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21年校内预算的通知

关于编制2021年校内预算的通知


各预算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内财监〔2019〕1343号)《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包府发〔2015〕73号)及《包头医学院预算管理办法》《包头医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学校预算管理委员会研究,现就编制2021年校内预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强化“零基”预算管理,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牢固林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创新资金投入方式,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发展项目建设资金,为实现学校“十四五”规划良好开局提供有力资金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要充分认识财政投入及学费收入的实际,合理安排部门年度支出总量,既要确保预算安排与部门履职相协调,又要兼顾支出保障与可用财力相适应,做到尽力而为,量力而行。

2.积极有为、注重实效。积极争取财政资金,落实校党委决策部署,补短板、强弱项,保障必要的重大项目建设资金,注重质量和效益。创新资金投入方式,建立资金使用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3.勤俭节约、有保有压。牢固树立带头过紧日子思想,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坚持量入为出,集中财力保重点、办大事。

4.强化责任、突出绩效。各预算单位要切实履行其预算编制和执行的主体责任,对预算编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预算执行结果负责。要突出预算绩效导向,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规范绩效目标设置,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突出绩效导向的预算管理制度。

5.统筹兼顾、持续发展。实行更加严格的项目资金刚性清理政策,加大预算编制与存量资金挂钩力度,对项目资金结余额度较大的部门,要相应压缩预算单位下一年度预算总额,盘活存量,增加有效供给。

二、编制内容

(一)收入预算编制

收入预算编制要结合2020年度实际发生数,充分考虑2021年度收入增减因素,合理预测。

1.财政拨款收入由计划财务处(以下简称“计财处”)编制。

2.非税收入。学费、住宿费等由计财处收费与卡务中心根据学生人数和收费标准编制,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根据评估价确定。

3.经营收入。学报收入由学报编辑部编制,司法鉴定收入由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编制,网费收入由网络中心编制。

4.科研事业收入按申报项目数量及项目资金规模预估编制。

5.其他各类收入按2020年发生数预估编制。

(二)基本支出预算编制

1.人员经费预算编制

(1)在编人员工资、社会保障费、奖金(十三月工资)未休年假工资、住房公积金、个人取暖费预算由计财处根据包头财政局年初预算批复数据实编制。

(2)内聘人员工资及社保费、临时工工资及社保费、岗位津贴、校内业绩津贴(年终)、预算由人事处根据学校的相关文件要求编制。

(3)财政拨本专科学生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奖补资金、班主任津贴、本专科学生校内奖助学金、困难学生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价格补贴、免费医学定向生补助、勤工助学金等项目由学生处、根据上年实际,结合本年度增减情况进行编制。

(4)财政拨研究生奖助学金、研究生校内奖助学金由研究生学院编制

(5)离休人员离休费、在职及离退休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离休人员供暖补贴预算根据包头财政局年初预算批复数据实编制。

(6)外教人员工资预算由人文与外语学院编制

(7)校外人员代课费、督导团人员工资预算由教务处编制

以上人员经费预算报送部门:计财处预算管理科

2.日常经费预算编制

日常经费预算除政策性增支及人员增加外原则上不得超过上年度预算数,并在限额内结合实际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细化。

(1)各预算单位办公费按每人150元标准核定,以人事处提供考勤人数为准。党政办办公费参照上年度执行数核定。

(2)差旅费维持上年度标准。

(3)水电费、电话费考虑新增科训楼支出测算编制,物业费根据合同价编制,公用取暖费根据财政年初预算编制。

(4)归口管理经费。业务培训费由人事处编制,党务、干部培训费由组织部编制。教学业务费、毕业实习费由教务处编制,就业费由招生就业处编制,军训费由学生处编制。

(5)其他各项经费根据各部门具体情况据实编制。

特别强调:以上日常经费预算不得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本性支出。以上日常经费预算报送部门:计财处预算管理科。

(三)校内专项预算编制

严格校内专项零基预算管理,完善既有项目绩效评估和适时退出机制,加大校党委确定的重大战略、重要政策及必保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集中财力办大事、实事。

1.设置7个管理平台负责管理所属校内专项。具体为:教学管理平台、科研管理平台、学科与学位点建设平台、人事管理平台、后勤服务平台、网络管理平台、综合管理平台。

2.强化各平台的管理职能。各平台要对项目编制、绩效目标、绩效考核、绩效评价负责,明确项目实施的意义、需求,对项目的执行进行监督。

3.强化项目入库管理。各平台要按照校党委、行政决策部署,结合部门履职重点和工作规划,做好项目评审入库工作,确保项目名称简洁规范、信息真实完整,设立依据充分,测算过程明晰,决策机制合规、绩效目标科学,切实提高入库项目质量。各平台要结合项目轻重缓急、预算控制额度和预算安排结构,对项目进行优化排序,确保项目需求与资金支持方向及财力可能相协调。

4.强化挂钩约束机制。加大项目结转结余资金同项目单位预算安排挂钩力度,对支出进度较慢、结转结余较大的项目,相应扣减预算单位下年度预算安排规模,防止资金“沉睡”闲置,提高资金配置效率。

5.校内专项预算申报程序。首先,各预算单位将编制的校内专项预算报送到相应的管理平台,各平台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筛选、入库,并将筛选确定后的项目库推送计财处预算管理科汇总。

(四)清欠预算

清欠预算编制和报送程序与校内专项预算相同,若存在财务挂账情况,与计财处会计科核对后再进行编制。各平台对清欠项目进行清单汇总,经上会确定后,进入项目安排程序。各部门尽可能全面梳理,呈现欠款项目管理全貌。

(五)日元贷款还本付息、专项债利息支出预算由计财处编制。

三、时间安排

2021年校内预算实行“二上二下”的编制程序

(一)2020年10月30日前(“一 上”阶段)

计财处下达预算编制任务,各预算单位编制本单位日常经费预算和校内专项预算及其支出绩效目标。其中,日常经费预算、人员支出预算由预算单位负责将“一上”预算资料加盖本部门公章后报送计财处预算管理科,校内专项预、清欠项目预算由预算单位负责将“一上”预算资料加盖本部门公章后报送相对应的管理平台,同时报送电子版。

上报资料如下:

1.2021年预算申报表及说明

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3.项目设立及测算依据(所涉及单位)

(二)2020年11月20日前(“一下”阶段)

计财处、各管理平台对各预算单位报送的预算进行初审,汇总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需求,测算可用财力并提出综合平衡意见,报经预算管理委员会同意后,向各单位下达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一下”预算控制数, 反馈审核意见。

(三)2020年12月10日前(“二上”阶段)

各单位根据计财处下达的预算控制数和审核意见,核实部门预算控制数,修正绩效目标,根据经济支出分类科目细化项目支出预算,并由预算单位负责将“二上"预算资料加盖本部门公章后报送计财处预算管理科。

(四)2021年1月1日前后(“二下”阶段)

计财处将校党委批准的预算方案下达各预算单位。

四、编制要求

1.强调全面预算,所有收支项目全部纳入预算管理。项目申报尽可能客观全面具体,为项目执行、项目绩效评价考核做支撑和铺垫。

2.强调预算编制质量、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关注预计实施效果、条件是否成熟。

3.预算编制要结合学校发展计划、部门工作计划,紧密围绕和服务于学校中心工作,做到资金和计划合理匹配。

4.精细化管理思想要贯穿预算管理全过程,做到有限资金合理投放。2021年预算仍依靠第三方造价公司对各部门维修、改造、建设等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做合理投资控制。各部门对项目实施内容要规划详细,原则上依图、依方案做清单拦标,避免出现漏项,杜绝重复造价。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有效衔接。

5.深化绩效管理

(1)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加大绩效目标审核结果同预算安排挂钩力度,绩效目标质量不高的,不得纳入预算项目库,推动绩效目标从数量、质量、成本、时效等方面编实、编细,不断提升绩效目标设定的前瞻性、合理性和科学性。

(2)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申报,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审核,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批复。

(3)完善绩效评价机制。各平台要对本平台管辖项目的支出绩效目标进行全程评价,对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及满意度等评价结果进行复核、验证,持续提升绩效评价水平和质量。

(4)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同预算安排和政策退出挂钩机制。

6.强化政府采购和资产配置预算管理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包头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和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81号)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资产配置程序,不得超预算、超标准配置资产。

7.强化预算执行管理

各部门严格执行党委会批准的预算,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预算执行中要严格控制预算调整事项,原则上预算一经下达不做调整。特殊情况需做调整的,须经预算管理委员会通过,大额资金预算须经党委会批准。全年只调整一次,调整时间为9月份。

五、报送要求

于2020年10月31日前,向联系人报送2021年预算电子版及纸版,纸版需加盖部门公章。

联系人:计划财务处 林泩

联系方式:******* 电子版请发送OA

计划财务处

2020年10月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预算 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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