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泉州市分公司2020-泉州中院执行指挥系统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泉州市分公司2020-泉州中院执行指挥系统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本项目为中国铁塔泉州市分公司2020年泉州中院执行指挥系统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TQZ-CG(2020)-014,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服务商均可前来报名。
一 采购项目概况
1.1采购内容:
(1)搭建一个平台,平台应具备如下功能:一是接入全市法院所有4G执法记录仪并统一管理、统一调度;二是具备4G执法记录仪远程控制、图传、互动、指挥等功能;三是统一存储全市法院4G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的录像;四是实现与上下级指挥调度平台的系统对接;五是与全省法院执行流程管理系统对接,实现录像与案件关联,可在执行流程管理系统内调阅录像;六是实现业主的定制开发要求;
(2)提供3年的运维服务。
该项目商务报价最高限价为128.63万元(不含税),超出限价的报价无效。
1.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3工程质量:合格
1.4实施地点:泉州
1.5项目性质:服务采购
1.6合同有效期:2020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0日
1.7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本项目中选人数量1名
二 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证明材料未要求提供原件,提供证明材料清晰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1经营合规性:应答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其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需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2一般纳税人资格:应答方纳税人资质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未“三证合一”的【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须盖有一般纳税人相关戳印】,若已“三证合一”或税务登记证未加盖一般纳税人相关戳印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则【需提供由税务机关颁发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税务官网查询截屏等可以证明是一般纳税人的有效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3不得存在的情形:应答人不得存在的情形:①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②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③自2017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止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安全问题的;④应答人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⑤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否决条款【需提供经营状况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4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申请【需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三 获取比选文件
3.1本比选项目 不采用 电子应答。
3.2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0月9日12时00分至2020年10月13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3.3比选文件获取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560号保险大厦18楼。
3.4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应答人应当委托经办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向采购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四 应答文件的递交
4.1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0日9时30分,应答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560号保险大厦17楼小会议室。
4.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
4.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3.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4.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五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tower.com.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六 地址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
采购人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560号保险大厦18楼
项目联系人:林紫云 电话:138*****279邮箱:********4@qq.com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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