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两江一河”区域综合治理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第1次资审变更澄清与修改公告
宜都市“两江一河”区域综合治理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第1次资审变更澄清与修改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具体澄清内容如下:
1、资格预审文件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第二大条第12条新建项目包括的第10小条中:“道路全长 12.975 公里,路基宽 24.5 公里”现修改为“道路全长12.975公里,路基宽24.5米。”
2、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正文部分“3.4.4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不足三个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的,可以在保证满足法定资格条件的前提下,适当降低资格预审的标准和条件。”删除。现修改为:“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不足三个的,招标人应当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社会资本仍不够3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3、资格预审文件第五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目录中“7-1企业信誉情况表、7-2近3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现修改为:“6-1企业信誉情况表、6-2近3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招标文件与本澄清与修改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湖北省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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