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社会福利院附属民康医院临床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汉中市社会福利院附属民康医院临床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汉中市社会福利院附属民康医院临床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汉中市汉台区学会巷145号滨江苑小区一单元四楼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代理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11-03 14:3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DHZ2020CG057-1
2、项目名称:汉中市社会福利院附属民康医院临床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3、预算金额:565,100.00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汉中市社会福利院附属民康医院临床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1批,采购预算: 565,100.00元,项目概况: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完成期限: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15日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项目履约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进入付款程序。其他要求:采购内容、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临床检验设备
6、合同履行期限:2020-11-05 00:00:00至 2020-11-19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8/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自拟格式内容出具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声明;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0年至今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0年至今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拟格式内容进行承诺说明)6、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特定资格条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提供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查询主体信用记录的截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满足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3、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收款收据); 4、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投标货物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投标货物医疗器械注册证(注:若投标货物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目录内的,则删除上述对医疗器械注册证的要求)。5、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需具有主要投标货物(详见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协议、代理协议、原厂授权等,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所投主要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1)不同性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可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提供合法资质;特殊行业投标人的分支机构投标,还须出具其主管单位或总公司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及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书;特殊行业投标人的分支机构投标的,财务状况、税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等由主管单位或总公司代缴(代管)的,提供其主管单位或总公司相应证明材料及情况说明。(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按废标处理。(3)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0-10-15 18:00:00止
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学会巷145号滨江苑小区一单元四楼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代理部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购买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0-11-03 14:30:00
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学会巷145号滨江苑小区一单元四楼陕西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代理部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汉中市社会福利院
地址:汉中市经济开发区北区凹口寺
联系人:汉中市社会福利院经办
电话:********358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克
电 话:****-*******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学会巷145号滨江苑小区一单元四楼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0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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