、10%、11%。

    B=在规定范围内的本次投标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本次开标最低评标价。

    K为下浮系数,取值范围为:96%、97%、98%。

    规定范围内是指:

    (1)评标价≤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Δ)。

    (2)评标价≥所有通过第⑴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90%。

    (3)特殊情况处理: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只有一家时,B值和C值均取该评标价;没有符合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时,本工程流标。

    2、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80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9分,每低1%扣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分值按四舍五入取二位小数。

    二、施工组织设计(10分)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2);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2);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3);

    4.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3)。

    三、业绩(10分)

    2017年9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的(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每1个得2.5分,最高得10分(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制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评标细则说明:

    1、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错误的投标报价。

    2、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文件均不影响其评标及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评标基准价确定后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4、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明标进行评审。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修复 面板 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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