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就义乌市卫健局AED设备电池、电极片等物资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1、采购编号:YWWJJ2020012、采购内容:标项标项..." />
义乌市卫健局AED设备电池、电极片等物资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义乌市卫健局AED设备电池、电极片等物资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就义乌市卫健局AED设备电池、电极片等物资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采购编号:YWWJJ202001
2、采购内容:
标项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一 | 体外除颤仪电池 | 20 | 块 | 日本光电AED-2150系列设备原装专用电池,标称使用年限4年,提供4年电池保修 |
体外除颤仪电极片 | 22 | 套(包) | 日本光电AED-2150系列设备成人用 | |
预算总价 | 83000元 |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以上货物供货能力的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具备的条件,同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违法记录的认定标准为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政部或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义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和地点:投标单位请于2020年9月11日至2020年9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到义乌市卫健局3楼316办公室报名,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
5、报名时所需资料(原件审核,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所投项目实体样品;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整。供应商应于2020年9月16日14:30前,以现金方式提交给采购人。未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货到验收合格后退回。未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当场退回。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2020年9月16日14时30分。
投标人应于2020年9月16日14时30分前带好样品到义乌市卫健局3楼会议室签到。
8、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2020年9月16日14时30分,义乌市卫健局3楼316会议室。
9、评标办法:符合需求的供应商,现场询价,由专家组确定性价比最优的为中标供应商。
10、供货周期:中标供应商应于2020年9月30前供货并完成安装。
11、付款方式:全部到货验收合格后10 个工作日内,全额付清。
12、业务咨询:
招标人:义乌市卫健局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
13.合同主要条款
义乌市政府询价合同(样本)
需方: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项目编号为YWWJJ202001的询价项目的成交结果,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询价文件及其补充更正文件、询标承诺、询疑答复、投标响应文件、双方来函。合同文件组成的所有内容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合同金额
合同价款中须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一切应由需方支付的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备注 |
1 | |||||
2 | |||||
合计 | 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 |
三、供货周期:于2020年9月30前供货并完成现场安装。
四、技术资料
1.供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需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2.没有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供方不得将由需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五、知识产权
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六、产权担保
供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供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七、履约保证金
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______%,计____ 万元,在____前提交。 ______退还;但如果此时存在合同争端并且未能解决,那么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延长到上述争端最终解决且理赔完毕后终止。
八、转包或分包
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供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2.供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九、质保期
供方必须对合同中规定的货物提供至少___年的质保期(货物另有规定的按原规定执行),时间从整体工程验收合格办理移交手续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供方须免费负责修理和替换任何由于产品自身的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并负责有关费用。供方不能修理和不能调换,按不能交货处理。如因需方使用不当造成故障,供方负责包修、包换或者包退,费用双方另行协商。维修过程中供方提供的材料色泽等应与原来的保持一致。
十、具体交货时间、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1.交货及安装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式:___________
3.交货及安装地点:按需方要求送达指定地点。
十一、货款支付
(1)一次性支付: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经最终验收合格后 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价款。
十二、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
十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供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需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2.供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供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①更换:由供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②贬值处理:由供需双方合议定价。
③退货处理:供方应退还支付的货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在 小时内到达需方现场。
4.在质保期内,供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十四、违约责任
1.供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供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___向需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约定日期___ 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需方可解除本合同。供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需方解除合同的,供方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值___的违约金。
2.供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需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供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供方逾期交货处理。供方拒绝更换货物的,需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3.未按规定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处以货款总额千分之___的违约金。
4.因产品的质量问题造成需方受到损失的,应按实际受到的损失赔偿。如拒绝赔偿的,需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5.如有转让和分包行为,需方解除合同,并可进一步追究供方的违约责任。
6.当供方违约行为给需方造成损失时,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全部损失,违约方还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全部损失。
7.对于供方需要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额,如本合同规定有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则由需方从供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金额不够负担的,则由需方从待付供方的货款中扣除,还不够的,则供方还可向需方继续索赔;如本合同未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则由需方从待付供方的货款中扣除,如不够,则需方还可向供方继续索赔。
8.需方由于供方的违约原因解除合同的,不退还供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9.需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的,需方向供方偿付货物款总值的百分之___违约金。
10.需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需方向供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___(二~五)的违约金。
十五、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___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六、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2.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
3. 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合同协议,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责任方赔偿损失后,合同终止。
4.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发生任何以下一种情况,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供方应负赔偿责任:
①第十四款中所规定的情形。
十七、诉讼
本合同项目所在地为义乌市,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应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八、合同双方确认,本合同及合同约定的其它文件组成部分中的各项约定都是通过法定招标过程形成的合法成果,如果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履约时应以有利于采购人的条款执行。如果不一致条款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形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合同双方也不存在且也不会签订任何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如果存在或签订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
十九、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应按相关规定执行,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一式三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义乌市卫生计生系统医学装备采购中心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供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 方: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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