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G508赤峰至曹妃甸公路平泉市城区段改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01号补遗书
国道G508赤峰至曹妃甸公路平泉市城区段改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01号补遗书
国道G508赤峰至曹妃甸公路平泉市城区段改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01号补遗书
各投标单位:
现发布“国道G508赤峰至曹妃甸公路平泉市城区段改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01号补遗书,本补遗书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2.4项中“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在招标阶段招标人不再给出最高投标限价的具体数额;
删除招标文件中“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的相关内容;
合同履行阶段的勘察、设计费以“经平泉市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后的勘察、设计费”为基数进行结算。本项目勘察、施工图设计签约合同价=经平泉市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后的勘察、设计费×投标人所报综合折扣系数。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2.5项的“限额设计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为:“本项目初步设计批复中总概算审核表“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的金额为人民币15.********亿元,中标人施工图预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得超出此限额。”
3、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第(1)项b款修改为: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修改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五)近年信誉情况”表格格式,详见“附件1”。
5、补充“第四册 第一分册”初步设计图纸。详见“附件2”。
招标人:平泉市交通建设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9日
因河北省公共服务平台版面原因,不显示附件内容,请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泉市)”查看本补遗书附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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