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院柴油招标公告

妇幼保健院柴油招标公告

合肥市妇幼保健院柴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合肥招标投标中心采购部(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合肥市财政局的委托,现对“合肥市妇幼保健院柴油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12CGFZ1469

2、项目名称:合肥市妇幼保健院柴油采购

3、项目概算:160万元

4、项目内容:

合肥市妇幼保健院柴油采购。详见需求附件。

二、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3、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三、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2年09月27日9:00

2、开标地点:合肥市阜阳路17号(原合肥市委)2楼1号开标室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12年09月27日9:00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1、报名时间:2012年09月04日上午08:00至2012年09月12日下午17:30

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报名方式:

(1)本项目只接受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会员库中已审核通过会员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会员办理网址请参见(http://www.hfztb.cn/hfzbtb/hyzq/)栏目中“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会员注册流程”,联系电话:****-*******,联系人:杨工),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会员报名程序请登陆合肥招标投标中心网(www.hfztb.cn)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办事指南”栏目--“会员报名操作手册”);

(3)会员报名成功后直接采用网上支付系统支付标书费用,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答疑或相关说明)。如无网上银行帐号,请及时前往银行办理(本系统目前支持以下银行网上支付服务: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徽商银行);

(4)投标人请在开标前,携带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至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一楼服务大厅收费窗口换取投标保证金票据,并交投标文件接收人验证,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六: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招标投标中心采购部(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阜阳路17号(原合肥市委)四楼

本项目联系人:李工(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一楼服务大厅2号窗口)

电话:****-*******

传真:****-*******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电话:****-*******

合肥招标投标中心网址:www.hfztb.cn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址: www.hfzfcg.gov.cn

七、其它事项说明

1、网上报名的投标人可在报名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2、本项目免收标书工本费;

3、报名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4、下载了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3日内以书面形式(传真或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通知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弃标未予告知的,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将在诚信会员库系统中自动记录次数,并给予不诚信行为记录。

八、保证金缴纳账户:

徽商银行

户名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
************************9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前注:1) 本需求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技术方案或者设备配置,且此方案或配置须经评委会审核认可; 2) 为鼓励不同品牌的充分竞争,如某设备的某技术参数或要求属于个别品牌专有,则该技术参数及要求不具有限制性,投标人可对该参数或要求进行适当调整,并应当说明调整的理由,且此调整须经评委会审核认可;3) 为有助于投标人选择投标产品,项目需求中提供了推荐品牌(或型号)、参考品牌(或型号)等,但这些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品牌产品,但投标时应当提供有关技术证明资料,未提供的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明细表及全部费用。中标人必须确保整体通过用户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应自行踏勘施工建设现场,如投标人因未及时踏勘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中标后无法完工,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5)如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约定方式联系采购中心,或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 一、货物需求本次采购0#柴油约200吨,分批供货,分月结算(支付所供货款的100%)。投标人依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柴油零售最高限价报综合优惠率。优惠后价格不得高于或等于柴油零售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无效。上述数量为预计需求量,作为投标报价的参考依据和投标的共同基础。投标时,投标人参照上述数量报出综合优惠率。以有效最高综合优惠率为定标依据。上述数量不作为实际供货及结算的依据,采购人保留对货物需求量、供货期进行调整的权利。投标人须充分考虑所投货物成本(包括采购费、港口港杂费、仓储费、所有税金、外贸代理费等一切有关费用)、保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损耗、卸车、检测验收、利润、供货方式及周期、需求量调整、市场价格风险、伴随服务等一切因素,中标及合同履约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对其综合优惠率进行变更或拒绝供货。二、结算方式结算方式为:按月结算。供货方按采购人通知当日的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柴油零售最高限价指导价*(1-综合优惠率)*实际供货量,并提供国家规定的正式发票。三、技术要求1、0#柴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准标GB/T 19147—2003标准。2、油品质量方面要求(1)所经销的油品进货渠道。必须全部从国有正规炼油厂、石油公司采购。(2)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符合国家工商、质检等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所进油品有质检报告。3、油品计量方面要求(1)计量器具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加油机,不得短斤少两,克扣用油单位。加油机应按柴油型号,单机使用,单机计量。(2)有健全的计量管理制度、专(兼)职计量员。(3)有完善的进出库验收制度。(4)有计量测试部门检测情况、结果。四、交货期限及保供要求根据采购人需要保证及时供应(采购人提前24小时通知,包括节假日)。免费送货上门,送货地点:合肥市庐阳区益民街15号,合肥市妇幼保健院。(1)服务周期:合同签定生效后2年。(2)起始时间:合同签定生效起。(3)合同履约结束后,甲乙双方同意并经财政部门批准,合同可延续一年。五、质保及售后服务要求1、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从业人员须经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消防设施、器械配置完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消防安全有保证,送油油罐车、加油及卸油方式、消防标志、无安全隐患等。2、中标人一次不能及时按照合肥市妇幼保健院要求送货,将罚款2万元;两次不能及时按照合肥市妇幼保健院要求送货,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取消供货资格。六、其他要求1、投标报价时仅须报出综合优惠率即可。2、供货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供货人提供以下资料:(1)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2)计量合格证;(3)化学危险物品经营许可证;(4)成品油生产厂家的授权或营销协议。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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