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龙湖公园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海龙湖公园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梅河口市海龙湖公园亮化工程
招标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 JLJL2020-09-29-L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河口市海龙湖公园亮化工程已由梅河口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发改发[2020]-3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梅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资金来自地方财政配套,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梅河口市海龙湖公园亮化工程
2.2 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园区景观亮化工程,总面积366857.71平方米,栈道、叠水、廊架亮化长度3064米,跌水喷泉、桥梁、廊架亮化29座(处)。
2.3招标范围:
海龙湖公园园区景观亮化,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2020年11月6日至2020年12月5日,工期30日历天;
2.5项目地点:梅河口市海龙湖公园内;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等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3.3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外省入吉企业在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文件)。
3.7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报的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须满足《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建筑业“放管服”工作的通知(吉建办〔2018〕27号文件)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文件)规定,否则不予以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9日至2020年10月13日,在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凭CA锁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2.下载时必须使用本单位CA锁,在填写投标信息时下载打印回执,开标时凭纸质回执递交,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不予接受其投标文件。
3.具体注册及下载采购文件方法请访问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查询相关信息。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户名为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吉林银行通化振通支行;
虚拟子账号:****************-****09027;
投标保证金金额、缴纳时间、方式、明确位置和注意事项等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9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站广场步行街)2楼1号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梅河口市建筑市场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mhkjsjfzk@163.com
地址:梅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邮编:135000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梅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梅河口市滨河南街612号
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183*****86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金龙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梅河口市人民大街1731号
联系人:代女士
电话: ****-*******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梅河口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2020年10月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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