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练专业能力实践基地(一期)设备招标公告
训练专业能力实践基地(一期)设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建筑大学工程训练专业能力实践基地(一期)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000-46334
项目名称:沈阳建筑大学工程训练专业能力实践基地(一期)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激光切割教学平台1套、无心磨削教学平台1台、平面磨削加工教学平台1套、钳工实训教学平台18套、普通车削教学平台4台、快速成型教学平台(3D打印)18套。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10日历天内交付安装、调试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9日至2020年10月1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00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1月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须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
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领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还须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发到公司邮箱********@qq.com并电话确认,否则视为无效领取采购文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建筑大学
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中路25号
联系方式:王晓龙***-********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qq.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俭、陈玲
电 话: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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