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埠岗镇河源村河源铺文化休闲广场建设项目(一事一议)
大埠岗镇河源村河源铺文化休闲广场建设项目(一事一议)
大埠岗镇河源村河源铺文化休闲广场建设项目(一事一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FJZZ邵招[2020]02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埠岗镇河源村河源铺文化休闲广场建设项目(一事一议)已由邵武市大埠岗镇河源村民委员会以会议纪要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邵武市大埠岗镇河源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邵武市大埠岗镇河源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邵武市大埠岗镇;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投资约38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⑴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⑵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⑶招标范围和内容:大埠岗镇河源村河源铺文化休闲广场建设项目(一事一议)施工图所有的内容,具体详见发布的工程量清单;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86091元;发包价为:347482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无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6.标段划分:无;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其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园林绿化工程。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6.其他资格要求:祥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请于 2020 年10月10日至 2020 年10月15日(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 时00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邵武市溪北路锦溪小区7幢)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5.2以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签到顺序为投标人的代表号。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 年10月22日上午09时30分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陆仟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现场以现金的方式提交,用信封密封装订,并注明所投标段的项目名称加盖公章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邵武市大埠岗镇河源村民委员会公告栏及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 年10月22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邵武市溪北路锦溪小区7幢)。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备注:因疫情原因,投标人以签到序号默认为投标人代表球号,具体随机抽取方式和程序详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5项。)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 年10月22日上午09时30分;
开标地点: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邵武市溪北路锦溪小区7幢);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邵武市大埠岗镇河源村民委员会
地 址:邵武市大埠岗镇河源村
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187*****77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邵武市溪北路锦溪小区7幢3-4号店面
电 话:130*****945
联系人:吴先生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邵武市五一九路392号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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