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机房不间断电源招标公告

110机房不间断电源招标公告


标号:
HAGGZY-CGX*******
我中心受海安县公安局的委托,对其110机房不间断电源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有相关经营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具体要求:
(一)采购范围:包括以下设备的安装、调试及其售后服务等。
(二)采购货物名称、数量和要求
1.货物名称及数量:
10KVA工频在线式带隔离变压器UPS 1套(含主机、蓄电池等);
电池及电池柜数量:根据以下技术指标要求自定(延时10小时以上)
2.相关规格、制作及配置要求:
基本要求:
投标产品须通过中国节能产品认证、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保护认证以及TLC(或CQC、UL、CE)相关检测、认证等,并在有效期内;投标时请提供投标产品相关认证和检测报告复印件。
(1)UPS要求(参照品牌:艾默生、易事特、APC):
UPS必须采用工频在线式,标配输出隔离变压器;
UPS具有智能风扇调速,降低环境噪音,延长风扇使用寿命,节约能源;
UPS具有RS232、RS485、SNMP等接口,支持SNMP、TCP/IP等协议,无论距离长短,可即时监控UPS运行状态,执行UPS自我诊断程序,定时发送查询指令,发送E-MAIL,自动存储计算机数据和安全关闭计算机等功能;
UPS须内置维修旁路开关,方便机器的维护操作;
UPS须自带独立操作的输入开关、输出开关、电池开关、维修开关,且每个开关,都有明显的标识,以方便工作人员操作;
UPS具有并机功能,方便日后扩容;
具有大屏幕中文LCD显示,可实时显示UPS的运行参数和运行状态,故障报警信息的定位及记录等,方便日常管理和维护;
UPS在无市电状态下,可直接用电池组启动UPS,或无电池情况下直接用市电启动。满足应急需求,电池放电欠压保护后,市电恢复时可自动启动UPS,实现无人职守功能;
UPS主机须具备内置的静态旁路,以满足当UPS发生故障后,能自动转换由UPS内部的旁路供电;
UPS可通过内部软件设定电池的充电电流,每三个月自动对电流充电放电一次同时进行半小时的均充操作,实现电池自动维护,无需人工操作,从而延长电池使用寿命;
采用智能电池管理技术,从而延长电池的使用寿命,减少电池维护次数。
UPS主机的输入:
a) 输入电压范围:220VAC±25%/380VAC±20%;
b) 输入频率范围:50/60HZ±10%;
c) 输入功率因数:≥0.90;
UPS输出:正弦波;
a) 输出电压范围:220*(1±1%)VAC;
b) 输出功率因素:≥0.8;
c) 输出电压失真度:<3%(线性负载),<5%(非线性负载);
d) 输出频率范围:与输入同步(市电模式),电池模式为50*(1±0.5%)HZ;
超载能力:超载125% 时10分钟后转旁路;
UPS主机的其他指标:
a) 峰值系数:3:1;
b) 突波保护:符合IEEE527标准;
c) 杂讯保护:符合FCC A标准;
d) 噪音:<55dBa(距设备1M处);
e) 效率:>90%(满载);
f) UPS具有RS232、SNMP卡等远程通讯功能;
g) 具备相应软件硬件,完成网络实时显示UPS运行状态以及多种告警的功能;
h) 使用环境温度:0℃~+40℃;
i) 使用环境湿度:20%~95%(非冷凝)。
(2)蓄电池要求:
蓄电池须与UPS主机同一品牌。
设备应在下述条件下连续工作:工作温度:-15~+45℃;相对湿度:≤90%(40℃±2℃);海拔高度:4000米以内。
电池安装固定方式:蓄电池架或电池柜安装。
电池抗震要求:地震烈度: 8度、水平加速度: 0.25g、垂直加速度: 0.125g。
电池容量:100AH
单体电压12V。
充电:浮充电压:13.2~13.62V/单体,均充电压:13.8~14.4V/单体。
温度特性:在工作环境温度为0℃时的容量应不低于额定容量的80%。
容量保存率:在工作环境温度为25℃时蓄电池静置28天后容量保存率不低于96%。
密封反应效率:蓄电池密封反应效率应不低于95%。
电池连接条压降:蓄电池按2h率电流放电,在两只电池极柱根部测量的电池之间的连接条压降≤10mV
防酸雾性能:蓄电池在正常工作中应无酸雾逸出。
防爆性能:蓄电池在充电过程中遇有明火内部不应引爆。
阻燃性能:蓄电池具备阻燃外壳,应符合GB/T2408-1996中的第8.3.2FH-1(水平级)和第9.3.2FV-0(垂直级)的要求。
气密性:蓄电池应能承受50kPa的正压或负压而不破裂、不开胶,压力释放后壳体无残余变形。
安全阀要求:安全阀应具有自动开启和自动关闭的功能。
蓄电池外观:不得有变形、漏液、裂纹及污迹,标志要清晰。
蓄电池组柜尺寸:长、宽不超过180CM*80CM。
(三)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
1.电池与主机质保期均为三年以上,质保期自验收签名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须按合同条款提供免费服务,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及仪器设备由供应商负责包修、包换、系统所有软件终身免费升级。免费保修期满前1个月内供应商应负责对仪器设备进行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保证仪器设备正常运行。
2.成交供应商须在周边地区设有直属维修服务网点,并具有专业安装维护人员力量。在质保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成交人在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1小时内做出响应,4小时内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提供免费咨询、维修服务。如属硬件故障原因而且24小时无法排除故障的,则应提供同等配置的备用设备以保证用户设备的正常运行。在质量保证期第一个月内出现属设备质量问题,采购人则有权要求免费更换整机,更换的质量保证期从更换之日起相应顺延。保修期内,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设备由成交人负责包修、包换。若维保点的检修人员不能排除设备故障时,成交人负责由设备生产厂家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问题,其费用由成交人自行负责。同时应免费提供质量保证期内系统所需的零配件及附件。
3.质量保修期结束后,成交人仍应对货物提供终身维修服务,并承诺优惠程度,成交人有责任对货物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更换配件时只能收取配件的成本费。
4.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满足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的技术文件,如设备和附件箱清单、质量合格检定证明文件、保修服务卡、使用中文说明和中文维护手册。
(四)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安装调试完成,交货地点为海安县公安局UPS电力室。
(五)付款方式:
设备安装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单位支付合同总价的40%,系统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单位支付合同总价的45%,留合同总价的15%做为质保金,在服务等得到良好保证的前提下,运行一年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六)其它要求:
1.报价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之条件。
2.上述货物均应以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元,报价人所报价格应包括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等所有费用。且只能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3.报价人提供产品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所有设备应配套使用。
4.所提供货物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要求,若所供货物经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认定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该供应商负全责。
5.供应商必须为交付的所有货物按照国家的相关法规提供免费保修。在产品保修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保证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维修、更换或退货,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如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24小时内没有答复或处理问题,则视为供应商承认质量问题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保修期间产品的一切质量问题,更换部件及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全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二、报价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报价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
2.所报产品的配置清单;
3.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等)。
4.注明交付使用日期。
5.国家规定的应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资料。
6.报价表(列报报价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配置、产地、单价、总价、交货时间及优惠条款等)以及报价单位(盖章)、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报价日期。
7. 对询价文件配置及相关技术要求进行一对一的答复。
三、询价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及地点
报价单位应在2012年9月12日上午11:00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编制报价文件一式三份。盖章密封后送达或邮寄至江苏省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请在邮件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人电话等)
邮件地址:江苏省海安县镇南路399号二楼南侧
收件人:王朋 王珊珊 电话:****-******** ******** ********(传真) 邮编:226600
四、开标和定标:
1.询价小组将对有效的报价文件进行审查,并填写询价采购结论。
2.定标条件:在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基础上,以总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本次询价采购的成交供应商。对不中标的供应商不作落标说明(未中标单位可自行向我中心或采购单位咨询相关情况)。
五、成交及合同签订
1.开标后,我中心将以电话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
2.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单位联系并签订采购合同,然后到我中心审核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规定签订采购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3.中标后签订合同前,中标单位必须提供UPS电源、蓄电池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制造厂商投标项目授权书》与《售后服务承诺书》。
六、特别说明:
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若认为询价文件的资格要求和技术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报价截止期前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对于没有提出澄清又参与了该项目的谈判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询价文件,报价截止期后不再受理针对采购文件的相关投诉。
七、询标单位:
江苏省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采购单位:海安县公安局
联系人:唐凯 吴振
联系电话: ****-****************

信息发布网站:http://ggzy.haian.gov.cn/haggzy

2012年 9 月 4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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