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电子系统招标公告

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电子系统招标公告

上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电子系统采购项目征求意见


上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现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一号桥路等6个路口信号灯系统及电子警察系统改造、新建项目。现将有关技术需求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2 合格投标人
注册资金200万元(含)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具备交通工程电子监控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并能严格履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拥有当地维护施工能力的供应商,项目中标后能提供本项目所需要的大队指挥中心统一平台软件接入及主要产品(信号机控制器)的厂家授权函的供应商。
三、采购设备范围及主要技术要求参数:(详见公告)
四、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12年9月6日下午17:0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上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9室政府采购部,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联系电话:****-******** ******** 联系人:邵先生 丁先生。


上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上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1年9月4日

上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电子系统采购项目征求意见1、 总则1.1 本章提出了货物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1.2 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及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市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如锅炉与压力容器、高电压货物等)。1.3 采购人在本章中还可提出本次采购的技术要求。1.4 中标人应提供一套满足本规范书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1.5 如未对本规范书提出偏差,将认为中标人提供的货物符合规范书和标准的要求。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中(要求填写附件七:《技术规范/规格偏离及建议表》)。1.6 中标人须执行本规范书所列标准。标准若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1.7 按本章第3.3条的要求,中标人需提出合同货物的设计、制造、检验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并获得采购人确认。具体的时间要求为:合同签订后 七 天内。2、项目概况2.1 总体情况2.1.1 路口分布情况:一号桥路口(改造)、百丰线与舜耕大道交叉(改造)口、江东路与半山路交叉口(新建)、四环线与百崧线交叉口(改造)、经十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改造)、道墟信用社路口(改造)等共6个交叉路口。2.1.2、路口类型:详见路口清单。2.1.3、需求和控制车道数:所有车道都需要控制。3、设计运行条件3.1 管线铺设相关要求:需要跨路口敷设管线的都需用顶管工程。3.2 项目主要原始资料3.2.1 气象特征与环境条件:室外,一年四季昼夜运行。本项目由以下组成:具体工程内容见下表:序号路口名称建设内容信号灯及控制系统电子警察系统1一号桥路口改造信号灯及控制系统新建高清视频电子警察2百丰线与舜耕大道交叉口改造信号灯及控制系统新建高清视频电子警察3江东路与半山路交叉口新建信号灯及控制系统新建高清视频电子警察4四环线与百崧线交叉口改造信号灯及控制系统新建高清视频电子警察5经十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改造信号灯及控制系统改造高清“三位一体”电子警察6道墟信用社路口改造信号灯及控制系统改造高清“三位一体”电子警察4、指导思想4.1、应本着“实用、可靠、先进、经济”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对可利用的设备(残值)在不影响系统性能情况下尽量利用,结合实际交通需求进行设计。4.2、在技术和系统容量上留有充分扩展余地,在较长时间内保持系统的先进性,保护用户投资。4.3、从技术上要求发挥现有各系统的功能,保障信息的共享和综合利用,保障系统建设的整体性、实用性、先进性、安全性、开放性、可扩展性和连续性。4.4、实现系统的计算机网络化处理及信息共享,达到综合应用的目的。4.5、须和目前已经建成的系统完全兼容。5、设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7-2009?《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6-2009?《关于公安交通指挥中心建设与发展的若干意见》(公安部)?《公安计算机信息系统“九五”规划》(公安部)?《机动车、驾驶员及违法管理等相关数据库规范》2004版?《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框架》(公安部)?公安部、建设部决定2000年在全国实施以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水平为中心的“畅通工程”的要求。?《城市公安指挥中心技术系统设备配置建议》GA099-1996;?《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技术规范》(JTJ 074-2003)?《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实施意见》公通字[2004]3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路面行车秩序整顿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04]110号?《民用闭路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94?《安防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 367-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38-92?《计算机软件开发规范》(GB8566-88)?《建筑防雷设计规范》(GBJ57-83)?《测量、控制和试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国家技术监督局)?《信息技术设备的安全》(国家技术监督局)?《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 308-2001?《中国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90.926、 系统关键技术要求6.1 信号灯系统技术要求 6.1.1、发光单元使用的LED芯片必须是用四元素技术制造的。6.1.2、发光单元使用的LED基准波长:红色625±5nm;黄色 590±5nm;绿色 505±2nm;其色度应符合交通信号灯色坐标的规定范围。6.1.3、发光单元应有良好的配光设计,其水平(垂直)视角应符合GB14886-2006《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的有关要求。信号灯发光单元电气性能6.1.4、发光单元的标称工作电压为 AC 50 HZ220V。6.1.5、当工作电压在AC 260V时,通过每只LED的电流应符合LED厂商要求的正常工作电流范围。6.1.6、采用恒流源电路,以达到与LED特性的最佳匹配。6.1.7、发光单元应保证与交通信号控制设备相协调。6.1.8、光单元的电源引线,应采取符合国家电工标准的导线,红、黄、绿色的三种发光单元除回路线外应分别用红、黄、绿色的导线。6.1.9、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控制电缆(型号:主灯杆线KVVR10*1.5MM2,人行横道灯线KVVR4*1.5MM2,电源进线KVV2*4MM2)。信号灯功能指标6.2、车道灯6.2.1灯具外壳采用铝质材料,表面喷塑。双重密封,防水防尘。6.2.2信号灯亮度应符合GB14886-2006《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Ⅰ类Ⅰ级标准。6.2.3发光单元的外壳及面罩应能防止水汽和灰尘的进入,允许在任何天气情况下搬运和使用。6.3、行人信号灯(1)行人信号灯由底盘、杆体和人行灯组成。人行灯为二联组合,上联为红色站立人形,下联为绿色行走人形。(2)灯杆由钢管组成,钢结构应经热镀锌处理,表面须经静电喷塑处理。(3)发光单元的外壳及面罩应能防止水汽和灰尘的进入,允许在任何天气情况下搬运和使用。6.4、倒计时显示器LED403型机动车信号灯,黄盘9秒触发倒计时式6.5 信号控制机功能指标6.5.1、工作电压:AC220V±44V、50HZ±2HZ6.5.2、多相位22路独立输出。每路输出功率不小于100W。6.5.3、全天可预设10个时段。掉电时保持数据不变。6.5.4、信号机应符合GA-47标准,同时能无缝接入现在交警大队的SUPCON IntelliMas信号控制平台,中标后需提供SUPCON集中协调信号机生产厂商的授权函。6.6、交通信号灯杆(含人行道灯)技术要求6.6.1、立柱底座与基础预埋件、立柱与悬臂之间必须通过法兰盘连接。6.6.2、、悬臂灯杆与竖灯杆的夹角必须保证在91.5±0.1。。6.6.3、表面热浸镀锌处理(含底座法兰盘),镀锌量不少于500克/平方米。底座法兰盘的厚度>10mm。6.6.4、 钢管杆立柱及横臂均采用八角锥形,断面为正八边形,角度误差控制在0.5。范围内。6.6.5、 悬臂式安装立柱高度为6.5米,立柱杆体距地面约400mm处,须有拉线孔。6.6.6、行人灯与人行道路路面的净空高度要求为2.2米。6.6.7、悬臂长度在12米之内为整根不分段式。6.6.8、杆体设计要求美观大方:所有负载安装就位,杆体投入使用后,整体外形应与厂家提供图纸效果一致。6.6.9、杆体可抗最大风速40m/S,疲劳寿命大于30年。6.6.10、 所有焊接件均要求双面全满焊,务必焊牢。6.7交通灯杆土建工程施工要求6.7.1、承包商在开挖前应事先通知业主/工程师。未得到业主/工程师允许,相邻地面不能破坏。管道和基础的开挖应按照招标中所示线型、坡度和标高或按业主/工程师的要求施工。回填必须至少恢复到原来地面并夯实。地埋管横过公路采用机械顶管,埋Φ110mm尼龙厚壁管。6.7.2、除非图纸另有指定,所有信号灯柱基础混凝土为25#砼以上。其中水泥为425#普通硅酸盐水泥。混凝土的配比和最小水泥用量应符合GBJ204-83的规定。6.7.3、每一条灯杆都必须接地,其接地电阻<10ù。6.7.4、预埋件地脚螺栓法兰盘以上的螺纹必须包扎好,以防损坏螺纹。根据预埋件安装图正确放置预埋件,保证悬臂灯杆的方向与行车道垂直。6.7.5、信号灯基础的混凝土浇注面平整度<5㎜/ m。预埋件法兰盘低于周围地面50~80㎜或高出周围地面100~300㎜(适用铺设广场砖)以防止积水。6.7.6、地下铺设的电缆不得有接头,每根线应留有4 m余量。灯杆的电缆线必须一线到底,中间不得存在接头。6.7.7、电缆沟的宽度≮500mm或以上当地市政要求为准,深度以电缆穿线套管理置后其顶部距路面的距离≮450mm为准。电缆沟要求尽量平直,或略呈倒"U"字型。电缆沟底部要求平整,所有碎屑干净并填上50~80mm的细软沙土。不设窨井的拐弯处线管的圆角半径要求量大(R≮20D。㎜,D。为电缆外径),且线管转向应圆滑、流畅。6.7.8、机动车道的电缆沟修复应用25#以上的混凝土修复,修复后的高度应高出0~5 mm,行人道和绿化带上的电缆沟,应按原地貌修复。使用硬质塑料管做电缆管时,管的周围应有30~50 mm的混凝土的保护层。6.7.9、信号灯杆旁、信号灯控制机旁、电缆拐弯处、电缆管直线长度超过60米时,或两端电缆管不在同一平面相距100㎜以上时,必须设置窨井。操作窨井孔尺寸应不小于400*400*500(深),采用复合材料井盖。窨井的井底中心位置垂直埋置一段200 mm的2寸镀锌管,作为渗水孔用;窨井四壁及底部(除渗水孔外)必须批荡水泥沙浆,壁应粉刷光滑。渗水孔面应略低于底部5 mm以方便渗水。6.7.10、于路口非岗亭内时,为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必须将信号机柜提高,防止浸水。抬高高度≮300 mm,机柜基础与旁边最近窨井之间用管径3寸或4寸的电缆管线连接。基础内部的电缆管周围必须用混凝土填实;主电源线必须经窨井进入信号机柜。控制机柜必须接地。6.7.11、总控制箱分上下两层,内板安装绝缘胶板,上层摆放控制器,内壁安装2*15A断路器一只,二、三眼固定插座一只,下层内壁装接线端子,接地螺丝点,电缆固定、捆扎点。每条电缆线入总控制箱必须要有清晰的识别记号。6.8 交通标线技术要求6.8.1、涂料密度,g/cm31.8~2.3;6.8.2、涂膜外观:涂膜冷疑后应无皱纹、斑点、起泡、裂纹、脱落及表面无发粘现象,涂膜的颜色和外观与标准板差别不大;6.8.3、色度性能:按JT/T180-1995标准6.2.6规定的方法测试;6.8.4、抗压强度:MPa≥12;6.8.5、耐磨性(200r/1000g后减重):㎎≤50;6.8.6、逆反射系数mcd.1×-1.m -2,白色≥200;黄色≥100;6.8.7、耐候性:经12月试验,涂膜的起皱、斑点、裂纹、脱落及变色等都不大于标准样板;6.8.8、涂料用下涂剂颜色应无透明或琥珀色流体;固 体 含 量, 30﹪±5;涂布量,g/㎡150~200;干燥时间,min≤5;6.8.9、玻璃珠的技术条件:密度(在23℃±2℃的二甲苯中)g/cm32.4~2.6;外观无色透明球状,扩大10~50倍观察时,熔融团、片状、尖状物、有气泡等瑕庇不应超过总量的20%;玻璃珠的折射率(20℃浸渍法≥1.5);6.8.10、玻璃珠含量:涂料中含20%~30%的玻璃珠,施工时撒布玻璃珠于热熔涂料上。6.8.11、根据GB5768-1999规定,按道路的情况及车速要求,制作道路标线;6.8.12、制作道路标线使用热熔反光涂料;6.8.13、制作标线的热熔涂料、底漆、玻璃珠要经交通部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才能使用;6.8.14、人行横道线、人行预告标志、箭头、导流线制作符合GB5768-1999规定;6.8.15、制作标线、人行横线及其箭头、导流线等等,要铲除旧标线后再制作新标线;6.8.16、标线厚度不少于1.8 mm,亮度因数≥0.27,双实线为黄色,车道线为白色,其他标线、箭头等符合GB5768-1999规定。6.9信号控制机要求:6.9.1、符合国家《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 GA47-2002标准;6.9.2、为保证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控制机必须采用ARM 32位嵌入式处理器和嵌入式实时操作系统;6.9.3、系统应带液晶显示操作面板,便于现场民警在特殊情况下对路口进行手动控制,液晶面板上应具有LED灯组输出指示,便于现场线路的检修和维护;6.9.4、设备采用19英寸宽、3U高的国际通用机架,系统电路板应采用插卡式安装,插槽采用欧标插卡式接口设计; 6.9.5、采用模块化设计,方便对信号控制机进行日常维护和更新升级6.9.6、具有通讯接口,包括以太网和一个全功能串口;6.9.7、输出设备采用可控硅方式,保证长期、可靠运行,每路输出至少提供2A以上电流负载;6.9.8、至少支持16路信号灯输出,可以方便扩展,扩展支持64路信号灯输出;每路信号输出可以相互独立,每路信号都可以支持迟起、早闭,相位间灯组持续功能;6.9.9、系统配套的环形线圈检测器检测通道相互独立,提供7级或以上灵敏度调解,除了使用配套的检测卡之外,可兼容Peek等国外知名品牌的产品检测卡;6.9.10、信号机提供多种控制功能:包括单点多时段控制、单点感应控制,单点自适应,干线双向(和单向)绿波带协调控制,路段行人过街控制以及手动控制功能,支持路网自适应协调控制,具有信号控制自动降级功能,在控制方式转换、配时方案变化时,信号机要求能无缝接入现交警大队控制平台,实现中心平滑过渡统一控制;6.9.11、至少提供4种日期类型,星期一和星期五,星期二、三、四、六、日以及节假日;6.9.12、整机电源:AC160V—250V50—60HZ整机功率(空载)<30W;6.9.13、信号机正常的工作温度:-20~+80℃;正常保存温度:-40~+90℃信号机正常工作的相对湿度:45%~95%;6.9.14、整个路口控制系统采用防雷、防浪涌设计,全工业标准设计,防护等级为IP65,防水,防潮。6.9.15、投标商提供的信号机产品需提供其投标产品在交警行业双向绿波带控制使用的业绩证明(以合同为准)6.10 高清“三位一体”闯红灯电子警察系统技术要求6.10.1、系统概述前端电子警察采用工业级摄像机作为全景图片和牌照图片的视频捕获设备,高可靠的硬件产品和稳定的操作系统,纯视频检测等技术,满足GA/T496-2009《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的技术要求。设备的设计、生产、安装符合国家有关工业化仪表、电子、电器设备设计、生产、安装的技术规范及要求。为了提升城市的综合治安防范能力,实现“电子警察”一机多用。本次工程建设前端电子警察抓拍设备要求除了能对违法闯红灯、违法变道的车辆进行记录以外,还要求能对经过受控路口的车辆按卡口模式进行逐一记录,并通过双码流录像功能进行实时录像,同时所有图像通过光纤收发器传到交警大队指挥中心。通过分布在交叉口的电子警察卡口记录,可以进行治安嫌疑车辆查控和报警、获得嫌疑车辆的行驶路线轨迹、通过车辆号牌对车辆进行回溯查询,实现“牌照-车型”的关联。配合抓拍摄像机的录像功能,可以通过高清晰的视频记录来获得嫌疑车辆更为详细的车牌、车型轮廓、车辆特征等信息,实现“车型-牌照”的关联。此外,前端存储可以存储交叉口通过的机动车辆全景视频图像,对交叉口所有动态视频图像进行记录,可为闯红灯抓拍的图片证据增加动态违法过程视频录像,要求记录时间不小于15天,增加违法处罚依据的严肃性,减少违法认定的争议。同时视频录像也可以对交叉口监视范围内发生的其他事故进行责任认定。今后根据上虞市局、绍兴交警支队等上级要求,卡口图片、视频图像无条件能接入上级整合系统。6.10.2、路口端设备功能要求闯红灯功能基本要求功能和性能指标备注1违法行为捕获率闯红灯捕获率应不小于90%。在标注的适用条件下2违法行为记录有效率闯红灯记录有效率应不小于80%。在标注的适用条件下3计时误差24h计时误差应不超过3s。 4数据传输系统可通过网络将机动车闯红灯信息自动传输到指定数据中心,且信息传输应具有防丢失、防篡改等功能。5全景车辆图片内容看清车牌、车型特征、停车线、红绿灯国标,处罚依据6违法图片记录要求图片格式应采用JPEG格式,JPEG图片编码应符合ISO/IEC 15444:2000的要求。图像分辨率≥2448*2112图片应具有防篡改功能。记录的原始图片数量不应超过四张,且每张图片应包含时间信息,至少应精确到0.1s。记录的最终图片应合成为一个图片文件,且至少应包含:时间、地点、方向和车道等信息。合成的图片清晰度应能满足人工对车辆号牌号码认定的要求,且不应出现因红灯信号泛白、光晕等颜色失真而影响人工对红灯信号的判断。图片合成时,不得出现原始图片遗漏、错位等情形。不论实际车道宽度大小,每车道检测的宽度必须不小于3.5米,每个摄像机能有效管控抓拍1-3个车道的各类机动车辆。图片号牌的的水平像素点应大于120,且至少达到目测清晰分辨所有字符的满足作为处罚证据要求。图片拍摄范围至少包括停止线以内六米,应足以达到拍摄到导向箭头。不得出现误拍、错拍的现象,避免交通管理部门执法过程中出现争议。对于系统监测车道为车辆混行车道(如直行并左转、直行并右转、直行并左右转)的,不得出现闯红灯行为的误判现象;不应出现因红灯信号泛白、光晕等颜色失真而影响人工对红灯信号的判断。图片合成时,不得出现原始图片遗漏、错位等情形。可连续抓拍违法车辆。7兼卡口功能要求系统能够捕获所有时间经过被监控车道的车辆图像(包括红灯、黄灯、绿灯期间),通过车辆车速在5km/h~180km/h范围内时,自动抓拍车辆图像并记录车辆通过的信息,包括:时间、地点、方向、号牌等。抓拍的车辆图像能够清楚地反映了车辆号牌特征,并自动进行号牌识别,以便于在中心实现车辆黑名单对比和旅行时间计算。车辆图像捕获率全天候≥95%5km/h~120km/h行驶的车辆(含摩托车等所有机动车); 全天候≥90%120km/h~200km/h行驶的车辆9车牌捕获识别准确率(本地功能,自动识别)白天≥80%,夜间≥75%计算旅行时间,交通组织、区间测速、布控、报警的需要10号牌颜色识别率≥90%11号牌结构识别率≥95%12自动报警应具有布控缉查车辆自动报警功能,具有对套牌车、盗枪车、多次违法车辆、其他案件车辆分类别布控报警功能;符合GA/T497-2009要求;可单条录入布控数据;报警应有声音提示与弹出画面提示;13数据检索应提供按车辆信息检索的应用平台,按不同权限对数据库进行操作,并提供模糊查询、数据备份(包括过车图片批量下载)、数据打印等功能14被监控车道车流量检测误差0.5m)80米  7钢管敷设(含材料)Φ89(过路钢管敷设,深度>0.5m)60米  8信号机、电子警察机柜基础定制(与机柜配套)2个  9线缆(含信号灯、电子警察线缆)国产 室外超5类线、RVVP4×1.5mm2、RVVP2×2.5mm2等1批  10线圈切割(含线缆)定制8个  11公安网光纤移位/熔接定制1项  12拆卸、运输费/1项  13安装调试费设备安装调试(含安装辅材费用)1项  14合计1  二、不可预见费用序号名称内容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5不可预见费用(合计1)*5%1项0 16合计2  17总计(合计1+合计2) 11 特别声明11.1 在本章中,为了方便起见,可能会采取按某种品牌货物的规格和型号予以表述,但并不因此限制或者拒绝投标人以其他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且性能与所明确品牌相当的货物参加投标。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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