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局垃圾车、洒水车招标公告
城管局垃圾车、洒水车招标公告
鄂州市城管局垃圾车、洒水车公开招标公告
依据湖北省鄂州市财政局下达的计划函要求,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鄂州市城市管理局的委托,现就其所需货物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编号: 2012EZCCGPA********、2012EZCCGPA********
二、招标项目:鄂州市城管局垃圾车、洒水车(包一、包二、包三)
三、采购内容:东风天锦密封式垃圾车7辆(包一);QT5120GSSTJ3型8吨洒水车9辆(包二);垃圾箱94个、长安底盘车厢可卸式垃圾车10辆(包三)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的制造商(包一);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的制造商(包二);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的制造商(包三)。
3、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湖北省内有稳定的技术支持团队,能满足使用方根据使用的实际情况上门修改完善产品的要求,并在当地具有售后服务机构和网点,有在两小时内提供本次投标车辆的备件和紧急售后响应服务的能力;必需有能力帮助使用单位上置保险。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9月7日、9月10日上午8:00--11:30 下午2:30--4:30 (北京时间)
六、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滨湖西路157号鄂州广电局大楼附楼三楼)
七、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概不受理) 2012年9月29日上午8:30-9:30止
八、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2012年9月29日上午9:30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开标地点: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滨湖西路157号鄂州广电局大楼附楼三楼)
十、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包,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回
十一、参加投标单位必须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副本原件,以便进行审查(以上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十二、投标保证金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为30000元(人民币)/包。投标申请人必须在2012年9月28日上午12:00前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需以投标申请人的单位账户汇到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逾期无效。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注明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联系人:陈华 联系电话:****-*******
户名: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邮储银行鄂州市滨湖路支行;
行号:********2030
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保证金未到帐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联系人:李国辉 陈 华
联系电话:0711—******* 3358277(传真)
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二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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