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溪乡公益性公墓(施工)-招标公告

三溪乡公益性公墓(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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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t
本招标项目三溪乡公益性公墓(施工)已由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发改审批[2020]3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闽清县三溪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和部分自筹,招标人为闽清县三溪乡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盛越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t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闽清县三溪乡三溪村与溪源村交界处
2.2.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选址在三溪乡三溪村与溪源村交界处,项目总用地面积9935㎡,其中地块一用地红线面积8314平方米,地块二用地红线面积1621平方米。项目拟用地情况:拟用地总规模0.9935公顷,其中:农用地0.8743公顷(其中耕地0公顷、林地0.8743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1192公顷。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t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建设闽清县三溪乡公益性公墓(施工)施工,招标内容:主要为公墓、骨灰塔、管理房及配套设施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招标控制价*******元,建筑工程施工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招标控制价*******元,建筑工程施工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180,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工程开工后120日历天内必须完成寄思阁与墓区;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t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时,投标人不存在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情况(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3、投标时,投标人不属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单位;4、其他详见招标文件。注: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及《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文规定:取消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不得参与项目投标(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不存在被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的情形;(4)依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本项目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不适用。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0-13 09:00:00至 2020-10-19 17:00:00 通过闽清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p://mq.fuebid.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t简易评标法。t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10-27 09:3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98000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银行保函形式(含银行电子保函);③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
7.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ps://www.fjggfw.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闽清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p://mq.fuebid.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清县三溪乡人民政府
地址:闽清县三溪乡三溪街21号,邮编:350800
电子邮件:/
电话:186*****709,传 真:/
联系人:许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盛越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南公小区7号楼2层,邮编:350001
电子邮件:/
电话:130*****316,传 真:/
联系人:李工t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闽清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hp://mq.fuebid.com
联系电话:****-********t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闽清县梅城镇解放大街106号
联系电话:****-********t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闽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闽清县梅溪镇锦绣闽江11幢四楼(316国道边梅溪新城)
联系电话:****-********tt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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