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生态环境局齐河分局高空降尘除霾设备采购需求公示
德州市生态环境局齐河分局高空降尘除霾设备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德州市生态环境局齐河分局高空降尘除霾设备采购,预算资金为120万元,资金来源为县级资金。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详见附件。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详见附件。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附件。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详见附件。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详见附件。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详见附件。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详见附件。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10月9日起,至2020年10月12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年10月13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无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德州市生态环境局齐河分局
联系人:刘政淇
联系地址:德州市齐河县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大正建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永顺
联系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风路101号齐鲁文化创意基地8号楼西单元
联系电话:132*****444
附件:****************6.pdf">需求方案-德州市生态环境局齐河分局高空降尘除霾设备采购.pdf
发布人:德州市生态环境局齐河分局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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