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12年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岳麓区2012年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岳麓区2012年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程监理已由岳发改投字[2012]49号文核准,招标人为长沙市岳麓区环境保护局,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综合说明:
1.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范围为含浦镇、雨敞坪镇、莲花镇、所辖玉江村、福胜村、新桥村等22村(社区),涉及18800户,总人口66472人,项目总投资约3300万元;
1.2、项目建设内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
1.3、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阶段工期见施工合同。
1.4、质量标准:合格;
1.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6、评标办法:按湘建建【2011】291号文《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执行。
二、资格要求:
2.1、应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信誉较好;
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
2.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长沙最多有一个在监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具备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省级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监理员具备省级颁发的上岗证书(省外企业的监理员岗位资格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本公告期间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2.4、申请人应按照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配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本招标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4人,其中总监1人、专监1人、监理员2人,拟配备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符合湘建建【2010】109号文的规定,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一致;
2.5、投标企业和总监理工程师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2.6、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的社保证明原件;
2.7、省、市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投标前须到长沙市住建委市场处办理备案手续,并持《入长登记证》;
2.8、省外企业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拟配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的无在监项目证明原件;
2.9、具有投资参股关系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包括任何形式)对该项目投标;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同时也不接受企业负责人、总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三、投标保证金:
3.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的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贰万元从各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专用账户。
3.2、专用帐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8899]。
3.3、开标时查验银行到账单,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注:转账时要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未注明投标项目名称而导致无法查实的,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9月4日至2012年9月23日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资料等。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5.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不署名的方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以上同一网站作出解答并形成答疑纪要,过期不予受理,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24日上午9:00时整。
6.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四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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