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警察学院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河南)基地项目-学术交流中心家具、健身器材采购陈设等室内工程项目
河南警察学院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河南)基地项目-学术交流中心家具、健身器材采购陈设等室内工程项目
河南警察学院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河南)基地项目-学术交流中心家具、健身器材采购陈设等室内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警察学院新校区建设工程项目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河南警察学院新校区建设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豫发改社会[2010]165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南警察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南警察学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国内对该河南警察学院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河南)基地项目-学术交流中心家具、健身器材采购陈设等室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要求的投标人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河南警察学院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河南)基地项目-学术交流中心家具、健身器材采购陈设等室内工程。 1.2、工程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东路1号。 1.3、工程概况:河南警察学院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河南)基地项目项目1号楼13层,建筑高度55米,2号楼3层,建筑高度15.9米。 2、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河南警察学院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河南)基地项目主楼和附楼室内家具等物品的制作、供货、运输、垂直运输、安装、现场摆设、成品保护、垃圾清运、配合费(包含但不限于水电等杂费)及售后服务等,具体图纸、技术要求和清单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清单、图纸、合同协议中要求的工作范围和内容为准。 2.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第一批产品供货期为30日历天,总安装期为70日历天,总工期为10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合格”或更高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设计要求、国家现行规范、条例及标准(且不限于最高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满足国家环保标准。 2.5、质保期:贰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 3.2、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为具有生产、加工能力的生产商;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若为生产商,需提供有效的生产许可证书或生产经营登记证照;若为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商的生产许可证书或生产经营登记证照、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须提供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本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3.4、信誉要求:最近三年内(2017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负责的项目出现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等问题。 【投标人出具承诺函,承诺函内容必须包含以上具体要求,格式自拟,需加盖单位公章】 3.5、贪污贿赂犯罪行为查询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结果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查询内容应包括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对存在有行贿行为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查询渠道: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行贿情况;查询指南:进入首页-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件-贪污贿赂罪,分别查询单位和个人是否有行贿记录。如果查询后存在检索内容太多,请投标人逐条仔细核对判别被查询主体是否存在有行贿行为,如不存在行贿行为,请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评标中或评标后如果发现存在有行贿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将查询截图附入投标文件中,以方便评标专家能够现场及时核对判别】 3.6、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企业查询指南:信用中国-进入首页-信用服务-对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进行查询;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并将查询截图附入投标文件中,以方便评标专家能够现场及时核对判别】 3.7、关系查询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打印的2019年企业年报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提供在“天眼查”中打印的企业架构图并加盖公章;企业不存在以上行为的承诺函。】 3.8、其它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投标人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指南(工程建设、政府采购)》。 4.2投标人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后,凭CA数字证书(CA密钥)于2020年10月11日至2020年10月16日(北京时间),登录系统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以《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招标人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4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11月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一)-14 (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座)。 5.3电子投标文件需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加密上传。 5.4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www.hnggzyjy.cn,投标人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等。 5.6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在市场主体信息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投标人应及时对市场主体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5.7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服务系统使用指南》。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河南警察学院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东路1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纬四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 联系人:闫先生、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1-6117 1911/5296 发布人: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0日 本公告所含项目编号及名称:(根据国办函【2019】41号令,自2019年9月1日起,所有招投标项目取消报名环节,请直接在领取文件模块搜索编号进行进行文件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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