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越秀区环境监理站(广州市越秀区环境监测站)(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广州市越秀区环境监测站环境监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便携式快速油烟检测仪、红外测油仪、电子温湿度表、声级计、氨氮分析仪采购本国产品, 便携式水质毒性分析仪、气体应急检测箱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0851-1161GZ84D350)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2年9月4日至2012年9月10日五个工作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项目编号:0851-1161GZ84D350
3. 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环境监测站环境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4. 项目类型:货物类
5. 采购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期及最高限价:
采购货物名称 | 数量 | 交货期 | 最高限价 |
环境监测设备 | 1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 人民币49.3万元 |
注: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6.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6.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6.3 本项目接受经销商、代理商的报价。经销商、代理商作为投标人,应提供所投货物的供货保证和保修承诺及便携式水质毒性分析仪、便携式快速油烟检测仪、红外测油仪生产制造商有效授权委托书;
6.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7.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9月4日-2012年9月24日,每日9:0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7.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7.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7.3.1 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7.3.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3.3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7.4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7.5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150.00 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8. 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时间:2012年9月25日09:00~09:30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2年9月25日09:30
投标及开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10.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1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越秀区环境监理站(广州市越秀区环境监测站)
联系人电话:020-8107 5464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西华路捶帽新街1号华业大厦四楼
12.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23楼
联系人:何小姐
联系方式:020-8765 1688-10
邮政编码:510075
传真:020-8765 1698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8765 3380
13. 购买招标文件账户:
户名: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东环支行(人民币)(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账号:7787 0188 0000 44524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九月三日
货物采购公开招标文件(第一册,共两册)招标编号:0851-1161GZ84D350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环境保护局监测设备采购项目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编2012年版 目 录(第一册,共两册)1第一章3投 标 人 须 知3一、说 明41适用范围42监管部门及招标采购单位43合格的投标人44合格的货物和服务55投标费用56政府采购信用担保5二、招标文件67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与构成68招标文件的澄清69招标文件的修改7三、投标文件的编制710投标的语言711投标文件的构成812投标文件的编写813投标报价814投标货币915联合体投标916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1017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018投标保证金1019投标有效期1120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1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12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122投标截止期12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2五、开标与评标1224开标1225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1226投标文件的初审1327投标文件的澄清1428投标文件详细评价1429定标原则与授标1430质疑与回复1531中标通知书15六、授予合同1632合同的订立1633合同的履行1634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1635履约保证金1636招标代理服务费16第二章18合同通用条款18第二册(另行装订)第三章 投标邀请第四章 投标资料表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第六章 评分体系和标准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投 标 人 须 知 一、说 明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2监管部门及招标采购单位2.1.监管部门指同级或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2.2.招标采购单位指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2.3.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本招标文件第二册第四章投标资料表中所述的采购人已拥有一笔财政性资金/资金来源。采购人计划将一部分或全部资金用于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项下的款项。2.4.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10年第61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取得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本次采购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见投标资料表。3合格的投标人3.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2.合格的投标人3.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7.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供货商才能参 加投标。3.2.8.符合第三章投标邀请“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特殊条款。3.3.关于分公司投标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 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3.4.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中同一包(组)竞争的供应商除联合体外,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本采购项目中同一包(组) 竞争的供应商:3.4.1.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3.4.2.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3.5.“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4合格的货物和服务4.1.“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4.2.“服务”是指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伴随服务。4.3.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执行。4.4.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5投标费用5.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资料表中所述的招标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政府采购信用担保6.1.投标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投标人履行支付投标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保证担保。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发生的撤回投标文件,或中标后因自身原因不签署政府采购合同等行为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的约定履行担保责任。投标人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6.2.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投标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证担保。投标人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投标人可以自行选择是否采取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6.3.融资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投标人向银行融资提供的保证担保。投标人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履约进行融资。投标人可以选择是否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并附上试点专业担保机构的联系方式。6.4.专业担保机构的选择。投标人必须选定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广东省融资再担保公司、东莞市金鼎融资担保公司任一家作为专业担保机构。6.5.投标人可以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并以《政府采购招标担保函》作为招标文件的附件。6.6.投标人可以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并以《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作为采购文件的附件。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与构成7.1.本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7.2.要求提供的货物、采购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以中文文字编写。招标文件共七章,分装两册。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组成,各册的内容如下:第一册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第二章 合同通用条款第二册第三章 投标邀请第四章 投标资料表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第六章 评分体系和标准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7.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8招标文件的澄清8.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招标采购单位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形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8.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或疑问的,招标采购单位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8.3.除非依本须知第7.1规定的有必要时或投标资料表中另有规定,不举行项目集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如举行集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的,则按以下规定:8.3.1.在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答疑会或现场考察;8.3.2.投标人对本项目提出的疑问,需在答疑会或现场考察召开日前至少一个工作日将问题清单以 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代表于上述的时间和地点出席 答疑会或现场考察。8.3.3.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不出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视为对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无任何异议。9招标文件的修改9.1.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投标资料表中所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9.2.澄清或修改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十五日的,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征得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同意并书面确认后,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9.3.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确认。如在24小时之内无书面回函则视为同意修改内容,并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的语言10.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己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11投标文件的构成11.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部分文件与技术部分文件,编排顺序参见投标文件格式。11.2.商务部分文件是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投标人的资格合格,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文件是指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而且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1.3.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12投标文件的编写12.1.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地填写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函、投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所有内容。12.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可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2.3.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12.4.如果因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招标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3投标报价13.1.投标人应按照“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 中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进行报价。并按《投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如适用)的要求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被视为包含在投标报价中。13.2.投标分项报价表内容应包含:13.2.1.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货物须包含:12.2.1.1投标产品价;12.2.1.2除应包括要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增值税和其它税,还应包括对以下①、②两项已交纳或应交纳的全部关税、增值税和其它税:① 报价的货物在制造或组装时使用的部件和原材料是从境外进口的;或② 报货架交货价的货物是从境外进口的。12.2.1.3报投标资料表中列出的其他伴随服务的费用和标准附件价、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价(如有)。13.2.2.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提供的货物须包含:12.2.2.1投标产品价;12.2.2.2除应包括要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增值税和其它税,如果投标资料表中另有规定,还应包括货物从境外进口己交纳或应交纳的全部关税、增值税和其它税;12.2.2.3报货物境外离岸价格、国外运输费、国外运输保险费;12.2.2.4报投标资料表中列出的其他伴随服务费用和标准附件价、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价(如有)。13.3.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须标明“免费”。13.4.投标人根据本须知第12.2条的规定将投标报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力。13.5.除投标资料表中另有规定,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3.6.除投标资料表中允许有备选方案外,本次招标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3.7.除投标资料表另有规定外,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4投标货币14.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15联合体投标15.1.除非投标邀请中另有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投标邀请中规定允许联合体投标的,则必须满足:15.1.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符合本须知“合格的投标人”的一般规定,并至少有一方符合“合格的投标人”的特殊条款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15.1.2.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5.1.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6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16.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证明文件、共同投标协议并注明主体方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否则,将导致其投标无效。16.2.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证明其满足本须知定义的合格投标人。17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7.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投标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7.2.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原产地的说明。17.3.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7.3.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17.3.2.货物正常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17.3.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投标人在阐述时应注意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投标人在投标中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招标文件的要求。18投标保证金18.1.投标人应按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和期限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8.2.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18.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18.4.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8.4.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18.4.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规定签订合同;18.4.3.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规定, 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18.4.4.中标人未按本须知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9投标有效期19.1.投标应自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并在投标资料表中所述期限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视为无效投标。19.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20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20.1.投标文件的式样: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电子文件和投标资料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20.2.投标文件的签署:20.2.1.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要求签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文件每一页均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副本可以复印,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在投标文件中。20.2.2.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1.1.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一览表、投标保证金缴付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电子文件和退投标保证金说明函单独一起密封提交,若联合体投标,应将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和《投标联合体授权主体方协议书》一并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信封”的字样。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21.2.投标文件封装:21.2.1.清楚标明递交至投标资料表中指明的地址及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21.2.2.注明投标邀请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组号(如有)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21.3.如果未按本须知上款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22投标截止期22.1.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地点应是投标资料表中指明的地址。22.2.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采购单位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但应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22.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3.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五、开标与评标24开标24.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4.2.开标时,由按签到顺序递交投标文件的前三名投标人代表作为全体投标人推选的代表就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也可以由招标采购单位委托的机构检查并见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以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24.3.在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24.4.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投标人签字确认。25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25.1.评标由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按政府采购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将按照投标资料表中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5.2.评标委员会名单在评审结果确定前严格保密。评审专家(不含采购人代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25.2.1.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的;25.2.2.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的;25.2.3.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的;25.2.4.评标委员会中,同一任职单位评审专家超过二名的;25.2.5.任职单位与采购人或参与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存在行政隶属关系的;25.2.6.参与招标文件论证的;25.2.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25.3.评标委员会和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25.4.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投标资料表中确定的综合评分法或最低评标价法、性价比法进行。评标方法和标准在本招标文件第二册第六章中规定。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26投标文件的初审26.1.评标委员会将依法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和标记、投标人是否缴纳了投标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26.2.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26.3.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26.4.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或优于,没有实质偏离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26.5.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6.5.1.在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时,未能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具体条款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册《资格、符合性评审条款》。26.5.2.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27投标文件的澄清27.1.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不得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书面形式作出。27.2.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8投标文件详细评价28.1.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价和比较。29定标原则与授标29.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标报告。29.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除投标资料表另有规定的,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29.3.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人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29.4.采用性价比法的,按商数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商数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商数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9.5.评标委员会提交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意见报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的法定时间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确认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项目招标公告的法定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不在中标名单之列者即为未中标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29.6.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不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人放弃中标、中标资格被依法确认无效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没有其他中标候选人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0质疑与回复30.1.投标人有质疑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在质疑有效期限内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原件,逾期质疑无效。投标人以电话、传真或电邮形式提交的质疑属于无效质疑。30.2.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者提供的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投标人名称、联系人与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理书面质疑书原件之日起,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对于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或举证不全查无实据被驳回次数在一年内达三次以上,将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0.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有效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31中标通知书31.1.中标人确定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法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采购人及未中标人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1.2.《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合法依据,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六、授予合同32合同的订立32.1.除非投标资料表另有规定,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2.2.招标采购单位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2.3.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33合同的履行33.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33.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规定备案。34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34.1.在特殊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保留在投标之前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35履约保证金35.1.除非投标资料表另有规定,中标人在收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应按照投标资料表规定的金额,采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或采购人可以接受的其他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36招标代理服务费36.1.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资料表中的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否则,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36.2.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费率中标金额货物招标100万元以下1.5%100~500万元1.1%500~1000万元0.8%1000~5000万元0.5%5000万元~1亿元0.25%1~5亿元0.05%5~10亿元0.035%10~50亿元0.008%50~100亿元0.006%100亿以上0.004%例如:某货物招标中标金额为85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1.1%=4.4万元(850-500)万元×0.8%=2.8万元合计收费=1.5+4.4+2.8=8.7(万元) 第二章合同通用条款 甲方: 电话: 传真: 地址:乙方:电话:传真: 地址: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根据 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合同法》 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一、货物内容 序号商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配置(性能参数)产地数量单价(元)金额(元)1234合计总额:¥ 元;大写: 合同总额包括乙方设计、安装、随机零配件、标配工具、运输保险、调试、培训、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注:货物名称内容必须与投标文件中货物名称内容一致。二、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三、设备要求1.货物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2.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②符合招标文件和响应承诺中甲方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③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3.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和商检局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4.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5.乙方应将关键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四、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1.交货期:2.交货方式:3.交货地点: 五、付款方式由甲方按下列程序在内付款:1.预付款: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设备安装调试结束,提交全部报告材料,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同时无息退还乙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3.从验收合格之日起,正常使用 个月后,支付合同总价的%。4.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六、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1.本合同的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为 年,质保期内乙方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期满后可同时提供终身 (免费/有偿) 维修保养服务。2.质保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质保期重新计算。3.对甲方的服务通知,乙方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48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乙方须免费提供同档次的设备予甲方临时使用。七、安装与调试:乙方必须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报价文件的承诺,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八、验收:1.货物若有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验收,若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验收,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2.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和商检局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评审小组在各投标人的报价有限期内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进口货物的报关单。3.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4.乙方应将关键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5.甲方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乙方承担。九、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交付的货物、工程/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的/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接受服务,到期拒付货物/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十、争议的解决1.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十一、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 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二、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三、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四、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一式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代表: 签定地点:签定日期:年 月日 签定日期:年 月 日开户名称:银行账号:开 户 行: 货物采购公开招标文件(第二册,共两册)招标编号:0851-1161GZ84D350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环境监测站环境监测设备采购项目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2012年9月3日 目 录(第二册)1第三章投标邀请2第四章投标资料表5第五章用户需求书8第六章评分体系与标准16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20 第三章投标邀请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越秀区环境监理站(广州市越秀区环境监测站)(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广州市越秀区环境监测站环境监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便携式快速油烟检测仪、红外测油仪、电子温湿度表、声级计、氨氮分析仪采购本国产品, 便携式水质毒性分析仪、气体应急检测箱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0851-1161GZ84D350,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2年9月4日至2012年9月10日五个工作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1.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2.项目编号:0851-1161GZ84D3503.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环境监测站环境监测设备采购项目4.项目类型:货物类5.采购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期及最高限价:采购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期最高限价环境监测设备1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人民币49.3万元注: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6.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6.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6.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6.3本项目接受经销商、代理商的报价。经销商、代理商作为投标人,应提供所投货物的供货保证和保修承诺及便携式水质毒性分析仪、便携式快速油烟检测仪、红外测油仪生产制造商有效授权委托书;6.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7.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9月4日-2012年9月24日,每日9:0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7.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7.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7.3.1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7.3.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7.3.3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点击打开)”,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7.4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7.5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150.00 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8.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投标时间:2012年9月25日09:00~09:30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2年9月25日09:30投标及开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9.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9.1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广州市政府采购网(www.gzg2b.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9.2补充媒体: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上公布。10.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11.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广州市越秀区环境监理站(广州市越秀区环境监测站)联系人电话:020-8107 5464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西华路捶帽新街1号华业大厦四楼 1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23楼联系人:何小姐联系方式:020-8765 1688-10邮政编码:510075电邮:cl
********y@163.com 传真:020-8765 1698 网址:www.chinapsp.cn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8765 338013.购买招标文件账户:户名: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东环支行(人民币)(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账号:7787 0188 0000 44524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二○一二年九月三日 第四章投标资料表1.该资料表的条款项号是与第一册中的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第二章《合同通用条款》条款项号对应的,或增加的条款,是对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第二章《合同通用条款》的补充、修改和完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号内 容对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的修改及补充:一、说明2.3采购人名称:广州市越秀区环境监理站(广州市越秀区环境监测站)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2.4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中国广东省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23楼电话:86-20-
********;传真:86-20-
********。二、招标文件8.3集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不举行9.1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3.2.1.3(境内货物)其他伴随的服务费用和标准附件价、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价及运至最终目的地的内陆运输、保险、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及伴随货物交运的有关费用。13.2.2.2(境外货物)进口环节关税和增值税:包含口环节关税和增值。13.2.2.4(境外货物)其他伴随的服务费用和标准附件价、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价及运至最终目的地的内陆运输、保险、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及伴随货物交运的有关费用。13.5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3.6不允许有备选方案13.7不允许附加条件报价18.11、投标保证金金额:RMB4900元(人民币肆仟玖佰元整)2、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前一日17:00前到达以下指定账号:收款单位名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环市东支行投标保证金账号:8218 0154 7400 00652传真号码:020-8765 16983、投标人也可以自愿选择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投标担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选定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广东省融资再担保公司、东莞市金鼎融资担保公司任一家作为专业担保机构并出具《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前一日17:00前传真到达我司。4、有效期: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内及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日内有效。19.1投标有效期:90天。20.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五份,电子文件一份。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1.2.1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按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邀请中规定。五、开标与评标24.1开标日期、时间和地点:按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邀请中规定。25.1评标委员会由5名单数组成,由招标人的代表和从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25.4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29.2定标原则: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六、授予合同32.1合同签订时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35.1履约保证金:无36.11.中标人须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1本项目采用定额收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为RMB8000元(人民币捌仟元整)1.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缴纳形式:a.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直接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可用支票、汇票、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 b. 招标代理服务费付至:收款人名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东环支行(人民币)帐号:7787 0188 0000 445242.投标人应签署第七章所附格式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3.中标人须凭领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领取《中标通知书》,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第一册第二章《合同通用条款》仅供参考,合同具体细则以采购人及中标人双方协定为准。补充条款:评审结果确定后,采购人根据需要通知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在2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中所列清单中的相关证件、证明文件、合同的原件送采购人核对与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复印件是否一致。采购人在接到原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核对没有不一致的,须确认中标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第一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书面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报同级财政部门核实后按投标无效处理。 第五章用户需求书说明:1.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2.用户需求书中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一、采购货物清单采购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期最高限价便携式水质毒性分析仪1台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人民币49.3万元气体应急检测箱1台便携式快速油烟检测仪1台红外测油仪1台电子温湿度表4个声级计2台氨氮分析仪1台便携式快速油烟检测仪、红外测油仪、电子温湿度表、声级计、氨氮分析仪采购本国产品, 便携式水质毒性分析仪、气体应急检测箱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二、技术参数及要求1.便携式水质毒性分析仪1.1用途:现场水质生物毒性测试仪器,可以在第一时间内对突发性事件或人为破坏引起的水源及饮用水污染事故作出评价。1.2配置要求:便携式水质毒性分析仪每套包括生物发光光度计或生物传感器、实验器材、各种耗材及仪器使用说明书等。1.3技术参数:①▲检测原理同时满足增强型化学发光法分析技术和ISO11348费氏弧菌法。②▲通过认证:美国ETV环境技术评价或欧盟CE认证。③▲化学发光法所用检测试剂可在室温下保存1年以上,无须冷藏。④▲操作温度:0-50℃之间任何温度均可操作,无须水浴或其他恒温操作。⑤适合野外现场便携作业的各种环境。⑥除测试广谱急性毒性外,可测试多个独立参数包括:水质生物毒性、砷、杀虫剂、神经毒剂、余氯等。 ⑦水质生物毒性:对广泛简单化合物和混合物反应敏感,可测试很大范围的毒性物及广泛类别的化学试剂,包括金属、杀虫剂、杀真菌剂、灭鼠剂、氯溶物质、工业化学药剂、微生物分泌毒素、化学战争试剂等。⑧▲检测时间:5分钟内完成单个样品的急性毒性测试并得出检测结果。⑨可初步判断有毒物质是属于重金属毒性物或有机物毒性物。⑩数据存储:数据库软件,可实现数据的记录和分析,至少可存储60组以上检测数据,数据可直接读出或导入计算机系统。1.4整机性能 接口:RS232。 仪器尺寸:不大于550 mm×450 mm×250mm(含便携箱)。 重量:不重于9 kg(含便携箱)。 防护等级:IP 67。2.气体应急检测箱2.1手动气体采样器2台2.2远距离采集管(5m)1根2.3检测管收集容器1个2.4检测管切割器1个2.5说明书1份2.6有机、无机定性作业图1份2.7铝合金箱体1个2.8夜视放大镜1个2.9一氧化碳(CO) 检测管5~2000 ppm 1盒2.10硫化氢(H2S) 检测管1~150 ppm 1盒2.11氨气(NH3) 检测管0.2~20 ppm1盒2.12苯(C6H6) 检测管5~200 ppm 1盒2.13氯气(Cl2) 检测管1~40 ppm 1盒2.14二氧化碳(CO2) 检测管0.1~5.2% 1盒2.15氯化氢(HCl) 检测管0.4~40 ppm1盒2.16氮氧化物(NOx) 检测管20~250 ppm1盒2.17二氧化硫(SO2) 检测管1~60 ppm1盒2.18汽油(CnHm) 检测管0.05~0.6%1盒2.19有机定性检测管1盒2.20无机定性检测管1盒3.便携式快速油烟检测仪3.1检测数据实时显示,无需实验室分析3.2采用平行管等速采样3.3检测精度高,数据重复性好 3.4数据存储灵活,随意设定数据自动保存间隔时间3.5检测数据(最大值、最小值及平均值)现场打印3.6可同时测量油烟排放的动压、静压、温度等 3.7一机多用,可检测非食用油油烟(如:沥青烟、松香烟等)3.8参数指标参数名称技术指标分辨率准确度▲油烟测量范围(0~30)mg/m30.1 mg/m3优于±5%▲采样流量(20~100)L/min0.1 L/min优于±2.5%▲烟气流速(0~30)m/s0.1m/s优于±4%烟气动压(0~2000)Pa1Pa优于±2%烟气静压(-30~30)kPa0.01kPa优于±4%流量计前压力(-30~0)kPa0.01kPa优于±2.5%流量计前温度(-30~150)℃1℃优于±2.5%干湿球温度(0~100)℃1℃优于±1.5%等速响应时间≤20s▲抽气泵负载能力≥100 L/min (阻力为10 kPa时)数据储存能力10000组工作时噪声≤65dB(A)4.红外测油仪4.1.主要技术指标4.1.1实测检出限:<0.2mg/L(即11次空白值的3SD);4.1.2准确度:±2%,测量40mg/L标油;4.1.3波数准确度:±2cm-1;4.1.4波数重复性:进行横向比较 0~15分设备的技术先进性、可靠性、品牌知名度<10分>进行横向比较 0~10分带“▲”号条款的技术参数响应性<25分>进行横向比较0~25分安装、调试、验收方案及质保期、维护保养、应急维修时间安排、技术人员培训等售后服务的承诺<5分>进行横向比较0~5分备注: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2.技术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余下的评委评分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商 务 部 分 评 分 表(10 分)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环境监测站环境监测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851-1161GZ84D350评审内容分值同类项目经验<5分>【2009至今销售同类产品业绩,请附上合同关键页作为同类业绩评价证明资料。(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进行横向比较 0~5分本项目团队实力<3分>(项目经理及团队成员的资质、专业经验以及售后技术服务力量等)进行横向比较 0~3分投标人本地综合服务支撑能力(提供售后服务点的注册证明、房产证明、租赁合同复印件等)<2分>在广州市内注册的公司:得2分;在广州市内注册的分支机构:得1分;在广州市外注册的公司或分支机构:得0.5分。备注: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2.商务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余下的评委评分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价 格 评 分 表( 35 分)1.价格核准:评标委员会详细分析、核准价格表,检查其是否存在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详见第一册第26.2条相关条款。2.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指修正后报价,下同)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3.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3.1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产品中仅有部分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则按所投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予以扣除。3.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3.2.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3.2.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目录表项目编号:0851-1161GZ84D350 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环境监测站环境监测设备采购项目文件类型序号文件名称提交情况页码范围备 注有无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加盖投标人公章)1投标函2投标人资格声明函3营业执照副本(年检章要清楚)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5便携式水质毒性分析仪、便携式快速油烟检测仪、红外测油仪制造商授权委托书6供货保证和保修承诺函投标人应提交的技术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投标一览表2投标分项报价表;3投标货物的详细情况描述(附相关证明资料/产品宣传彩页)4投标货物技术偏离表5重要条款响应一览表6投标货物技术服务方案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投标人应提交的商务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2201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42009年至今销售同类产品情况一览表5售后服务点的注册证明、房产证明、租赁合同复印件6项目经理及管理技术人员一览表7用户需求条款响应一览表8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9退投标保证金说明10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投标保证金递交证明文件1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是)1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特别提示与要求!1.投标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名并每一页均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文件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编码装订。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文件可自行增加表格栏目。4.投标人所提供的证书类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格式1投标函致: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我方确认收到贵方(项目名称)项目采购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0851-1161GZ84D350),(投标人名称、地址)作为投标人已正式授权(被投标人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为我方签名代表,签名代表在此声明并同意:1.我们愿意遵守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自愿参加投标, 并已清楚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全部责任和义务。2.我们同意本投标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如果我们的投标被接受,则直至合同生效时止,本投标始终有效。3.我们已经详细地阅读并完全明白了全部招标文件及附件,包括澄清(如有)及参考文件,我们完全理解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我们同意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不明或误解的一切权力。4.我们同意提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与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有关投标的一切数据或资料。5.我们理解,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与评标委员会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其它任何投标,完全理解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拒绝迟到的任何投标和最低投标报价不是被授予中标的唯一条件。6.如果我们未对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则完全同意并接受按无效投标处理。 7.我们证明提交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准确、真实、有效、完整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或者夸大。我们在此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8.我们是依法注册的法人,在法律、财务及运作上完全独立于广州市越秀区环境监理站(广州市越秀区环境监测站)(采购人)和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代理机构)。9.所有有关本次投标的函电请寄:(投标人地址) 备注:本投标函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电话:传真:邮编:格式2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贵公司 年 月 日发布项目(项目编号:0851-1161GZ84D350)的采购公告,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投标,并声明:本公司(企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并已清楚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并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特此声明!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单位地址: 单位公章:邮政编码: 日期:联系电话:格式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 (投标人地址)的(投标人名称)在下面签名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在此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招投标活动,提交投标文件及采购合同的签订、执行、完成和售后服务,作为投标人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被授权人(投标人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限。本授权书自法定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特此声明。随附《法定代表人证明》投标人名称(盖公章):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被授权人(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格式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______________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有效日期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济性质:主营(产):兼营(产):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地址: 日期:格式5制造商授权委托书致: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作为制造(产品名称)的 (制造商全称),我企业在此授权(供应商名称)用我厂(公司)制造的 的产品参加 (项目编号:0851-1161GZ84D350)采购活动,递交投标函并签署政府采购合同。我厂(公司)郑重承诺:中标后我企业将无条件按照授权报价品种在交易期内保证货物的货源和质量,质保期为 年(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有违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招标采购相关法规及条例承担法律责任。授权期限为:年月起至本次中标货物采购期结束。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招标采购期限与本授权书的有效期限应一致。若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招标采购期限延期,本授权书期限自动顺延到招标采购期限届满。此授权书一经授出,在投标截止期后将不作任何修改。制造商名称(盖章) 联系电话、传真: 日期:年月日(加盖供应商公章)注:本授权书必须打印,不得手写,不得行间插字和涂改,如有涂改,必须有制造商在涂改处加盖公章。 格式6供货保证和保修承诺我公司承诺本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在签订合同后如期履约供货并保证货物质量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质保期期间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货物进行保修并对其提供终身维护。如查实有与本承诺函不符合的记录,自愿承担因本项目导致的用户损失的赔偿责任,同时采购人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职务: 日期格式7投 标 一 览 表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0851-1161GZ84D350采购货物名称数量投标报价(人民币 元)交货期环境监测设备1批小写:RMB 大写: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职务: 日期 备注:1.此表须附在正、副本的投标文件中,并另封装一份于开标小信封中,此表内投标报价为最终价,投标文件内不得含有任何对本报价进行修改的其他说明或资料,否则为无效投标;2.投标报价要求具体见第一册第一章“投标报价”要求。3. 此表投标报价栏填写以本次最高限价为基准进行投标价格录入。 格式8 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0851-1161GZ84D350 序号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品牌性能/技术参数说明原厂商及原产地用途单位数量单价(元)合计(元)备注设备类费用1234……其他费用序号分项名称具体内容单位数量单价合计(元)说明12……总计¥:大写: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职务: 日期 注:1. 此表为《投标一览表》的报价明细表。2. 所有价格均以人民币作为货币单位填写及计算。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和特殊工具的货物,还应填报投标货物配件、耗材、选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等内容,该表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投标人按照上述要求分类报价,其目的是便于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任何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3. 该表格式仅作参考,投标人的详细报价表格式可自定。 格式9投标货物的详细情况(附相关证明资料/产品宣传彩页)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格式自定):1.设备品牌、型号。2.设备技术参数、性能及配件。3.投标货物的质量标准、检测标准、测试手段、保质保用期。4.投标货物主要备品备件、易损件、专用工具等配置国内提供情况说明。5.投标人认为对投标有利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职务: 日期 格式10投标货物技术偏离表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0851-1161GZ84D350序号货物名称原条款描述投标人响应描述偏离情况说明(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职务: 日期 备注:1.本表的设备名称及规格型号须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一致。2.投标响应参数应与厂家的产品资料一致,不一致的以厂家资料为准。 格式11重要条款响应一览表说明: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带“▲”的重要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下表。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0851-1161GZ84D350序号原条款描述投标人响应描述偏离情况说明(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查阅/证明文件指引1便携式水质毒性分析仪技术参数①▲检测原理同时满足增强型化学发光法分析技术和ISO11348费氏弧菌法见《投标文件》第 页2便携式水质毒性分析仪技术参数②▲通过认证:美国ETV环境技术评价或欧盟CE认证见《投标文件》第 页3便携式水质毒性分析仪技术参数③▲化学发光法所用检测试剂可在室温下保存1年以上,无须冷藏见《投标文件》第 页4便携式水质毒性分析仪技术参数④▲操作温度:0-50℃之间任何温度均可操作,无须水浴或其他恒温操作见《投标文件》第 页5便携式水质毒性分析仪技术参数⑧▲检测时间:5分钟内完成单个样品的急性毒性测试并得出检测结果见《投标文件》第 页6便携式快速油烟检测仪参数指标▲油烟测量范围技术指标(0~30)mg/m3分辨率0.1 mg/m3准确度优于±5%见《投标文件》第 页7便携式快速油烟检测仪参数指标▲采样流量技术指标(20~100)L/min分辨率0.1 L/min准确度优于±2.5%见《投标文件》第 页8便携式快速油烟检测仪参数指标▲烟气流速技术指标(0~30)m/s分辨率0.1m/s准确度优于±4%见《投标文件》第 页9便携式快速油烟检测仪参数指标▲抽气泵负载能力≥100 L/min (阻力为10 kPa时)见《投标文件》第10包装、安装、调试、验收:8.▲免费提供使用说明书的中文、英文电子版文件见《投标文件》第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职务: 日期格式12投标货物技术服务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格式自定):1.对投标货物的安装、调试、验收及操作、培训计划等方面采取技术和组织措施方案。2.售后维修/服务点名称、电话,负责人员及地址(附售后维修/服务点证明材料)。3.详细说明维护期维保方案、价格费用及应急维修时间安排、维修服务收费标准。4.投标人认为对投标有利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职务: 日期 附件售后维修/服务点证明材料兹证明(售后维修/服务点名称)与 (公司名称)建立了本次投标中(项目编号:0851-1161GZ84D350)的货物定点售后维修/服务关系。服务点全称(盖章):服务点负责人: 服务点电话:服务点详细地址: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职务: 日期 格式1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一、公司基本情况1.公司名称:电话号码:2.地址:传真: 3.注册资金:经济性质:4.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 5.营业注册执照号: 6.公司简介(企业规模、技术力量、财务状况、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阐述)。二、投标人获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资质和国内外知名厂商出具的销售许可证明:证书名称发证单位证书等级证书有效期 我/我们声明以上所述是正确无误的,您有权进行您认为必要的所有调查。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职务: 日期 格式142009年至今销售同类产品情况一览表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0851-1161GZ84D350序号业主名称项目名称主要设备名称合同总价签约及完成时间单位联系人及电话12345678备注:请附上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作为同类业绩评价证明资料。(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职务: 日期格式15 项目经理及管理技术人员一览表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0851-1161GZ84D350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专业经验年限拟担任职务或承担工作内容备注:投标人附上以上人员的学历、职称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职务: 日期格式16用户需求条款响应一览表说明: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的用户需求书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下表。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0851-1161GZ84D350序号原条款描述投标人响应描述偏离情况说明(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1技术参数及要求2总体项目要求3包装、安装、调试、验收4质保期、售后服务5货款结算方式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职 务: 日 期:格式17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本公司 (投标人名称) 在参加在贵公司举行的 (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0851-1161GZ84D350)的招标中如获中标,我公司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贵公司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如我方违反上款承诺,愿凭贵公司开出的相关通知,同意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办理支付手续,扣除我司提交的全部投标保证金,并愿承担全部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投标人地址: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签署日期: 格式18退投标保证金说明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我方为(项目名称)的投标[项目编号为:0851-1161GZ84D350 ]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大写金额)元,请贵公司退还投标保证金元,请划到以下账户: 收款人名称收款人地址开户银行(含汇入地点)联系人帐号联系电话备注:此表须附在开标小信封中。当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或招标结果通知书,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其填写在 “退投标保证金说明”上的内容,按规定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公章):日期: 格式19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项目编号:0851-1161GZ84D350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项目编号为0851-1161GZ84D350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个月止。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五、免责条款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 年 月日 格式20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广州市越秀区环境监理站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说明: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证明为中/小/微型企业:a投标人必须明确企业所属类型,请在下列选项"□"中标注"√"□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b、投标人提供本《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c、投标人提供本企业的从业人员数量(以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开具的证明文件为准)、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税务部门审核的财务报告为准)证明文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