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县东岳观镇中心完小食堂工程
慈利县东岳观镇中心完小食堂工程
慈利县东岳观镇中心完小食堂工程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2020年10月09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慈利县东岳观镇中心完小食堂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9月29日
更正事项:文本通知
更正内容及日期:
1. 项目名称:慈利县东岳观镇中心完小食堂工程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慈财采计[2020]169号
委托代理编号:HNZT-2020ZJJCG026
3.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9月29日
4.更正内容:
原招标公告中: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书处于有效期。(3)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入湘施工登记证。
现更改为: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的内容与本更正公告有不一致的部分,以本更正公告为准,本次更正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故无需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名称:慈利县东岳观镇中学
地 址: 慈利县东岳观镇
联 系 人:卓先生
电 话:150*****56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慈利县零阳镇古城路47号(县顺达出租汽车公司院内)
联 系 人:胡女士
电 话:187*****815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慈利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 系 电 话:****-*******
暂无附件
标签: 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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