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县城(庆符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正大路南段(锦绣名都十字口至骆家村三岔口)道路工程/标段施工招标补遗书(一)
高县县城(庆符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正大路南段(锦绣名都十字口至骆家村三岔口)道路工程/标段施工招标补遗书(一)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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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23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高县县城(庆符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正大路南段(锦绣名都十字口至骆家村三岔口)道路工程/ 标段施工招标补遗书(一) 1、现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7条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第2款第(2)小款”内容:(2)当投标人的评审价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的85%并且低于或等于所有投标人(指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经过详细评审而未被否决的投标人)评审价算术平均值的95%时,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将被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作否决投标处理。 2、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2020年10月30日10时00分,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变更为2020年10月19日17时00分,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变更为2020年10月29日17时00分,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变更为2020年10月29日17时00分。 3、项目经理不要求类似项目业绩。 修正后的技术标文件已随本次补遗书同时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其他不变! 招标人:高县城乡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9月30日 |
递交时间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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