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公益性公墓项目招标公告
东营市公益性公墓项目招标公告
东营市公益性公墓项目招标公告 | ||||||||||||||||||||||
[项目专业:监理+施工总承包] | ||||||||||||||||||||||
一、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东营市公益性公墓项目 已由东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东审批投资【2020】2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营市民政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二、工程招标范围 | ||||||||||||||||||||||
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综合服务楼、骨灰存放楼、海葬纪念广场、墓穴区、道路广场和绿化景观以及树葬区、花葬区、雨水管线、污水管线、给水管线、弱电管线、消防管线等工程,工程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包含土建、安装、装饰及室外配套等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设备采购、施工、调试、工程验收、竣工验收、工程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三、项目基本情况 | ||||||||||||||||||||||
东营市公益性公墓项目位于德州路以北,新博路以东(永安陵园东侧),建筑面积4000m2,合同估算价********元,计划工期270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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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含)以上资质,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各市审批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五、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下载招标文件后不得更改项目经理。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投标人拟派驻施工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应与投标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且有社会保险关系。 六、联合体投标级标段划分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标段划分:施工为一个标段,监理为一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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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原东营市建设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本公告,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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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9日 |
标签: 公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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