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高新园区城市广场勘察招标公告
光明高新园区城市广场勘察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工 程 编 号:****************
工 程 名 称:光明高新园区城市广场项目勘察招标
工 程 地 点:光明新区光侨路、公园路、三十三号路、二十七号路之间
公 告 时 间:2012年09月04日09:00时 至 2012年09月10日17:00时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评 标 方 法:抽签定标法
招标部分估价:103.0000万元
招 标 内 容:1、红线范围内及周边(见附图)地形和地下管线测量;
2、红线范围内的工程详细勘察;
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招 标 人:深圳市光明新区新城开发建设办公室
联 系 人:黄爱葵
联 系 电 话:********
资格审查方式:投标报名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企业资质要求:(工程勘察综合甲级 且 工程测量甲级)。其他资质要求:1、须在深圳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经工商行政部门年审合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工程测绘甲级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
3、须具有CMA计量认证证书
。
项目负责人资格:需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和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并提供近3个月内社保证明。
业绩要求:无
其他:须在深圳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经工商行政部门年审合格。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资料:
1、企业投标卡;
2、企业投标员指纹报名;
3、企业资质证书;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书面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需装订成册(必须包括联系人、联系人手机号码和传真号码)。
5、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和注册证书,并提供近3个月内社保证明。
投标报名地点: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
咨询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一楼12号窗口。
重要提示:
1、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2、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3、联合体投标人,双方均需提交办理企业登记。
4、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以下事项,否则投标将不予受理:
(1)参加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工程的企业必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备案,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WWW.SZJS.GOV.CN)“办事指南”18.11《深圳市勘察设计企业信息备案办理和更新指南》。
(2)办理信息卡及投标员指纹采集,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办事指南”中《深圳市建设工程货物与服务类企业办理信息卡、投标员指纹采集指南》。
(3)办理金建数字证书和电子招投标服务,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办事指南”中《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和《电子招投标服务申请办理指南》。
(4)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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