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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开发区部分道路改造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经济开发区部分道路改造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经济开发区部分道路改造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经济开发区部分道路改造工程,招标人为郯城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因第一次投标报名单位不足法定数量,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经济开发区部分道路改造工程,全长11998米。 2.2建设地点:郯城县师郯路西段(东起白马河,西至兴郯路)、兴郯路(北起师郯路,南至皇亭路)、顺亿路(北起师郯路,南至枫美路)、恒通路(北起师郯路,南至建设路)及办公楼前道路(东起恒通路,西至顺亿路)。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4总投资:4386.665157万元。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4.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日期:2020年10月11日至2020年10月15日。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及流程:投标申请人需在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jy.linyi.gov.cn)→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5.1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日期:2020年10月21日09时30分。 5.2资格预审文件递交地点: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东城新区天元综合服务大楼西副楼三楼)。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须提供采用投标保证金、保险保函、银行保函等任一形式的投标保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均需符合《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投标保证保险工作的意见(试行)》鲁建建管字(2018)11号的相关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金形式的,自行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查看投标信息中的虚拟子账号,按照虚拟子账号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通过电汇或网上银行支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shandong.gov.cn/)、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郯城县政府网(tancheng.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郯城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郯城县北环路57号 邮编:276100 联系人:高亚迪 电话:150*****843 招标代理机构:临沂中凯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郯城县北环路57号 邮编:276100 联系人:赵工 电话:155*****851 2020年10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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