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聆听助听系统招标公告
无线聆听助听系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H******* 尊敬的供应商: 五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县招标中心)受有关单位(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计划采购一套无线聆听助听系统设备,以询价方式组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第一条 采购货物需求
被询价的供应商可到五河县政府网(http://www.wuhe.gov.cn/)上直接下载本询价文件,采用密封递交或快递方式报价,报价文件一正一副,报价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2年9月6日上午9时00分,采用快递方式报价的确保开标前寄到本中心,否则,后果责任自负。此次为采购人所在地验收价(含货物价格、安装调试费、运输费、装卸费和税金等),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函及报价表必须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供应商须在开标前交纳询价文件工本费贰佰元整,售后不退,否则,视同不响应询价文件,按废标处理。 供应商须交纳报价保证金贰仟元,确保在开标前从供应商基本账户电汇、转账到以下指定账户: 户 名:五河县会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五河县支行 注 明:转账单附言内注明“特教学校设备采购” 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回至供应商原提交账户。 第二条 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同时属于从事相关特教设备生产或经营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并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 2、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 3、近三年内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0万元人民币的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预中标后备查; 4、具有本地化服务的能力(省内注册或在省内设有经工商部门批准的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的分支服务机构或办事处,提供相关证件,原件中标后备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提供针对该项目的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原件,中标公示期内按要求提供样机进行测试,不合格予以废标。 第三条 报价文件组成及要求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见附件2中格式4) 10、医疗器械产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 11、生产厂家授权书原件 12、与本项目相关的业绩复印件(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 13、具有本地化服务的能力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 14、法定代表人或受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 15、本询价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 以上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真实有效,供应商对询价内容及相关要求,均应作出实质性响应。 第四条 合同 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当根据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合同一式叁份,采购人、供应商、县招标中心各壹份(合同文本参见附件2中格式8)。 第五条 供货与验收 供应商根据合同将供应的货物按时完整送达到指定地点,负责安装调试到位。采购人在供应商送货、安装、调试后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五河县政府采购验收表》上签署验收意见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所投货物为近期生产且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其知识产权纠纷及其相关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评标方法:按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的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按评标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取建议授标人1个。 4、中标结果将在五河县政府网(http://www.wuhe.gov.cn)招标采购栏予以公布。 5、供应商对本项目的任何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在报名截止时间或者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2天前提交至县招标中心的联系人处; 6、联系方法:联系人:季先生 高女士 联系电话:0552-*******(fax) ******* 联系地址:五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五河县城南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邮编:233300; 2012年8月31日 附件1: 无线聆听助听系统设备主要技术参数
注:整套系统必须为同一品牌,带▲为重要参数,须符合,否则为废标。 附件2: 报价文件内容及格式
注:1、对于给定格式的,必须按照给定的格式进行填报;没有给定格式的,供应商可以自行设计。2、供应商在装订报价文件时,应严格按照上表中“备注”栏的顺序进行装订。3、装订应从左侧不得少于2个订书钉,不按要求或活页提交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予以拒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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