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林河三期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青林河三期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青林河三期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12GC06028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林河三期综合整治工程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区发改基[2012]2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江北区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由市土地储备中心城建项目统筹安排,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址:宝庆路以北至规划张家畈河。
项目规模:河道全长340米,河道规划宽度14米,河床底标高-1.37米。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项目总投资:783万元
招标控制价:573.5702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河道两岸进行河坎建设,长度约680米;新挖河道约340米,挖土约25000立方米;河岸绿化面积6800平方米。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且未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0.1.2项约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3.4 拟派项目经理施工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鼓励建筑业企业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甬建发[2011]168号)规定且不得有未竣工的变更项目和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项目竣工未能解锁的,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材料。
3.5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4日至2012年9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25日9时00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幢国际商务13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江北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三港金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东区江东北路495号和丰创意广场G幢9楼
联 系 人:黄兆稳、刘瑜
电  话:****-********189*****613
传  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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