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油田公司2021年新钻井随钻不落地固液分离现场处理服务项目
大港油田公司2021年新钻井随钻不落地固液分离现场处理服务项目
********3">大港油田2021年新钻井随钻不落地固液分离现场处理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GYT-2020-0779
本服务招标项目大港油田2021年新钻井随钻不落地固液分离现场处理项目以 DGYT-2020-0779批准,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该项目名称为《大港油田2021年新钻井随钻不落地固液分离现场处理》。
为贯彻落实国家2019年1月1日新颁布实施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石油质安【2018】341号)、勘探与生产分公司有关环保规定以及天津市、河北省有关石油勘探开发环保管理规定要求。招标人根据2021年生产需求,对2021年勘探开发部分新钻井实施随钻不落地固液分离现场处理,通过专业设备,收集、破胶脱稳、固液分离、水处理等技术手段,对钻井施工过程中排出井筒的地层岩屑、钻井液、维护处理钻井液所排出的固液混合物、处理钻井过程中井下复杂情况排出的液体以及清洗钻井设备的水进行随钻不落地无害化处理,使井场环境达到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标准,处理后泥饼达到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要求。主要施工区域分布在招标人河北省范围内管辖的油田。
2.2招标范围(主要服务内容、技术性能或技术经济指标):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4个标段。
2.2.1 大港油田第二、三、六采油厂及第四采油厂(河北省范围内管辖油田)2021年新钻井施工泥浆随钻不落地固液分离现场处理技术服务,预计工作量260口井,以招标人实际提供工作量为准,按照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
一标段:大港油田第三采油厂南区(第三、四、五、六作业区范围及以南区域)2021年新钻井施工泥浆随钻不落地固液分离现场处理技术服务,预计工作量120口井;
二标段:大港油田第三采油厂北区(第一、二作业区范围及以北区域)2021年新钻井施工泥浆随钻不落地固液分离现场处理技术服务,预计工作量40口井;
三标段:大港油田第二采油厂及第四采油厂(河北省范围内管辖油田)2021年新钻井施工泥浆随钻不落地固液分离现场处理技术服务,预计工作量75口井;
四标段:大港油田第六采油厂地区2021年新钻井施工泥浆随钻不落地固液分离现场处理技术服务,预计工作量25口井。
?潜在投标人四个标段均可进行投标,参加开标投标人少于七家时不予开标。经过评审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若一家投标人同时中标多个标段,则由其选择其中一个标段,其它标段由后续排名中的第一名中标,以此递进,确保四个标段中标单位没有重复。
2.2.2 项目实施地点:第二、三、六采油厂及第四采油厂(河北省范围内管辖油田)钻井施工所在地;
2.2.3 服务要求:项目最终成果必须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并符合地方政府部门环保要求。
2.3技术要求:
2.3.1处理过程技术要求
2.3.1.1随钻不落地固液分离处理流程
用收集罐收集振动筛、除泥器、除砂器、离心机排出的固液混合物,将收集的钻井液通过挖掘机搅拌均匀后,泵入到破胶罐中,将事先配置好的絮凝剂溶液加入破胶罐中,经搅拌器充分混合,开启压滤机供液泵,按压滤机操作规程进行压滤处理和二次压榨处理。压滤处理后的清水泵入清水罐,固体通过传送带输送到岩屑存储罐。
2.3.1.2工艺参数
固液分离单元处理量大于8m3/h。收集和储存能力满足规范要求,处理和收集能力应大于正常工况下钻井液产生量。
2.3.2环保方面的相关验收标准
2.3.2.1处理后的泥饼符合国家《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筛选值第二类用地标准要求,其中基本项目(45项)全部符合达标要求,其他项目中的石油烃(C10-C40)项目符合达标要求。
2.3.2.2泥饼含水率小于55%;
2.3.2.3提供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钻井液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泥饼检测报告。
2.4服务时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5最高限价:钻井泥浆不落地处理采取“按量结算”的方式计价,一标段最高限价为218元/方(不含税)、二标段最高限价为215元/方(不含税),三标段最高限价为235元/方(不含税)、四标段最高限价为237元/方(不含税)。其中,一标段、二标段包括钻井及试油全过程的泥浆的收集、储存、处理、滤液运输、保证正常生产等全过程费用,不包括检测、泥饼运输费用;三标段、四标段包括钻井及试油全过程的泥浆的收集、储存、处理、泥饼和滤液运输、保证正常生产等全过程费用,不包括检测费用。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备: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资质条件:本次招标只接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本次招标只接受具有招标文件要求的具备一般固体废物处理资质的投标人投标;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或框架协议签订日期为准)至2019年12月31日同类或类似所投标同类技术服务业绩且累计工作量合同不少于30口井。(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关键页、金额页及签字盖章页;若为框架合同则以框架合同加结算依据为准,框架合同和结算依据必须同时提供)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5)财务要求: / ;
(6)人员及设备要求:投标人具备承担钻井泥浆随钻不落地处理的能力,施工队伍的装备水平、人员素质、技术支撑及后勤支持保障能力能够满足要求,应具有不少于3套处理设备,每套设备包含泥浆收集单元、破胶单元、固液分离单元、储备单元。单套设备施工班次人数不少于3人,施工人员具有钻井HSE培训合格证书(特殊作业人员具有从业资格证书),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持证上岗,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同时需提供设备、人员清单台账、照片、购置发票、租赁合同、资产总额等,严禁以挂靠、合作等其他任何方式参与投标。
(7)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至今)的服务中未出现严重违约或产品关键部分未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问题,无涉及商业贿赂、重大诉讼、行政处罚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
②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
(8)其他要求:同一自然人控股的不同投标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者同一标段的投标。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没有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中国裁判文书网);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4.1请潜在投标人于2020年 9 月 15日至2020年 10月 20日 17时 30分前(北京时间)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咨询本公告第九条指定的电子招标运维单位);②按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不接受个人转账。
4.2 招标文件每套(不分标段)售价 1500 元(售后不退),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 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购买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须在本公告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线报名和银行汇款,报名截止日前将电汇底单,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格式详见公告附件1)和确认后的投标人特别提示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应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电子招标平台解锁,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此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平台操作,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办理U-key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或拨打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电子招标运维单位咨询电话。
5.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10月 23日 8时 30分(北京时间)。
5.2本次投标采取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
5.2.1提交时间和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到网速影响,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递交);
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平台拒收。
5.2.3资格审查原件递交
①集中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
②集中递交地点:大港油田招标中心开标一室(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160号) 。
③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原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④递交方式:现场送达,不接受其他方式。
5.3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账号提交一标段 10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二标段 7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三标段 8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四标段 5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 银行汇款且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7">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信息平台发布:
中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
电子交易平台(外网):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
电子交易平台(内网):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npc
国家指定发布媒介 \ 。
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同时公布。
开标时间:2020年 10月 23日 8时 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一标段 99500 元人民币,二标段 60500 元人民币,三标段74500元人民币,四标段47000 元人民币。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编: 300280
联系人:刘桂臻 邮箱:dg_liuguizhen@petrochina.com.cn
电 话: ***-******** 手机: 187*****575
账户名称: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油田支行
异议受理部门: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
投诉受理部门:大港油田公司企管法规处 联系电话:***-********
意见与建议: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 年 9 月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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