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处村孔坑垦造耕地施工招标公告

吴处村孔坑垦造耕地施工招标公告

[工程公告]遂昌县王村口镇吴处村孔坑垦造耕地项目施工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SC2012A62

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遂昌县王村口镇吴处村孔坑垦造耕地项目已由遂政发[2010]9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遂昌县王村口镇人民政府。衢州凯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如下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 开招标。

资金: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目前到位100%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遂昌县王村口镇吴处村孔坑垦造耕地项目位于王村口吴处村,项目规划总面积约220.5亩(实际新增耕地面积按竣工后实测面积为准),项目实行按面积补助方式的模式进行。工程造价 330.75 万元;道路、路渠、蓄水池等配套设施工程造价按实际新增面积补助款的15%计算(造价原则上不得超过新增耕地按面积补助款的30%,超出部分将不予以计算),造价约49.61 万元(不包含项目区外已实施的道路部分),工程总造价约 380.36 万元。计划工期:12个月,质量目标为合 格,且必须符合《遂昌县农村土地开发整理实施办法》(遂政发[2012]36号)文件中第二章的质量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浙江省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

3.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可承担土石方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且目前无在建工程或(预)中标工程;

3.3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不得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3.4在浙江省、丽水市建设市场有严重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的谢绝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丽水市外建筑业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到丽水市政府行政审批中心建设窗口办理《丽水市市外建筑业企业进丽承接业务登记证》(具体参照丽建发[2009]170号和丽建发[2010]176号文件)。未办理《丽水市市外建筑业企业进丽承接业务登记证》的,拒绝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资格审查投标人须提交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和图纸的获取

6.1自行到遂昌招标采购交易信息网(http://cgzb.suichang.gov.cn/ ),本项目招标公告结尾左下方处下载。

7、其他规定

7.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已有在建或(预)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投标。投标人及其所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7.2、投标人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违法行为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7.3、工程款支付方式:项目资金按工程进度拨付。即工程过半,资金支付30%;工程竣工、乡镇自验后再付40%,项目验收合格(验收权限在省级的,要通过省级验收;验收权限在市级的,要通过市级验收)并经审计后,再支付20%;另1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最终验收合格后一年内不出现质量问题,已种植农作物并经农业部门认定后,全部付清。

7.4、善意提醒:

(1)投标函空格处填写处必须用电脑打印,不允许用手写,否则作废标处理。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需凭银行汇票先到招投标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具缴款书,到中行确认有效后再到财务室索取投标保证金往来款票据;银行确认不能到账的,谢绝接收。未按要求缴纳所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负。

(3)根据《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关于共同做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意见》要求对预中标人进行行贿档案查询。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遂昌县王村口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衢州凯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洪尚富 联系人:陈方强

电 话:(137*****262)613262 电 话:188*****890(546890)

遂昌县王村口镇人民政府

衢州凯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遂昌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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