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保财险总公司华东中心(东院)锅炉维保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中国人保财险总公司华东中心(东院)锅炉维保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我公司华东中心(东院)锅炉维保服务项目已启动,现征集优秀供应商,征集时间自2020年10月9日15:00截至2020年10月15日14:00,欢迎参与。
一、采购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东中心工作组)
二、采购事项
(一)维保所包含的设备内容包括锅炉设备2台、容积式水加热器9台、控制系统等相关设备,清单详见附件2;
(二)维保内容包括:上述设备巡检及运行保障;运行环境保障;故障报修处理保障;软件维护及更新;设备年检配合等。
(三)维保具体要求包括:
1、每月一次日常巡检、维护保养,并出具维保记录清单。提供维保后的锅炉系统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等技术要求。
2、建立完善的月检、季检、年检计划。巡检、维护保养范围包括锅炉、燃烧器、水泵、控制器等整体系统。每次维护保养工作完成后,由乙方经办人、项目负责人和甲方指定的专业人员或物业专业人员签字,并加盖维保单位印章。
3、提供7*24小时应急响应服务。合同期保养内,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 1小时内赶至现场进行排除故障工作,直到恢复正常运行。事后如发生伤人、重大设备故障等,需在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详细汇报,分析故障原因、事件处理经过、预防整改措施等内容。
4、其他服务:为甲方及甲方服务人员提供设备操作必须的现场技术指导和培训。
5、配合甲方每年锅炉检验及验收。首次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因验收不通过造成的额外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本次维保采取半包方式,维保单位提供维保服务内容范围内的人工成本及单价在200元以内的维修材料成本。超过200元单价的配件费由我公司承担,维保单位维修不再收取人工费用。但设备正常运行所必须发生的保养性配件支出由维保单位承担。
(五)维保单位在我院区作业过程中应服从我方现场安全管理,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因维保作业人员未遵守相关管理制度等原因导致的一切损失均由维保方承担。
(六)本维保采购中标的维保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维保工作非法分包、转包。
(七)合同期限两年。
服务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与万泉河路交口白金汉爵对面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应在中国境内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营业执照有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2017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维保服务业绩(须提供满足要求的合同,合同中不能反映评审所需要的信息,还要补充提供业主证明等材料);
(三)信用要求:在磋商截止时间,申请人(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下列有效情形的(须提供承诺书或指定网络查询截图):
1、申请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申请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在近三年内(磋商截止时间向前追溯三年)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适用的行政区域、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
申请人的信用状况评审时依据下述查询平台(网址)发布的信息:“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供应商申请资料
请提供公司简介,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供应商资质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扫描件,E-mail提交联系人。
五、项目相关信息和参与咨询联系人
联系人:(华东中心工作组)崔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cuichen03@picc.com.cn
六、其他说明
无。
特此公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9日
附件: 附件2: 设备清单.pdf
附件: 附件1:供应商申请资料.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征集 供应商 维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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