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及传输站点自动消防灭火系统采购_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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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为 (集中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无线及传输站点自动消防灭火系统采购项目、CQYD********975 ),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煜金桥通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 |||||||||||||||||||||||||||||||||||||||||||||||||||||||||||||||||||||||||||||||||||||||||||||||||||||||||||||||||||
1、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本项目包含机房或基站老旧消防装置的拆除、本项目新购消防装置货到现场及安装等交钥匙工程。 具体采购内容详见下表:
具体明细如下:
上述数量为框架预估数量,执行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 1.2本项目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如下表: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将被否决。最高投标限价详见1.1。 1.4服务/交货周期: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订单要求执行。 1.5服务/交货地点:重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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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基本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清晰、完整、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扫描件。) 2.2 资质要求: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2.3业绩要求:提供至少1份2017年1月1日至本次项目发布首次公告为止,投标人签订的合同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内容均须包含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设备或超细干粉灭火设备的销售、或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设备或超细干粉灭火设备的销售及安装/更换/改造,单份合同含税总金额不低于150 万元。合同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A、提供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物明细页、有合同主体双方加盖合同章或公章的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 B、提供与上述合同对应的任一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与合同双方名称必须一致,如不一致则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C、统计合同金额以合同上注明的含税总金额为准;若合同未注明含税总金额的,以该合同对应的订单累计含税金额为准(订单内容与合同内容一致);若该合同即无含税总金额也无订单,以合同主体双方签署并加盖公章的项目证明材料为准(此证明材料应体现项目执行内容须与合同内容一致,且有执行含税总金额)。 D、对于合同含税总金额的说明:若合同总金额未价税分离,则视为合同含税总金额;若合同总金额仅为不含税金额,则以提供的发票上的税率核算含税总金额。 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4 人员要求: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成立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服务团队,团队人员至少 5名,其中:项目经理1名(要求具备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职安全生产员1名(要求具备住建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现场施工人员3人,其中至少应具有登高证2个、电工证2个(可一个人员同时具备登高证和电工证)。 投标人须提供上述服务团队及人员的证明材料,包括: 1.服务团队人员清单、资格证书及承诺书。 2.投标人为服务团队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 3. 投标人为服务团队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内容须包括:清晰可见投标人名称;缴纳社保期限涵盖2020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2个月。 4. 如提供的人员社保为第三方公司代缴,须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公司签订的有效代缴协议扫描件,该代缴协议内容须包括:投标人与第三方公司的名称;协议双方的签章。 2.5 产品认证:需提供所投全部产品型号的自愿认证证书。 2.6经营情况承诺函:投标人存在经营情况承诺函中规定的禁止情形的投标将被否决。 2.7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代理商: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须至少为悬挂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或悬挂式超细干粉灭火装置的生产商,不能自行生产的投标产品需提供原生产商签署的本项目唯一代理授权书。若同品牌的不同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或同一品牌的代理商和制造商同时参与本项目,则投标均被否决。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须至少为悬挂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或悬挂式超细干粉灭火装置的生产商,不能自行生产的投标产品需提供原生产商签署的本项目唯一代理授权书。若同品牌的不同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或同一品牌的代理商和制造商同时参与本项目,则投标均被否决。 | |||||||||||||||||||||||||||||||||||||||||||||||||||||||||||||||||||||||||||||||||||||||||||||||||||||||||||||||||||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0月10日18时00分至 2020年10月15日18时0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http://b2b.10086.cn)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直接登录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进行系统注册而后购买招标文件)。 4.3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及投标。 4.4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佰元(¥200元)整,售后不退。支付要求:账号信息详见11.1。(注:请投标人在款项支付后将转账凭证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046@139.com)。 注意: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投标人请务必在 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4.5 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购买、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4.6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招标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03日10时00分。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中国移动招标投标系统登录供应商账号,在本项目下查看开标相关内容(详见附加项11.3),届时请准时参加。 5.4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5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5.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投标人; 5.5.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 |||||||||||||||||||||||||||||||||||||||||||||||||||||||||||||||||||||||||||||||||||||||||||||||||||||||||||||||||||
6、样品的递交 ?本项目不涉及样品递交 | |||||||||||||||||||||||||||||||||||||||||||||||||||||||||||||||||||||||||||||||||||||||||||||||||||||||||||||||||||
7、电子招标投标规则 7.1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当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开标,直至投标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7.3 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7.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投标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7.5 投标人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状态。 7.6 系统提供两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渠道: (1)通过浏览器访问系统进行递交; (2)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txzb.miit.gov.cn)、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 |||||||||||||||||||||||||||||||||||||||||||||||||||||||||||||||||||||||||||||||||||||||||||||||||||||||||||||||||||
9、联系方式 ? 招标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星光三路2号 邮编:401121 招标代理:北京煜金桥通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星光三路4号10楼 联系人:黄晶,马宏亮 电话:********046 电子邮件:********046@139.com | |||||||||||||||||||||||||||||||||||||||||||||||||||||||||||||||||||||||||||||||||||||||||||||||||||||||||||||||||||
10、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招标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txzb.miit.gov.cn)、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 |||||||||||||||||||||||||||||||||||||||||||||||||||||||||||||||||||||||||||||||||||||||||||||||||||||||||||||||||||
11、附加项 11.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CQYD********975 标书费”。账号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北京煜金桥通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广安门支行 银行账号:****************8923(非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账号) 开户行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南滨河路7号 请投标人务必在汇款后及时将转账凭证发至指定邮箱,并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未及时发送转账凭证或未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导致投标人报名失败的,投标人自行负责。 11.2温馨提醒:ES电子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须在ES系统上传盖章后的彩色扫描件。 ②投标文件盖章为非单位公章须上传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等的授权彩色扫描件。 注:投标文件中所有“签字”均指书写签字或加盖印章或签名章。 11.3本项目将实施远程线上开标,届时,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可通过中国移动招标投标系统(b2b.10086.cn)登录供应商账号,在本项目下查看开标相关内容。 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请于2020年11月3日10时00分至2020年11月3日11时00分期间通过中国移动招标投标系统(b2b.10086.cn)提出相关异议。 |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煜金桥通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0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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