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泥处理设备招标公告

污泥处理设备招标公告

【吴江市盛泽镇开发区工业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泥处理设备(SZCJ2012-WJ-G-033号)
招标公告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吴江市盛泽镇开发区工业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污泥处理设备的政府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ZCJ2012-WJ-G-033号
二、招标内容:污泥处理设备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二)投标报名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需为投标离心脱水机设备的制造厂家,报名时提供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单位提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的承诺书。
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用于执行《吴江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试行)》。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报名资料如有伪造或虚报,则评标小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投标资格。为保证项目质量,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 出售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2年9月18日每日8:30~11: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出售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苏州创杰公司)
3、出售方式:现场出售、邮寄
4、售 价:人民币叁佰元/份,现金收讫,标书售后一概不退,如需邮寄,须另加邮寄费人民币50元整。也可通过邮局汇款至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蒋艳红收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12年9月28日13:00(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12年9月28日13:30(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吴江市松陵镇高新路吴江大厦东南侧行政服务中心3楼会议室
4、接收人: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六、开标有关信息:
1、 开标时间:2012年9月28日13:30(北京时间)
2、 开标地点:吴江市松陵镇高新路吴江大厦东南侧行政服务中心3楼会议室
七、其他应说明事项:
1、勘察现场:投标单位必须至采购单位进行现场勘察污泥等情况,以了解清楚现场技术条件后选择合适的设备进行投标。勘察现场登记确认表报名时领取,共一式两份,采购单位一份,投标单位一份,投标单位需将勘察现场登记确认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后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否则为无效投标。勘察现场时间为自招标文件挂网之日起至2012年9月18日(每日9:00-17:00,节假日除外),未根据勘察现场情况主观选择机型投标的,投标单位将承担一旦中标但设备不符合现场使用需求被退货的风险,同时需承担给采购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请各投标单位慎重选择。
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12年9月18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至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投标答疑会
时间:2012年9月19日9:30
地点:招标单位会议室
2、交货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安装调试完毕,具体根据采购单位要求。
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指定位置。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 215002
地 址: 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网址:www.cjzb.com
电子信箱:szcjzb@163.com 联 系 人:朱晓芹 张瑾
电 话: ****-******** 传 真: ****-********
采购单位:吴江市盛泽镇开发区工业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剑林 联系电话:****-********
吴江市财政局监督电话:****-********


吴 江 市 政 府 采 购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SZCJ2012-WJ-G-033号招标内容:污泥处理设备项目类别:货物类-机电设备采购单位:吴江市盛泽镇开发区工业水处理有限公司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二○一二年九月前附表尊敬的投标人:欢迎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了保证投标顺利进行,请在制作投标文件之前,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并严格按要求制作和递交投标文件。谢谢合作!项号名称内容1招标编号SZCJ2012-WJ-G-033号2招标内容污泥处理设备3投标有效期九十天(日历日)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叁万圆整(¥:30000元)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48小时前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或汇至指定账户,逾期拒收。如为现金解款的,需在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将现金解款单原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否则视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5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 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邮编:215002电话/传真:****-********65238892网址:www.cjzb.com联系人:朱晓芹张瑾6标书和图纸售价人民币叁佰元/份,现金支付,标书售后一概不退,如需邮寄,另付50元人民币邮寄费。也可通过邮局汇款至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蒋艳红收7发售标书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9月18日 每日8:30~11: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创杰公司内)8勘察现场与投标答疑勘察现场:投标单位必须至采购单位进行现场勘察污泥等情况,以了解清楚现场技术条件后选择合适的设备进行投标。勘察现场登记确认表报名时领取,共一式两份,采购单位一份,投标单位一份,投标单位需将勘察现场登记确认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后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否则为无效投标。勘察现场时间为自招标文件挂网之日起至2012年9月18日(每日9:00-17:00,节假日除外),未根据勘察现场情况主观选择机型投标的,投标单位将承担一旦中标但设备不符合现场使用需求被退货的风险,同时需承担给采购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请各投标单位慎重选择。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12年9月18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至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投标答疑会时间:2012年9月19日9:30地点:招标单位会议室9采购单位吴江市盛泽镇开发区工业水处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周剑林联系电话:****-******** 10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份数为一份副本份数为四份11投标时间2012年9月28日13:00——13:30(北京时间)1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吴江市松陵镇高新路吴江大厦东南侧行政服务中心3楼会议室13开标时间:2012年9月28日13:30(北京时间)地点:吴江市松陵镇高新路吴江大厦东南侧行政服务中心3楼会议室14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5%15中标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下浮30%,即100万元以内1.5%、100~500万元以内1.1%差额定率累进法的70%计算并支付中标服务费,该费用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付清。16评分标准根据质量与价格的比较17评标方法用综合评分方法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18相关帐号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交纳帐号:账 户 名: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苏州金阊支行账 号:****************2注:汇款单上需注明投标人名称、标号、金额总目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8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21第四章 合同一般条款…………………………….. .. 34第五章 合同特殊条款40第六章 评分标准43第七章 招标书46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吴江市盛泽镇开发区工业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污泥处理设备的政府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SZCJ2012-WJ-G-033号二、招标内容:污泥处理设备三、报名资格条件:(一)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二)投标报名资格要求:1、投标单位需为投标离心脱水机设备的制造厂家,报名时提供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投标单位提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的承诺书。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用于执行《吴江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试行)》。注: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报名资料如有伪造或虚报,则评标小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投标资格。为保证项目质量,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1、出售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2年9月18日每日8:30~11: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2、出售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苏州创杰公司)3、出售方式:现场出售、邮寄4、售价:人民币叁佰元/份,现金收讫,标书售后一概不退,如需邮寄,须另加邮寄费人民币50元整。也可通过邮局汇款至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蒋艳红收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1、开始接收时间:2012年9月28日13:00(北京时间)2、接收截止时间:2012年9月28日13:30(北京时间)3、接收地点:吴江市松陵镇高新路吴江大厦东南侧行政服务中心3楼会议室4、接收人: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六、开标有关信息:1、开标时间:2012年9月28日13:30(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吴江市松陵镇高新路吴江大厦东南侧行政服务中心3楼会议室七、其他应说明事项:1、勘察现场:投标单位必须至采购单位进行现场勘察污泥等情况,以了解清楚现场技术条件后选择合适的设备进行投标。勘察现场登记确认表报名时领取,共一式两份,采购单位一份,投标单位一份,投标单位需将勘察现场登记确认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后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否则为无效投标。勘察现场时间为自招标文件挂网之日起至2012年9月18日(每日9:00-17:00,节假日除外),未根据勘察现场情况主观选择机型投标的,投标单位将承担一旦中标但设备不符合现场使用需求被退货的风险,同时需承担给采购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请各投标单位慎重选择。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12年9月18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至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投标答疑会时间:2012年9月19日9:30地点:招标单位会议室2、交货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安装调试完毕,具体根据采购单位要求。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指定位置。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 215002地址: 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网址:www.cjzb.com电子信箱:szcjzb@163.com 联 系 人:朱晓芹张瑾电话: ****-******** 传真: ****-******** 采购单位:吴江市盛泽镇开发区工业水处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周剑林联系电话:****-********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同时在《苏州城市商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江苏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uzhou.gov.cn发布,敬请留意!吴江市财政局监督电话:****-********。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说明和释义1. 说明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1.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1.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 词语释义2.1招标代理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招标活动的法人。2.2投标人:经认定有资格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3响应:投标人根据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2.4合同:采供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2.5甲方(采购方):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2.6乙方(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7货物:系指乙方按招标采购文件规定,应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8服务:系指本次招标采购文件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2.9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2.10天:日历日。2.11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2.12 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2.13 产地: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2.14 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15 损失:本合同所指损失是指合同任何一方因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当而遭致的各种损害,包括直接和间接的一切损害,还包括守约一方为减轻损害或维护权利而需要支付的各种调查费用,车旅费用、律师费用等。2.16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具体按照苏财购〔2008〕14号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二、 投标人3. 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6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3.7购买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4. 投标方代表4.1指全权代表投标方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统一格式)。 5. 投标费用 5.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6. 联合投标(为保证项目质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7.投标报名资格条件(具体见第一章投标邀请函)三、 招标文件的说明8.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9. 招标文件的澄清9.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下同)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或投标答疑会的方式予以解答(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来源),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9.2投标人的询问通知不得迟于前附表第8项中规定时间前使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如有投标答疑会,应不得迟于投标答疑会前使招标代理机构收到。10. 招标文件的修改10.1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代理机构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10.2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电报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10.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投标人。11. 投标答疑会11.1投标人应派代表于前附表中所述时间和地点出席投标答疑会。11.2投标答疑包括招标采购单位认为可以回答且不会引起投标人误解的相关问题和答复。由于投标答疑会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由招标采购单位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以苏州政府采购网(www.zfcg.suzhou.gov.cn)上公示的补充公告为准。四、投标文件说明12. 提示与要求12.1投标方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12.2无论是否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都应将招标文件及以后的所有通知、文件等视为保密文件。13. 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13.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3.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可能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14. 投标文件的组成14.1投标书一(报价部分) (格式见附件):14.1.1投标函; 14.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14.1.3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用于唱标);14.1.4投标报价分析表;14.1.5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14.1.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有授权)14.1.7勘察现场登记确认表14.2 投标书二(技术部分、资格证明文件)14.2.1技术部分14.2.1.1投标货物和服务数量、规格、技术参数、品牌、交货期说明表等;质保期内备品备件、易损件一览表;质保期满后五年内备品备件、易损件报价表;14.2.1.2技术响应对照表及投标产品技术性能说明,需详细描述投标货物的规格、功能、材质、性能、技术参数以及与招标货物的偏离情况等(格式见附件);投标产品的原厂技术参数表或彩页;权威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如有,必须提供);14.2.1.3详细的交货计划和安装、调试验收组织实施设计方案;详细、规范、合理的设计图纸;14.2.1.4针对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配备(包括项目经理和相关技术人员,需附相关资格证书和资历证明);14.2.1.5货物的技术服务、售后服务体系与维保方案:详细说明技术支持和售前、售中、售后服务的具体方式、具体内容以及免费质保期后,各种辅件、配件、易损件、售后服务的取得方式;14.2.1.6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和质量违约承诺;14.2.1.7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及其他优惠条件(投标单位视需要自行编写);14.2.2资格证明文件14.2.2.1 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4.2.2.2 投标单位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4.2.2.3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14.2.2.4制造厂家介绍(包括组织机构、人员、经营规模、经营特色、对企业员工的业务培训情况、经营场地使用性质、主要负责人简历介绍、近三年的主要成就及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等);14.2.2.5投标单位的其它相关资质证书;14.2.2.6投标单位类似项目供货业绩证明材料;14.2.2.7投标单位的报名资格文件以及其他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资格资质证书、证明、文件资料;14.2.2.8其它有关资格证明文件(可选择性提供):14.2.2.8.1银行资信证明;14.2.2.8.2最近2年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14.2.2.8.3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员工交纳社会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的情况证明;14.2.2.8.4其他可以证明投标人资信、资质和货物、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推荐信等资料;注:投标书二(技术部分、资格证明文件)中不得出现价格,备品备件、易损件除外。投标人按上述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正本中的复印件资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投标人的评分。投标单位必须保证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中标单位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必须将所有投标文件中的资质证书、业绩合同、客户评价证明等资质部分的材料原件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复审),如有虚假或对招标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为无效投标。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相关处理办法处理。14.3投标文件由14.1、14.2款规定的内容共同组成。15.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5.1投标文件按上述14.1-14.2统一顺序、统一格式编写,并在首页编制“投标文件目录”。15.2《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6. 投标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16.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对《投标报价分析表》 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的报价应包括所投设备及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费用、税费(如包括关税、进口货物及其所用原材料、零部件的各种国内外税费)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现场吊装、检测验收、安装、调试、试运行、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与维保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企业利润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16.2投标人应按《投标报价分析表》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计算单价和总价。《投标报价分析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16.3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但如果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投标的,则投标人可以有选择地只投其中一个或几个标段,也可以投全部标段,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16.4 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16.5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16.6最低的投标报价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17. 投标保证金17.1投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见前附表第4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17.2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48小时前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或汇至以下指定账户,逾期拒收。 账 户 名: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苏州金阊支行账 号:****************2注:汇款单上需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标号、金额如为现金解款的,需在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将现金解款单原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并换取收据,否则视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17.3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文件。17.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且收到原始收据和账户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的合同生效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合同、原始收据和账户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17.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7.5.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单位撤回其投标文件的;17.5.2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7.5.3 中标方不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缴付中标服务费的;17.5.4 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18.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8.1自开标日起90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8.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或电报的形式进行。 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按本须知第16条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但投标保证金不会被没收。19.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9.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的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第10项所述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9.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打印或书写,需要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名的文件必须按要求加盖公章或签名,若未按上述要求签署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9.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代理机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20.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20.1投标书一(报价部分)须单独装订单独密封,并加盖公章;投标书二(技术部分、资格证明文件)装订成一册并密封。各密封袋的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单位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分标段的,需注明标段号,注明“报价部分”、“技术部分、资格证明文件”,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在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及投标单位公章。 20.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投标文件。21. 投标截止时间21.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人送达到前附表第13项规定的投标地点。21.2招标代理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或传真、电报)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21.3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21.4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代理机构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份,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宣布本次招标失败。2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2.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招标代理机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的书面通知或在开标前收到该撤销的书面通知。投标人的原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22.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22.3撤回投标应以书面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该书面撤回通知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撤回投标的时间以书面撤回通知送达招标代理机构或邮电到达日戳为准。22.4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六、 开标和评标23. 开标23.1招标代理机构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及有关方面代表参加。23.2参加开标的投标单位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并向公证员提交投标文件时出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未向公证员出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投标文件。23.3开标时由公证员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标志情况并公证,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唱标。23.4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仪式上,将公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及其投标的修改、投标的撤回等,招标代理机构将作唱标记录。投标人代表应在唱标记录上签字确认。23.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24. 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24.1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24.2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负责具体的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24.2.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做出评价;24.2.2可以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澄清;24.2.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招标代理机构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人;24.2.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24.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24.3.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4.3.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4.3.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24.3.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24.3.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23.3.6配合招标采购单位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25. 评标内容的保密25.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5.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中标资格。25.3在评标期间,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指定联络人与投标人进行联系。26. 对投标文件初审26.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等,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拒绝:26.1.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规定签署和盖章;26.1.2未按本须知规定提交资格文件;26.1.3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26.1.4投标人拒绝修正错误;26.1.5投标人的报价是选择性的;26.1.6投标人的报价只投了部分内容;26.1.7其他被评委会认定无效的情况。26.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书是否实质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等;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如货物和服务的质量、数量及交货期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6.3招标文件提供的工艺、材料、设备、参考的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等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以满足采购单位的需要。26.4招标代理机构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的名次相应排列。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26.5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6.5.1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内容不一致时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6.5.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6.5.3如果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以单价计算金额为准;单项累计不等于总价的,以单项累计总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数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作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该投标文件将不予以详细评审,也不得标;26.5.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6.5.5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6.6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26.7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7. 投标的澄清27.1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27.2有关澄清的答复应采用书面形式,该书面答复应有投标人全权代表签署确认,并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27.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的价格(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除外)及实质内容。28.废标28.1 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28.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8.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8.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28.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8.2 废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把废标的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29. 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29.1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29.2评价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条件、评分标准,对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先进性、可靠性、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承诺等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比较报价,同时考虑以下因素:29.2.1交货状态和交货期;29.2.2零配件价格及维修服务措施;29.2.3货物设备出厂验收情况;29.2.4投标者的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29.2.5投标者的供货状况及销售服务措施;29.2.6投标者提供的其他优惠条件;29.2.7参与本次政府采购工作的态度及信誉。29.3最低的投标报价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七、授予合同30. 中标单位的确认30.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单位资格及投标技术文件等审查情况,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按照评标办法和评分标准进行评标,并确定中标单位。30.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中标结果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示。各投标单位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应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同时该质疑应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委托代理人签署。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经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委托代理人签署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如投标单位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或质疑未经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委托代理人签署,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该质疑不予答复。30.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30.4评标委员会有权评定中标,同时也有权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者中标。同时,为维护国家利益,招标代理机构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的权力,且无须向受影响的投标人承担任何责任。31. 合同授予标准31.1招标代理机构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规定评选出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31.2在合同签订之前,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中标单位的履约能力进行最后审查,审查方式包括询问、调查和实地考察,如发现中标单位提供的材料虚假或对标书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其签约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32. 中标通知书32.1确定出中标单位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单位其投标被接受。32.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2.3招标代理机构对未中标单位不承担解释未中标原因的义务。33. 合同的签订33.1中标单位应按规定,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甲方代表签订合同,否则按放弃中标权处理。33.2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为依据。采购单位保留以书面形式要求合同的卖方对其所投设备的配置、装运方式、交货地点及服务等作适当调整的权利。卖方必须在接到买方的变更指示后15天内根据本条款提出调整合同价款及交货进度等的实施意见。34. 履约保证金34.1中标的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4项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34.2中标的投标单位必须按前附表第14项的规定向采购人将履约保证金以履约保函形式交至甲方。34.3履约保证金(无息)将在中标人履行完合同后凭乙方的收款收据在七个工作日内退返乙方。八、其他事项35. 中标服务费35.1中标单位须按前附表第15项的规定按其中标总金额计算并支付中标服务费,该费用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付清。35.2中标单位如果未按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机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保留诉讼的权利。36. 监督和公证36.1政府有关监督部门将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36.2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过程将通过公证机关进行公证。37. 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 ,投标方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附件1、(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委托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的招标活动。委托代理人在制作投标文件、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委托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有效。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月 日 附件2、投标函投标函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我们收到贵公司号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投标。1、我们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包括完成项目全部内容的设备、材料及其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人工、机械、保险、劳保、各种税费以及质保期间的一切货物和服务。总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 )。 明细见《投标报价分析表》。2、如果我们的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本项目我们提供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年的免费质保期。3、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书的有效期限为开标后 90 天。4、我们愿意提供招标方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我们承诺我单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关于合格投标人一般条件的资格要求。5、我们认为你们有权决定中标者,还认为你们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投标者。6、我们愿意遵守招标通告及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7、我们承诺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8、我们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元的投标保证金。9、如果我们中标,我们愿意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合同签订前)按合同金额的5%向采购人支付履约保证金,并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10、我们愿意按照贵公司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一正四副全部投标文件,并保证全部投标文件内容真实有效,若有虚假,我公司愿意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11、我们愿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应该承担的全部责任。12、我们对本次招标的时间安排无任何异议。13、综合说明:(1)伴随服务及配合措施;(2)要求甲方提供的配合;(3)对招标文件有不同意见的偏离说明;(4)其它说明。所有有关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单位: 联系人: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传真: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附件3、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招标编号: 单位:元序号项目名称投标总价交货时间备注人民币 元(¥:元)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 月 日附件4、投标报价分析表投标报价分析表招标编号: 单位:元序号标的物名称投标品牌、规格型号、原产地和制造商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小计备注主机和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试运行、检验培训技术服务其他...投标总报价金额大写元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备注:1、请投标单位按照上述格式分析投标总报价,本项投标总报价需与开标一览表投标总价一致。2、投标总报价应包括该商品的主件和附配件及其运输、运杂保险、装卸、备品、备件、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专利技术、保险及税金等一切费用。附件5:投标货物和服务数量、规格、技术参数、品牌、交货期说明表等(1)投标货物和服务数量、规格、技术参数、品牌、交货期说明表(本表中不得出现价格)招标编号:序号标的项名称数量品牌、规格、型号、原产地和制造商名称主要技术参数交货期备注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月日(2)质保期内备品备件、易损件一览表招标编号:设备(配件)名称品牌型号规格、原产地和制造商名称数量备注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1、各投标单位可参照上述格式自制《质保期内备品备件、易损件一览表》投标,本表格包括了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价格含在投标总价之内,除特殊情况外,质保期内,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备品备件费用。 (3)质保期满后五年内备品备件、易损件报价表招标编号:价格单位:元设备(配件)名称型号规格单价备注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注:1、各投标单位可参照上述格式自制《质保期满后五年内备品备件、易损件报价表》投标,本表格报价仅供业主选购参考,不包括在投标总价之内。附件6:技术响应对照表及投标产品技术性能说明(需详细描述投标货物的规格、功能、性能、材质、技术参数以及与招标货物的偏离情况等),投标产品的原厂技术参数表或彩页;技术响应对照表投标单位:(公章) 招标编号:号序号材料名称、品牌、规格招标技术要求投标材料技术指标选择项(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注:1、各投标单位可参照上述格式自制《技术响应对照表》进行投标。2、投标单位必须对照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具体参数值,而不应以“全部符合”等字样来响应,否则将承担其投标被拒绝的风险。3、各投标单位必须真实填写此表格内容,对于技术规格中重要技术条款(参数)的响应,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支持资料(包括投标货物的样本、说明书、图纸等),若有虚假,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附件7:投标单位类似项目供货业绩,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附件8:详细的交货计划和安装调试验收组织实施设计方案和详细、规范、合理的设计图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投标单位应编制详细的交货计划和安装调试验收组织实施设计方案和详细、规范、合理的设计图纸。附件9:针对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配备情况(包括项目经理和技术人员)针对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配备情况(包括项目经理和技术人员)投标单位:(公章) 招标编号:号 姓名本工程拟任岗位年龄性别专业学历专业年限现任职务和职称安排上岗的起止时间类似工程经历业绩介绍(或另附简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注:1、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质量、施工、安全、设备材料、财务、合同以及各主要专业工种负责人均列入。2、需随附项目经理和技术人员的相关资历和资质证明材料。3、列入本表人员的更换需经过采购单位的同意,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均属于违约行为。附件10:货物的技术服务、售后服务体系与维保方案:详细说明技术支持和售前、售中、售后服务的具体方式、具体内容以及免费质保期后,各种辅件、配件、易损件、售后服务的取得方式;附件11: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和质量违约承诺投标主要条款承诺表投标单位(盖章):招标编号: 号项目内容1、交货期2、付款方式3、技术培训4、免费维保期5、维保期结束后的维保费用6、维保期结束后备品、备件价格7、维保期内维保内容8、维保期结束后的维保内容9、报修响应时间10、备品备件抵达现场时间(最长时间)11、维保期内待修停机最长时间12,备品、备件最低保证供应年限13、其他优惠措施14、加*技术要求响应情况(需注明是否全部满足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注:各投标单位可参照上述格式自制《投标主要条款承诺表》投标质量保证书致:吴江市盛泽镇开发区工业水处理有限公司本保证书作为 (投标人单位名称)参加苏州市创杰招标编号SZCJ2012-WJ-G-033号投标书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我单位有幸成为SZCJ2012-WJ-G-033号招投标活动的中标单位,特向贵方保证,所有设备、材料均为原厂合格产品、符合招标文件技术、性能、质量要求的规定,并提供出厂合格证明和国家权威部门的检验测试报告,如有不符,由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其他内容自述)。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附件12:资格证明文件(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本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我们承诺我单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关于合格投标人一般条件的资格要求。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公章)日期: 年 月 日(2)投标单位情况表投标单位情况表投标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企业地址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职工人数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资产总计万元净资产万元股东权益 万元销售收入2011年万元实现利润2011年万元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平方米其中:自有面积 平方米承租面积 平方米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包括财政、工商、税务、物价、技监部门稽查情况和结果)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记录情况及说明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3)开户银行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鉴于 (单位名称)将于 年月日参加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的招标活动,本银行提供以下证明: (单位名称)在本银行开设基本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号码为,账户号码为,开设此账号的时间为年月日,开具本证明日该账户的余额为 元。本银行对本证明的真实性承担责任。银行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银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 第四章 合同一般条款一、合同文件37.合同文件适用法律37.1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甲方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38.合同文件组成和解释顺序38.1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38.1.1 合同特殊性条款38.1.2 合同一般性条款38.1.3 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38.1.4 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38.1.5 有关图纸38.1.6 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38.2 合同的特殊性条款的效力优于合同的一般性条款的效力39. 合同文件使用文字39.1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39.2合同文件使用特殊性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和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特殊性条款约定的行业或甲方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特殊性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和规范。 二、标的物的一般条款40.完整物权 对于出卖的标的物,乙方应当拥有完整物权,并且乙方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的义务。41.质量保证41.1乙方应保证所供标的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标的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条件下,在其标称的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限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及伴随服务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41.2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技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标的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出索赔。41.3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合同条款中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均自标的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具体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质量保证期为准或中标单位承诺更高于招标要求的质量保证期为准。42.包装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双方补充协议约定的方式包装,或者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43.伴随服务43.1乙方除应履行按期按量交付合格标的物的义务之外,还应提供下列服务。43.1.1标的物的现场安装、启动、调试、监督(如果必须安装、调试的话)。43.1.2提供标的物组装和一般维修所必须的工具。43.1.3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所提供标的物实行运行监督、维修服务的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3.1.4对甲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或培训。43.2除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进行支付。三、标的物的交付、检验和验收44.标的物的交付44.1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44.2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44.3乙方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45.检验和验收45.1在交货前,乙方应对标的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合格检验证明,合格检验证明作为甲方验收的依据,但不能作为有关标的物质量、规格、数量或性能的最终检验结果。45.2甲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同时比较乙方出具的检验证明,经检验无误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最终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45.3验收期限自标的物交付之日起三十天内。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应在合同的特殊条款中约定。45.4如双方对验收结果有分歧,则以吴江市技术质量监督局的检验结果为准,检验费用由有过失的一方支付。四、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46.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46.1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应当于双方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及处理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46.2如甲方在验收期满后既不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又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所交标的物符合合同规定。46.3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七天内负责处理问题,否则将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五、合同价款和支付47.合同价款和支付47.1 本合同的结算货币为人民币,单位元。47.2 乙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并在合同特殊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持下列单据结算货款。47.2.1 正式的发票;47.2.2 甲方盖章签收后的送货回单和验收合格证明。47.3 甲方应按合同特殊条款规定的期限和方式付款。47.4 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六、违约责任48.违约责任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49.甲方违约责任49.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退货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49.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49.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乙方交付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50.乙方违约责任50.1乙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十五天视为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50.2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发货并应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51.不可抗力51.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51.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七、索赔52.索赔52.1甲方有权根据当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其它有权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52.2在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或差异有责任,则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52.2.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标的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52.2.2根据标的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协商确定降低标的物的价格。52.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标的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52.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乙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未付款或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52.4甲方提出索赔的书面材料应报政府招标管理部门备案。乙方同意的索赔方案应报政府招标管理部门审核。八、履约保证金53.履约保证金53.1 乙方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合同签订前)的三日内,按招标文件的约定提供相应的履约保证金。53.2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53.3 履约保证金(无息)将在乙方履行完合同义务后,由履约保证金收取部门在七天内退回。九、合同的解除和转让54.合同的解除54.1 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54.2 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54.2.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54.2.2 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54.3 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55.合同的转让 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十、合同的生效56.合同的生效合同经招标代理机构加盖骑缝章,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吴江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加盖备案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十一、争议解决57.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在招标代理机构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二、附则5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吴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及招标代理机构各执一份。59.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解释。第五章 合同特殊条款根据吴江市政府采购招标编号SZCJ2012-WJ-G-033招标文件及该文件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此次中标的 事宜,签订本合同书。一、合同内容:1、乙方负责完成甲方的 。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①中标通知书;②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如有);③乙方中标的投标书;④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二、价格与支付:1、合同价格为吴江市盛泽镇目的地价,该商品的主件和附配件及其运输、运杂保险、装卸、备品、备件、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专利技术、保险及税金等一切费用。2、付款步骤:(由采购单位直接支付)合同生效后,待乙方进场施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20%,待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剩余50%货款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付清。A、甲方、乙方、招标机构签章的《吴江市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B、正式的发票C、甲方签收后的送货回单3、付款方式:银行汇票或转帐支票。四、货物包装要求:(一)全部货物的外包装必须采用防漏、防潮、防震、防锈、防盗和防野蛮装卸等长途海/空或内陆运输及多次之需要,并具有明显的起吊装置和其它标记。(二)包装箱内外都必须附有详细的装箱单。(三)包装箱内除装箱单、所装设备及必要的包装填充物外,不允许有任何动植物等其它杂物,由于这些杂物所引起的麻烦概由中标单位负责解决。(四)备品备件请单独包装成箱,并明显标记出“备件箱”字样。五、质量与检验:(一) 乙方应严格按照标书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设备;交货时须提供该产品的原产地证明和商检合格证明。(一)每个产品上均有合格证,包括__ ____有关标志; (二)设备的到货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随机备件备品、装箱单、随机资料及包装完整无破损;(三)设备质量出现问题,乙方负责包修、包退、包换,费用由乙方承担;(五) 货物验收只能在全部货物到达安装地点后才可进行,验收时甲乙双方及招标代理机构派员一起当场开箱验货,如发现货物短缺、质次、损坏、产地和规格不符等问题,应作详细记录,由乙方立即无条件为采购单位调换或补齐,同时由乙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六、验收标准: 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符合我国最新颁布的与之相关的技术规范与标准,同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所列全部规格、型号、具体配置、技术条件及功能要求和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供货方需配合采购单位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设备试运行验收,若设备试运行验收不合格,则采购单位有权全部退货,退货事宜供方单位自行解决,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支付任何费用,且对由此造成的采购单位的损失,供货方需负责全额赔付。七、货物到达甲方地址至验收合格期间,由乙方负责保管,若因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修理,同时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货物经验收合格后即由甲方负责保管,若因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修理,但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八、交货条件:(一) 交货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安装调试完毕,具体根据采购单位要求。(二) 乙方发货时应先用函、电通告甲方及招标代理机构; (三) 产品的外观、包装、运输应按国家规定或部颁标准执行,如因乙方包装不当以及其它原因造成损坏或丢失,应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补缺;(四) 产品交货时,包装完整无破损,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A、设备装箱清单B、质检合格文件C、原产地证明文件D、中文标注E、安装调试中文说明书F、使用维修保养中文说明书G、施工安装的相关技术数据H、其它必备材料和必备工具、货物等I、保修单 九、运输及到货地点:项目现场业主指定位置。十、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按招标文件要求。十一、违约责任:(一)如乙方延期完成交货任务,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乙方应向甲方就延期偿还违约金,具体按合同的总价款每日0.04%支付,延期时间超过2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履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和保留进一步追诉权利。(二)甲方延期付款时(有正当拒付理由者除外)应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按逾期总额每日0.04%的标准计算;如甲方非乙方原因终止合同应双倍返回履约保证金和保留进一步追诉权利。(三)由于甲方的原因要求延期交货,甲方应按规定承付货款,并承担乙方提供的代为保管费(有关仓储规定另议)。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一)合同经招标代理机构加盖骑缝章,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并由吴江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加盖备案章后生效。(二)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办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经协商无效,任何一方可向招标代理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需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一份备存。(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招标代理机构及吴江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第六章 评分标准一、评分办法: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和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2、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有效投标人的标书技术和资质部分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3、如出现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以投标报价较低者优先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报价也相同的,则由公证机构组织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4、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技术及资质部分进行评价、打分,若评标委员会人员超过7人(含7人),则去掉1个最高分、1个最低分,然后汇总,按算术平均方法,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技术得分;报价得分通过计算公式直接取得;报价得分加评委算术平均得分,为投标人的总得分。二、评分标准: (一)价格分:最高为35分第一步:投标总报价低于或等于财政预算价格的,为有效报价。超财政预算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无效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标。第二步: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单位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价格权值为35%)(二)质量与技术 :最高为33分1、投标产品技术要求(包括技术参数、产品性能)满足情况比较 最高为18分 (1)投标离心脱水机设备技术要求(包括技术参数、产品性能)满足情况比较,最高为10分;(3)其它配套设备包括技术要求(包括技术参数、产品性能)满足情况比较,最高为8分;2.按照本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提供详细、规范、合理的设计图纸,最高3分3.投标设备整体配置选型情况综合比较,根据整体配置选型的合理性、先进行、使用寿命等情况综合打分,最高为5分4.投标产品的权威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情况,最高为2分5. 产品设计的先进性、可靠性以及投标产品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情况比较,最高为3分6. 所投设备具备国家颁发的节能产品或国家重点新产品证书的得2分,最高为2分.(三)项目实施方案和质量保证最高为8分1.项目整体系统设计方案、系统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方案,最高为3分2.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和工期保证措施,最高为1分3.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保障承诺和质量保证措施承诺,最高为2分4.针对本项目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维护人员配置情况,最高为2分(四)技术支持、培训和售后服务最高为10分1.质保措施介绍(维保价格、零配件价格,设备的运营维护成本比较),最高为3分2. 项目完成后的维护体系(包括维护响应时间、培训与技术指导等),最高为3分3.质保期符合招标要求的前题下,每增加半年得1分,最高为2分4.其他优惠条件或服务措施,最高为2分(五)公司评价 最高为12分1.投标单位的生产、检测、研发能力,最高为5分;(1)投标单位的生产能力、相关生产设备的配备情况、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及研发人员的情况等,最高为3分(2)投标单位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市级得1分,省级及以上级别得2分;需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最高为2分;2.投标单位的注册资本、全国质量信得过企业、银行AAA资信等级证书情况,最优的得3分,其他由评委酌情评定。3.投标单位2009年至今类似卧螺式离心机脱水机(配液压装置)在自来水公司或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系统设备供货项目成功案例;最高为4分。类似的卧螺式离心机脱水机(配液压装置)在自来水公司或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系统设备供货项目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150万元及以上的,每具备一个得1分,最高为4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供货项目业绩合同、合同已完工的验收报告或证明已完工的验收证明资料、销售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需递交上述资料的原件(或公证件),资料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每个项目的销售发票汇总金额不得低于对应项目合同总金额的50%。类似业绩日期计算:以完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六)投标文件的规范性、完整性最高为2分注:1、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将不进入综合评审程序,也不得标。2、付款方式、交货期如有负偏离的不得中标。3、投标人须提供设备彩页或说明及相关证明资料,并以此作为评分依据。4、针对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投标人均应提供相关资料并作出相应说明供评委评判,不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资料须编好目录及页码,否则投标文件的规范性和完整性为0分。5、所有要求的原件资料(无原件可用公证件代替),须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不需密封(同时递交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原件资料清单目录一式两份)。第七章招 标 书受吴江市盛泽镇开发区工业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委托,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就其污泥处理设备的政府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一、招标编号:SZCJ2012-WJ-G-033号招标内容:污泥处理设备二、技术要求(一)采购设备清单编号名 称规格及型号单位数 量备注1卧螺式离心脱水机Q=30—55m3/h DS=1t/h P=37KW台2 2其他配套设备清单2.1液压装置P=18.5KW台2 2.2浓缩池絮凝剂投配装置1000L/h套1 2.3离心机絮凝剂投配装置1000L/h套1 2.4浓缩池絮凝剂投加泵Q=0.25m3/h H=30m P=0.75KW台2 2.5离心机絮凝剂投加泵Q=0.2-1m3/h H=30m P=0.75KW台2 2.6药剂流量计DN25 最大流量Q=3M3/h台4 2.7污泥进料螺杆泵Q=10—40 m3/hH=30m P=7.5KW台4 2.8水平无轴螺旋输送机输送量10M3/h L=7m P=3.0KW套1 2.9倾斜无轴螺旋输送机输送量10M3/h L=6m P=4.0KW套1 2.10中心传动浓缩机D=20m P=1.5KW套2 2.11推流式潜水搅拌器I可提升式 P=4.0KW台6 2.12推流式潜水搅拌器II可提升式 P=5.5KW台2 2.13潜污泵IQ=200M3/h H=11m P=11KW台3 2.14潜污泵IIQ=60M3/h H=12m P=4.0KW台4 2.15污泥螺杆泵Q=10—50m3/h H=40m P=3.0KW台3 2.16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LX-5T S=5.0m P=(7.5+0.8)KW套1 (二)技术及服务要求:一)项目说明及相关技术要求:1、回用水调节池一格滤池一次反冲洗排水量约260m3,设计回用水调节池容积为600m3,分独立的两格,方便检修和清池。调节池为地下式矩形、封闭式钢筋混凝土结构,单格池长20m,宽7.45m,有效水深3.0m,池深4.05m。回用水调节池泵区内设置3台潜污泵,2用1备,每台泵流量为Q=200 m3/h,扬程为H=11m,功率为N=11KW。为防治淤泥沉积,每格调节池前端设置推流式潜水搅拌器1台,每台功率N=4.0KW。进水井设有溢流排水管。2、排泥水处理设计2.1干泥量的确定制水规模为12万m3/d,处理水量为12.6万m3/d,因此设计干泥量为12.6t/d,最大干泥量为19.15t/d.2.2排泥水调节池排泥池的容积取900 m3,大于沉淀池最大一次排泥量。分独立的两格,以方便检修和清池。调节池为地下式矩形、封闭式钢筋混凝土结构,单格池长20m,宽7.45m,有效水深3.0m,池深3.35m。每格设置2台潜水泵(1用1备)用以提升排泥水。每台泵流量为Q=60 m3/h,扬程为H=12m,功率为N=4KW。为防治淤泥沉积,每格调节池前端设置推流式潜水搅拌器2台,共4台,每台功率N=4.0KW。进水井设有溢流排水管。2.3污泥浓缩池污泥浓缩池污泥总进泥量为2470m3/d(包括脱水机滤液370 m3/d),上清液排放总量为2050 m3/d.设计参数:进泥含固率0.6%,出泥含固率3%,污泥负荷为15—40kg/m2?d。排泥量为420m3/d。浓缩池采用对对冲击负荷有一定的缓冲能力,适应原水高浊度的能力较强的重力式浓缩池、辐流式结构形式,共设2座,每座直径20m,池边有效水深为4.6m,池底坡度约1:13.每座浓缩池设中心传动浓缩机,由中心传动装置驱动传动轴、刮臂等旋转,刮臂上的刮板将污泥有池边逐渐刮至池中心的泥坑中,通过DN150排泥管排出池外;上清液通过周边出水槽收集,以DN200管排出至回用水调节池,若上清液水质满足排放标准,亦可通过阀门切换后排入厂内雨水系统,再排入厂外河道。浓缩污泥由污泥螺杆泵定量输送至污泥平衡池。污泥螺杆泵共设3台(2用1备),Q=10—50m3/h,H=40m,N=3KW。2.4污泥平衡池污泥平衡池用于接纳浓缩污泥,使浓缩泥含固率保持相对稳定,在浓缩池及机械脱水设备间起平衡及缓冲作用。进泥量为420m3/d,含水率为97%污泥平衡池设置1座,有效容积为600,平面尺寸为12.5m*12.0m,池深为5.0m,有效水深为3.5m。平衡池设置潜水搅拌器2套,每台配电功率为5.5kw。平衡池浓缩污泥采用1根DN150排泥管,将浓缩污泥水输送至脱水机房。2.5脱水机房一、二、三期12万m3/d处理水产生设计干泥量为12.6 t/d。需脱水污泥420m3/d,含固率3%,脱水泥饼含固率20%—25%,平均固相回收率90—95%。脱水后泥饼约50 t/d,泥饼约38 m3/d,滤液约370 m3/d。脱水机房按2班制运行设计。系统分为:絮凝剂投配系统;污泥进料系统;污泥脱水系统;泥饼及分离液输送系统:a. 絮凝剂投配系统:设PAM投配系统1套,投配能力6kg/h(粉剂);加药泵2台,单泵流量为0.2-1m3/h絮凝剂采用阴离子型的固体粒状聚丙烯酰胺(PAM)高分子聚合物,污泥脱水机PAM投加量为2—4Kg/TDS。粉剂PAM在储罐内通过计量喂料器计量后,均匀进入射流斗,与水混合,由射流泵加入搅拌筒,配置成浓度为0.2—0.3%的溶液,经搅拌,充分溶解后,经加药泵(变频无级可调)根据工艺所需流量,通过加药电磁流量计计量后,供污泥脱水用。b.污泥进料系统:设污泥进料泵4台(2用2备),Q=10—40 m3/h,H=30M,P=7.5kw,流量变频无级可调。经平衡池调节后的污泥由污泥进料泵进料,经污泥流量计计量后,与调配好的PAM溶液混合生成矾花进入离心机进行污泥脱水。c.污泥脱水系统:设2台卧螺离心脱水机,单台离心机处理量为Q=30—55 m3/h, DS=1t/h,配套主机功率37KW,配套液压装置功率为18.5KW。离心机采用大长径比L/D≥4.5、高转速2700r/min、进料方式:大端进料、顺流沉降、小差速系统:大长径比增加物料在机内的澄清及脱水停留时间;高转速具有很大离心力场,小差速减少螺旋对物料搅动,增加脱水停留时间,从而提高污泥脱水与澄清的分离效果。d.泥饼及分离液输送系统:脱水机房内设DN200管收集脱水机分离水,并重力流至排泥池处理。泥饼可由螺旋输送机送入污棚临时贮存,定时直接装车外运。设水平无轴螺旋输送机1套,L=7.0m,N=3KW,倾斜螺旋输送机1套,L=6.0m,P=4KW。污泥库考虑可放置一星期的脱水污泥,堆放面积约为48 m2,脱水污泥定期外运。二)成套设备技术要求2.1卧螺式离心脱水机(主设备)2.1.1机型:卧式螺旋卸料沉降离心机2.1.2设计、制造标准JB/T 4335-91螺旋卸料沉降离心机技术条件;JB/T 502-91螺旋卸料沉降离心机型式与基本参数;GB10901-89离心机性能测试方法;GB699-88优质碳素结构钢钢号和一般技术条件;GB3280-84不锈钢冷轧钢板;ZBJ77002离心机、分离机锻焊件常规无损探伤技术规范;ISO、IEC及国际认可的权威标准。2.1.3主要结构和性能*2.1.3.1卧螺式离心脱水机,由圆柱圆锥型转鼓和内部的螺旋输送器及液压差速系统构成;进料方式:大端进料、顺流沉降;2.1.3.2 大长径比、高转速、小差速系统设计。 转鼓内直径530mm,转鼓有效长度2400mm,长径比L/D≥4.5,转速≥2700r/min,差速范围:1-16r/min; 2.1.3.3 有电机、转鼓、螺旋输送器过载报警,轴承超温、振动异常报警及紧急自动停机装置和保护功能;2.1.3.4 液、固相出口配全封闭伸缩软管接头。 2.1.3.5钢支架基础。2.1.3.6 驱动电机及主机轴传动部分设置防护罩。2.1.3.7转鼓启动平缓,运转过程变频无级可调。2.1.3.8转鼓分离因素≥2150g(g为重力加速度)。*2.1.3.9采用液压差速系统,具有当进料含固率或流量变化时,转差自动反馈调节,推料功率自动补偿,排除过载后能自动恢复初始状态,以保持排出固渣的恒干度。*2.1.3.10发生堵料故障无需拆机人工排渣,启动排渣程序后,自动清除积料。 2.1.3.11必须满足螺旋输送器执行堵料排渣程序所须的推力。2.1.3.12机体的内外密封性能可靠。2.1.3.13驱动电机为交流鼠笼感应电动机,其设计、制造符合GB、ISO、IEC或其他国际认可的权威标准。防护等级:IP55,绝缘等级:B级。满足变频调速运行,与其联结的负荷不得超过电机铭牌上所示功率。 2.1.4主要零部件材质及要求*2.1.4.1转鼓采用1Cr18Ni9Ti(相当AISI 321或316)不锈钢材质,经焊接,解除晶间腐蚀处理。转鼓内壁装有可更换纵向AISI321不锈钢筋条,以防止固相颗粒对转鼓内壁的磨损和防止其在转鼓内壁切向转动。固渣排放口应喷焊GNi-W2C65%耐磨硬质合金,厚度≥3mm。 *2.1.4.2 螺旋输送器:1Cr18Ni9Ti(相当AISI 321或316)不锈钢,叶片推料部位喷焊GNi-W2C65%耐磨硬质合金,厚度≥3mm。 2.1.4.3机器罩壳:AISI 304不锈钢 2.1.4.4机架:优质碳素结构型钢制,涂产品厂标准防护底漆和面漆。 2.1.4.5 钢架基础:优质碳素结构型钢制,涂产品厂标准防护底漆和面漆。 2.1.4.6 所有与物料接触的密封垫采用膨化聚四氟乙烯材料。 2.1.4.7 所有与物料接触的转动件必须采用适用的耐腐蚀、耐磨损的优质不锈钢。 2.1.4.8所有紧固件:1Cr18Ni9Ti不锈钢。 * 2.1.4.8主轴承:采用圆柱滚子轴承加推力轴承结构,可大大提高轴承的承力强度,确保整机能长时间安全运行,轴承设计寿命(B10)为100000小时。轴承系统均采用脂润滑。 2.2 浓缩池及离心机絮凝剂投配装置:2.2.1 主要设备:絮凝剂PAM溶液配制设备由真空吸料、储粉罐、螺旋计量送粉器、混合斗、水射器、搅拌桶、搅拌器、储药箱、相应配套的电磁阀、电动(手动)阀门和投配药系统电控箱组成。2.2.2数量:1套2.2.3主要技术性能参数及要求:*2.2.3.1装置由投配药系统电控箱控制,0.1%PAM溶液自动连续配制。2.2.3.2装置适用于1小时内将1-2kg/h粉状PAM调配至0.2-0.3%浓度溶液。*2.2.3.3储粉罐:不锈钢,有效容积≥100L。*2.2.3.4搅拌桶:不锈钢,有效容积1m3。2.2.3.5 搅拌器:不锈钢,有足够大的输出功率(按将1-2kg/h粉状PAM调配至0.1%浓度溶液所需功率考虑)2.2.3.6储药箱:不锈钢,有效容积1m3。2.2.3.7全部钢支架:Q235制作。2.3投加系统设备:主要由投药螺杆泵、加药流量计、稀释水装置组成。*2.3.1浓缩池絮凝剂投加泵、离心机絮凝剂投加泵数量:4台;输送介质:0.1%浓度PAM溶液;流量:0.2-1.0m3/h (变频无级调速); 出口压力:0.4Mpa;转子最大线速度:<1.5m/s;转子材质:0Cr17Ni12Mo2;定子结构:不可调;定子材质:合成橡胶;驱动方式:直联式;进料结构:通用法兰型。从电机端看,进料口水平、右端。工作方式:连续运行;*控制方式:接收控制信号自动变频调速改变流量。2.3.2药剂流量计(配套附属设备) 功能:流量指示器显示污泥瞬时流量及累计总量; 数量:4台; 口径:与卧螺机进料管配套并符合产品流速范围;最大流量:3m3/h;结构:法兰连接;衬里材料:聚氨酯;额定压力:4Mpa;温度:0-40℃;密封等级:IP67;电源:220V Ac 50Hz;电极形式:WE(可更换)型;电极材料:含钼不锈钢(0Cr18Ni12Mo2Ti);转换器安装形式:D型;输出电流:4-20mA;流量计安装:垂直安装,符合直管段至少前5DN后2DN的要求。 2.3.3稀释水装置:2.3.3.1组成:每路由PAM溶液电磁流量计量计、稀释水电磁流量计和静态混合器组成。2.3.3.2 数量:1套2路。2.3.3.3 静态混合器: 数量:2台; 流量:0.6-3m3/h; 压力:≤0.6Mpa。2.4进料系统设备:主要由螺杆泵和电磁流量计组成;*2.4.1污泥进料螺杆泵数量:4台;输送介质:含固率为1-5%污泥;流量:10-40m3/h (变频无级调速);扬程:H=30M;转子最大线速度:<1.5m/s;转子材质:工具钢,表面耐磨防腐处理;定子结构:可调式;定子材质:合成橡胶;驱动方式:直联式;进料结构:通用法兰型。从电机端看,进料口水平、右端;工作方式:连续运行;带干运行保护装置;控制方式:接收储泥池污泥浓度信号进行自动反馈变频调速改变流量。2.5污泥收集系统:主要由无轴螺旋输送机及污泥输送系统电控柜组成;2.5.1无轴螺旋输送机2.5.1.1 数量:2台;2.5.1.2输送卧螺机排出的最大含固率>25%的脱水泥饼;*2.5.1.3 结构:无轴、U型槽(带内衬)、带盖板全密封,带泥水分离器;2.5.1.4 驱动装置:有推、拉功能;2.5.1.5 驱动电机:交流鼠笼感应电动机,其设计、制造符合GB标准。防护等级:IP54,绝缘等级:B级。与其联结的负荷不得超过电机铭牌上所示功率;2.5.1.6输送量:10m3/h;2.5.1.7 长度:一台长度7m水平安装;一台长度6m倾角安装;2.5.1.8 材质:壳体、螺旋体材质采用1Cr18Ni9不锈钢,螺旋叶片厚度≥20mm。内衬ABS工程塑料,厚度≥10mm;2.5.1.9允许倾斜安装角度:一台≤5°;一台≤23°。2.5.2 污泥输送系统电控柜数量:1套负责无轴螺旋输送器的控制并实现与脱水机的联动控制。2.6 成套装置电控柜数量:2套*成套装置电控柜必须保证成套装置在正常运行所需的各种控制及显示功能,应至少包括以下功能:2.6.1 卧螺机转鼓速度的控制和显示;2.6.2卧螺机螺旋的差速控制和显示;2.6.3卧螺机推料力矩控制和显示;2.6.4 用于测量的NODUS或类似的综合电量仪表,具有Modbus接口;2.6.5污泥流量监控;2.6.6卧螺机轴承温度显示,振动保护;2.6.7卧螺机过载报警和紧急停机;2.6.8 PLC可编程序控制器和卧螺机主电机变频器。液晶触摸屏人机界面;能根据生产工艺要求从污泥脱水系统各设备的启动、进料、加药、脱水、出料直至系统停机、脱水机清洗全过程自动操作; 2.6.9与辅助设备(进料螺杆泵、投加螺杆泵等)的配套联动控制,并提供主机和辅助设备的PLC配套联动控制原代码程序及说明;2.6.10 辅助设备的故障报警;2.6.11成套装置电控柜设在控制室内,应能接受污泥脱水成套设备工作站发出的运行及停车指令,并具有与污泥脱水成套设备主控PLC通讯接口,能传输所有的控制状态及故障信号;2.6.12 加药泵流量变频无极调节;2.6.13污泥进料泵流量根据储泥池污泥浓度进行自动反馈调节;2.6.14根据储液池超声波液位计设定的液位自动调整卧螺机启停台数。2.7与污泥脱水成套设备主控PLC通讯*2.7.1上述各PLC控制系统通过设备网进行通讯,然后与污泥脱水成套设备主控PLC相连。其目的是可以传送污泥脱水成套装置等相关设备运行参数、工作状态、异常报警等信息,并且能接收污泥脱水成套设备工作站发出的启动、停机和急停等命令。2.8 中心传动浓缩机2.8.1主要技术参数 ?池内径:D=20.0m ?使用电源: 380V,50HZ,3P ?驱动电机功率:N=1.5KW ?防护等级:IP55(户外型) ?绝缘等级:F级 ?工作制:24小时/天连续运行或间歇运行2.8.2 主要零部件材质 ?工作桥:304不锈钢 ?传动轴:304不锈钢?刮臂:304不锈钢?小刮板:304不锈钢?刮泥板:304不锈钢?拉杆:304不锈钢?稳流筒:304不锈钢?紧固件:不锈钢 2.8.3电气控制系统 浓缩机上安装现场控制箱。现场控制箱具有就地操作功能。 操作面板上设有起动、停机按钮,运行、停机、事故信号灯,急停按钮。在电控箱内设有电动机保护器,并留有PLC接口将运行状态信号输送至中央集中监控系统。电控箱防护等级IP55。 2.9 推流式潜水搅拌器 2.9.1 数量:6台 2.9.1.1主要技术参数:可提升式,P=4.0KW 2.9.2数量:2台 2.9.2.1 主要技术参数:可提升式,P=5.5KW 2.10 潜污泵 2.10.1 数量:3台 2.10.1.1主要技术参数:Q=200m3/h、H=11M、P=11KW2.10.1.2 材质要求:201不锈钢2.10.2数量:4台2.10.2.1主要技术参数:Q=60m3/h、H=12M、P=4.02.10.2.2 材质要求:201不锈钢2.11污泥螺杆泵2.11.1污泥螺杆泵数量:3台;输送介质:含固率为1-5%污泥;流量:10-50m3/h (变频无级调速);扬程:H=40m;转子材质:工具钢,表面耐磨防腐处理;定子结构:可调式;定子材质:合成橡胶;驱动方式:直联式;工作方式:连续运行;进料结构:通用法兰型。从电机端看,进料口水平、右端;带干运行保护装置;2.12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2.12.1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数量:1台吨位:5T跨度:5m功率:P=(7.5+0.8)KW起升高度:8m行程:20m材质:工字钢注:加*技术要求为重要指标,如有负偏离即为无效投标。三)交货、运输与包装1、设备包装运输应符合《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3384-92)的规定。2、对设备加工面应采取适用的防锈措施和用木材或其它软材料加以防护。对电气绝缘部件应采用防潮和防尘包装。对仪器仪表设备应密封包装,并有妥善的防震措施。对于刚度较小的焊件应加焊支撑以防变形。3、现场安装、调试及试运行:3.1投标单位必须负责将设备送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指定位置并负责安装调试试运行。3.2中标单位自中标之日起一周内向采购单位提供设备详细的技术资料和设备安装场地的具体要求、平面基础尺寸、房屋布置图等资料,采购单位将根据供方提供的平面基础尺寸和房屋布置图在一个月内将设备放置场地施工完毕,场地完工后采购单位通知供方单位交货和现场安装调试。3.3供货方应派遣有经验的安装人员到现场安装、调试、试运行;3.4安装调试完毕后设备试运行一个月,供货方应派员配合采购单位做好试运行期间的运行记录,设备试运行不合格,采购单位有权全部退货,退货事宜供方单位自行解决,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支付任何费用,且对由此造成的采购单位的损失,供货方需负责全额赔付。4、交货期: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安装调试完毕,具体根据采购单位要求。5、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指定位置。(三)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1、按合同定期到货和安装,安装前供方需把设备资料报采购单位审核;2、免费质量保证期: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毕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质量保证期不得少于1年,保证按业主的要求免费修理或更换因材料或制造不合格而有缺陷的任何设备和附件(被更换的设备和附件仍按本条款处理),并赔偿业主由于这些缺陷导致的额外费用或损失。终身维修并标明保修期后的具体维修维护事宜;3、提供专业的系统的技术培训(操作、维修),并保证采购单位操作人员正常使用设备的各种功能;4、接到故障报修电话后,应在半小时内做出响应,在2小时内派遣有经验的维修人员到现场提供免费维修服务;维修人员赴现场后应及时对故障设备进行检修,并连续进行直至修复。对于一般故障应在12小时内修复;对于重大故障应在36小时内修复。四、中标单位交货时需向采购单位提供完整的图纸、技术资料、所有设备的操作和保养手册,用于指导运营单位人员进行试验、试运转、操作和设备保养,这些手册包括设备说明手册、维修说明手册、操作说明手册和简明数据手册。五、安装调试1.由供方负责设备现场安装,并负责调试及对需方的人员培训,提供设备的操作规程。2.安装调试及安装有关要求:2.1遵守现场的一切规章制度,文明安装和调试;2.2乙方负责保管、看护进场的设备及附配件;2.3乙方负责设备、安装设备(工具)等提供适当的保护、包装或覆盖等处理,以免受损;2.4乙方安装调试人员对邻近设备、管线等造成损坏,应由乙方负责修复及承担一切费用;2.5无论安装调试期间或保修过程中,乙方负责及时清理垃圾;2.6乙方承担安装调试期间设备和安装调试人员的安全责任;六、验收1、验收标准: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符合我国最新颁布的与之相关的技术规范与标准,同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所列全部规格、型号、具体配置、技术条件及功能要求和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供货方需配合采购单位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设备试运行验收,若设备试运行验收不合格,则采购单位有权全部退货,退货事宜供方单位自行解决,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支付任何费用,且对由此造成的采购单位的损失,供货方需负责全额赔付。2、验收合格条件试运行时性能满足要求。性能测试和试运行验收时出现的问题已被解决至业主满意。已提供了合同的全部货物和资料。3、验收期限:自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之日起60天内,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调。七、质量及服务要求:1、所有仪器设备提供详细、完整的技术资料。2、所有采购设备均由供货商负责安装调试到位。安装调试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及验收规范。3、安装调试完成提交完整的验收,检测资料及产品质量保证书、全部的技术资料(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4、缺陷保修:如果设备交付使用后,如有关部位出现缺陷,供方必须提出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直到最后调换,供方提供的质保从纠正之日起重新计算质保期。5、如果是超出供方的责任范围的疏忽等情况而导致的更换修正,应由供方进行修理,其额外费用由双方协商承担。八、综合说明其他要求1.投标人明确所投的设备的品牌、型号、规格和外形、尺寸、安装、调试、重量及一些必须说明的技术参数,以及使用的材料的清单,同时明确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并提供详细的技术参数及性能说明书。2.投标人必须承诺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技术规格与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投标设备的技术参数响应、材质、资质等情况与招标文件的符合与否将直接影响投标单位的评标得分和评标结果。3.设备配置基本原则:所有设备要求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国际国内知名品牌产品,有丰富的实际应用证明,并具有良好的客户评价。4.投标人系直接生产商在标书中应提供生产许可证书、企业信誉等级证书、质量检验报告、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完善计量检测体系合格证书、提供省市级用户名单、江苏省及周边城市近三年用户名单等。5.投标总报价一次报定,“开标一栏表”中只列总报价,不列分项报价,投标总报价包括全部设备、辅助材料、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人工、机械、运输、仓储、保险、运费、各种税费、劳保、专利技术及质保期间等一切费用。本项目要求为“交钥匙”的项目。6.需方配合工作:负责及时提供设备堆放场地及指明安装地点;负责有关验收手续。7.本次招标采购的产品如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则应按照如下执行:若为优先采购产品目录内的产品,则各投标单位应优先选择在清单名录内的相应品牌型号的产品投标;若为强制采购产品目录内的产品(空调机、双端荧光灯和自镇流荧光灯、电视机、电热水器、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类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则各投标单位必须选择在清单名录内的相应品牌型号的产品投标,并须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未按本要求执行的,将直接影响其评标得分或评标结果。8.知识产权:供方应保证需方免除且供方承担由于需方在使用投标设备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需方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9.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设备的投标。10.中标单位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必须将所有投标文件中的资质证书、业绩合同等资质部分的材料原件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复审。11.凡涉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招标代理机构书面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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