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铁新城管理委员会关于苏州高铁新城区域能源规划实施方案编制及全过程法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苏州高铁新城管理委员会关于苏州高铁新城区域能源规划实施方案编制及全过程法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苏州高铁新城区域能源规划实施方案编制及全过程法律咨询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 10月 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GZG2020-XC-G-029

项目名称:苏州高铁新城区域能源规划实施方案编制及全过程法律咨询服务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00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区域能源综合利用,采购方将通过第三方建设并运营区域能源系统,区域能源来源包括空气能、蒸汽、燃气、电能、污水、电力储能、光能等所有可利用能源,区域能源产品为冷气、热气、先锋(空气循环、净化)、生活热水、消毒蒸汽,供应区域为高铁新城28.9平方公里,具体区域与高铁新城能源综合利用相关规划一致,供应对象为商业办公、酒店、医院、居民住宅及其他物业。本次项目涉及到的工作主要有苏州高铁新城区域能源规划实施方案编制及全过程法律咨询服务、可行性评估报告、相关协议框架草案等方面内容,现拟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本次项目。

合同成果履行期限:

(1)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区域能源规划的实施方案、可行性评估和相关协议框架草案的初稿;
(2)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区域能源规划的实施方案、可行性评估和相关协议框架草案的中期成果;

(3)2021年1月31日前完成区域能源规划的实施方案、可行性评估和相关协议框架草案的终稿。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一)申领CA

苏州市(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新)已上线, CA证书办理内容如下:

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4.CA办理咨询电话:********

CA证书相关办理事项请登录: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专区”-“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

(二)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入“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选择“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新)”,进入“供应商”系统,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后,点击“查看报名登记表”点击导出打印出来并加盖印章,扫描上传报名确认函。

(三)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5日,只有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四)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报名供应商确认报名后需自行从报名系统里面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响应单位需打印、保留“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响应单位,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

(五)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0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至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采莲路1788号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政府采购办2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政府采购执行交易平台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2、质疑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在法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见本公告联系方式。

3、中标服务费:按苏财购告【2017】3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七、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苏州高铁新城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苏州高铁新城

采购单位联系人:李智明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单位名称: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单位地址:苏州市相城大道666号中翔大厦26楼

采购代理单位联系人:倪萍

采购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八、请贵单位领取本次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并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招标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

九、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电话:****-************-********

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咨询服务 法律 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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