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松外加剂招标公告

营松外加剂招标公告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营松项目外加剂招标(zt11-02-2012-004)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营松项目外加剂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10
招标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营城子至松江河高速公路11项目经理部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一、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国家计委等7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2001年第12号令)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1.工程概况:本项目承建营城子至松江河高速公路YS11标段,工程起讫桩号为K278+650~K295+152.033,标段全长16.595km,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24.5m,分离式路基宽度12.25m。桥涵设计汽车荷载公路-I级。
2.招标内容:聚羧酸减水剂,暂估450吨;
(以上仅作招标的初步依据,实际规格、数量以施工生产的需求为准。)
三、招标安排:
1.招标公告:2012年09月01日-2012年09月9日发布招标公告;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2资质等级证书及非本国注册的投标单位经国家相应主管部门核准的资质等级证书
2.3投标单位在过去3年的合同履行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此项一年内新注册的供应商免于提供此资料)
2.4投标单位的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5有关投标单位目前和过去2年内参与或涉及诉讼案件的资料(此项一年内新注册的供应商免于提供此资料)
2.6与投标材料相关的生产技术能力说明
2.7产品鉴定证书及相关的检测报告
2.8产品生产许可证
2.9生产企业给材料经销部门的授权委托书
2.10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2.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09月09日18:00前,每日8:30至11:30,14:3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营松项目部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本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每份1000元,招标文件售出恕不退换。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09月09日18:00,地点: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板石村中铁十一局二公司营松项目部。
4.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开标
5.1时间:2012年09月10日15:30。
5.2地点: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板石村中铁十一局二公司营松项目部。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中国铁建电子商务平台网站发布通知。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营城子至松江河高速公路11项目经理部

帐户名称: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吉林省抚松县支行
帐  号:********138*****7154.

四、相关须知:
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2.报名形式:现场或汇款购买招标文件;
3.提交资质文件、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板石村 中铁十一局二公司营松项目部
联系人:倪伟 手机号码:138*****948
电子邮箱:niwei1021@sohu.com
传  真:****-*******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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