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商务局关于采购2020四川(内江)第六届川南电商博览会展示展销会服务项目征求意见的公告
内江市商务局关于采购2020四川(内江)第六届川南电商博览会展示展销会服务项目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充分展示川南电商暨物流成果,内江市商务局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采购2020四川(内江)第六届川南电商博览会展示展销会服务项目,根据川财采〔2014〕66号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现将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2020四川(内江)第六届川南电商博览会展示展销会服务项目
二、采购依据
《2020四川(内江)第六届川南电商博览会暨第二届川南数字商务高峰论坛活动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
三、资金来源
市级财政资金
四、采购人
内江市商务局
五、项目概述
(一)2020四川(内江)第六届川南电商博览会展示展销会定于2020年11月27日-29日在内江国际会展中心、内江国际家居商贸城、大千园广场举办,为期三天。
(二)项目内容。紧扣主题,结合川南各市产业发展情况,设置展位,搭建展场。以线下线上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开展丰富多彩的促销活动,全面展示我市电商发展的系列成果。
(三)项目要求。
(1)在充分了解2020四川(内江)第六届川南电商博览会暨第二届川南数字商务高峰论坛方案情况下,详细勘查内江国际家居商贸城、大千园广场和周边环境的基础上,拟定展会会场设计方案并执行展示展销服务;
(2)完成展馆的设计、搭建、布展、招商、执行和撤展等工作;
(3)负责展览期间展会会场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含安全风险管理;
(4)负责展会现场照片、视频等资料收集和汇总工作。
六、供应商资质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七、绩效评价标准
序号 | 分类 | 评价标准 | 分值 |
1 | 项目要求 | 响应报价,制订的设计、搭建方案符合采购人需求。 | 20 |
2 | 项目实施 | 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开展项目服务工作,且材料制作、特装搭建、布撤展和招商等工作能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 | 20 |
3 | 项目完成 | 完成项目设定的服务内容及项目要求。 | 20 |
4 | 项目管理 | 主要考核项目运营规划及现场运营、服务方案、现场参观人群组织方案、风险管理及应急预案,设置现场安全提示、展馆线路指示,提供人流分离系统。 | 20 |
5 | 项目效果 | 充分展示内江及川南电商成果、内江新形象、促进区域交流与合作,达到一定的销售效果。 | 20 |
合计 | 100 |
八、征求意见期限
2020年10月9日-12日
九、意见反馈及联系方式
请在征求意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意见,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李兴聪 电话:158*****998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太白路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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