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区卫生局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琅琊区卫生局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琅琊区卫生局医疗设备采购


编号: CZLYH12-021






招 标 人: 琅琊区卫生局

代理机构: 滁州市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2年9月4日


目 录

一、招标公告 …………………………………………………………………………3
二、采购项目一览表 …………………………………………………………………4
三、投标须知前附表 …………………………………………………………………14
第一章 投标须知…………………………………………………………………… 15
一、总 则…………………………………………………………………………… 15
二、招标文件 …………………………………………………………………………16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及相关要求 ……………………………………………………17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0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20
六、授 标……………………………………………………………………………23
七、合同的授予………………………………………………………………………24
第二章 评标办法……………………………………………………………………24
第三章 合同条款 …………………………………………………………………26
一、合同特殊条款 ……………………………………………………………………26
二 合同的一般条款 …………………………………………………………………27
三、合同样式 …………………………………………………………………………32
第四章 投标书格式部分…………………………………………………………… 3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5
投标函 …………………………………………………………………………………36
采购项目报价表 ………………………………………………………………………37
采购项目响应表格式 …………………………………………………………………38
第五章 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 …………………………39


一、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信 息
项目登记编号 CZLYH12-021
项目名称琅琊区卫生局医疗设备采购
项目地点滁州市
招标人琅琊区卫生局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要求:
1、各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代理商需提供厂商授权证明文件原件并提供生产厂家有效的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3、投标人必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此类设备生产(经营)许可证,代理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4、生产厂家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含100万)以上,代理商注册资金为50万元人民币(含50万元)以上;
5、参加投标的设备必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6、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能提供良好售后服务;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信 息 内 容
工程概况:琅琊区卫生局医疗设备采购,投资额约为90万元。
标段划分:共划分六个标段。一标段:进口全自动三分类血球仪,最高限价9万元; 二标段:X光机,最高限价为28万元;三标段: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最高限价为20万元; 四标段: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最高限价为10 万元;五标段: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最高限价为15万元;六标段:口腔综合治疗机、消毒柜、电子根管长度测量仪、婴幼儿身高体重测量仪、心电监护仪,最高限价为8万元。
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货款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不实行报名制度。招标文件每份400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公司交纳,未交纳该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售后不退。
投标要求:投标(信用)保证金为每标段20000元整,由投标人密封并注明投标人名称及标段号,开标时带至开标现场缴纳至招标人处。不中标者现场退还,中标者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滁州市琅琊区政府网(www.lyq.gov.cn)“公示公告”专区下载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2年9月4日17时后,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文件答疑及澄清: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12年9月9日17时前将疑问内容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cxzbdlgs@163.com(滁州市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子邮箱),招标人将在2012年9月10日17时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琅琊区政府网(www.lyq.gov.cn)“公示公告”专区处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二、采购项目一览表

包号品目名称数量单位规格型号及参数等要求
第一标段进口全自动三分类血球仪1台见设备清单及技术规格
第二标段X光机1台见设备清单及技术规格
第三标段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1台见设备清单及技术规格
第四标段全自动生化分析仪1台见设备清单及技术规格
第五标段全自动生化分析仪1台见设备清单及技术规格
第六标段口腔综合治疗机2台见设备清单及技术规格
消毒柜1台见设备清单及技术规格
电子根管长度测量仪1台见设备清单及技术规格
婴幼儿身高体重测量仪1台见设备清单及技术规格
心电监护仪1台见设备清单及技术规格


设备清单及技术规格
1.招标设备名称:琅琊区卫生局医疗设备采购
2.技术参数及规格要求
序号名称招标参数、要求

标段
进口全自动三分类血球仪产品要求:进口品牌
*1、样本量:仅为10μl(静脉血、末梢血均可,用血量最少)
2、测试速度:60标本/小时
3、计算方式:2+1系统计数,减少了误计数及外界干扰,确保测量结果可靠、准确
4、计算通道:白细胞及红细胞以256通道分析,血小板以128通道分析,提高分析的准确性
5、测量通道:二通道 RBC/PLT 孔径:50μm
WBC/HGB 孔径:80μm
6、测量原理:WBC、RBC—电阻抗法
PLT—高频脉冲法
HGB—光吸收法
7、动力源:柱塞泵,降低噪音,减小体积和重量,减少故障率,免维护。
*8、分血方式:样本直接注射到计数池,减少了交叉污染和维护工作量
9、进样针清洗:样品针内外壁自动清洗,并有自动吸干针内外残液功能,减少了样本的交叉污染
10、清洗系统:每次清洗后,仪器自动对计数孔做正冲及倒冲清洗,堵孔率极低
11、输出方式:可外接打印机,进行计算机联网.
12、自动化开机待机功能:用户可每日24小时随时进入操作状态
13、具有异常结果提示和报警功能
14、试剂:无试剂管理卡,可用国产试剂。技术先进,结构精密,管路短,极大降低试剂消耗量。





X



1.主机
*1.1计算机程序控制,配有人体模型图,并配有≥96套摄影程序;
*1.2可根据病人体形,选择部位,自动设定曝光参数,并可修正和保存。配备人体体形选择、正侧位选择和程序存储功能;
1.3透视:0.5~5mA、 kV连续可调;
1.4摄影:管电压: 44~125kV 可调;
管电流: 25mA~500mA 可调;
曝光时间: 0.02s~5s 可调;
2.X线管
2.1诊断床球管:XD51-20.40/125;
2.2摄影床球管:XD52-30.50/125;
3.遥控诊断床
3.1床身转动范围:≥+90o~0~-15o;
3.2床面移动范围:头端≥500mm电动;
3.3点片装置:具有自动送片功能,可做全片、二分割片、四分割片点片摄影
3.4点片装置移动范围:纵向≥720mm电动
横向≥220mm电动
压迫方向≥300mm电动
*3.5点片摄影尺寸:8"×10"、10"×12"、11"×14"、14"×14"
4.摄影床
4.1摄影床支柱自回转±180o,每隔90o可选择定位支柱沿床身纵向行程≥120cm;
4.2 X线管球装置绕臂转动,满足+120o~-120o任意角度定位;
4.3床面移动:床面纵向移动≥±600mm,床面横向移动≥±100mm,电磁制动;
4.4滤线器(固定式): 滤线器摄影最大尺寸≥14"×17",栅密度 N40、会聚距离f。100、栅比:f10
5.电视系统
5.1电视系统与X光机、遥控操作台设计一体,采用超大规模集成电路后期处理,具有数字动态自适应降噪功能,、正负图像反转、上下、左右反转选择功能、黑板校正及末帧图像存储等功能;
5.2配有≥8幅图像存储功能;
*5.3控制台内置显示器与外接显示器各一台(14");
6.维修及售后服务
6.1 必须保证95%的年开机率。
6.2 卖方必须负责所售设备的软件的免费升级,保修期结束后,还必须提供设备终生的维护、维修服务。
7.安装调试
7.1 卖方在签订合同后,须派工程技术人员与买方共同商讨机房设计,提供技术参数和图纸,并最后对机房予以确认。
7.2 卖方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设备安装调试后,卖方配合买方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其结果必须符合卖方提供的检查项目的所有要求。
7.3 设备运抵买方后由买方通知卖方,卖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在一周内派安装人员到现场,并负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
7.4 设备经验收合格后,卖方必须提供对买方相关医技人员的现场培训,直到他们对操作技术完全掌握为止。
7.5 卖方技术人员必须对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等事项向买方提供现场培训。
8.验收标准
8.1 设备安装后,卖方必须按出厂技术指标进行各项数据测试,并向买方提供安装调试验收报告和有关数据。
9.其它相关事宜
9.1 本标书中加*号技术指标必须满足,否则导致废标;未加*号技术指标,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按招标价的2%每项进行加价评标,累计3个小项(含3项)以上不满足要求的也将导致废标。
9.2 本标书所有技术指标及其内容的解释权在医院











仪一、设备用途:心脏、腹部、泌尿科、妇产科、儿科、小器官及外周血管
二、主要技术及系统概述
1.1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包括:
*高分辨率彩色逐行扫描≥15英寸液晶显示器
全数字化彩色超声诊断系统主机
*全中文操作菜单,支持中文输入
数字化二维灰阶成像单元
数字化彩色多普勒单元
数字化频谱多普勒显示和分析单元
数字化能量血流成像单元
谐波成像单元
实时三同步功能
黑白彩色双幅实时显示
一键式自动图像优化功能
线阵探头梯型成像技术
线阵独立二维角度偏转
空间复合成像技术
连续多普勒技术
三、技术参数及要求:
3.1系统通用功能:
3.1.1监 视 器:≥15英寸高分辨率液晶彩色显示器
*3.1.2探头接口:≥4个(同一位置)
3.2探头规格
*3.2.1频率:超宽频变频探头, 中心工作频率≥3个,可视可调,
电子凸阵: 2.5/3.5/5.0/H5.0/H6.0 MHz 电子线阵:5.0/7.5/10 MHz
电子相控阵: 2.0/2.5/3.0/H3.5/H4.0 MHz 腔内探头:5.0/6.5/8.0 MHz
3.2.2穿刺导向:探头可配穿刺导向装置
3.3二维灰阶显像主要参数:
*3.3.1超声系统最大探测深度≥23CM,显示深度≥28CM,步进≤1cm
(提供图片证明)
*3.3.2扫描速率:腹部探头,全视野,18cm深度时,帧速率≥30帧/秒
*3.3.3增益调节:总增益调节:100 dB ,步进≤2dB ,可视可调
3.3.4 TGC分段≥8
3.3.5 空间分辨率:符合GB10152-1997国家标准。
3.4频谱多普勒:
3.4.1方式:脉冲波多普勒:PWD;连续波多普勒:CWD
3.4.2多普勒发射频率调节≥2种
3.4.3显示方式:B、B/D、B/M、B+B、D
3.5彩色多普勒
3.5.1 彩色显示帧频:
腹部探头显示18cm深时,彩色全视野,彩色显示帧频≥8帧/ s
3.5.2显示位置调整:线阵扫描感兴趣的图像范围:-20°~+20°
3.5.3 彩色多普勒参数可进行预置并进行8种以上效果调节
3.6 测量、分析:
一般测量
具有妇科、产科、心脏功能、泌尿科、外周血管等独立的测量与分析软件包
3.7图像存储与(电影)回放重现单元
3.7.1 超声图像静态、动态存储,电影回放>1000帧
3.7.2一体化病案管理单元包括病人资料、报告、图像等的存储等。
3.8 输入/输出信号:
3.8.1输入:VCR、外部视频、RGB彩色视频, USB接口
3.8.2输出:复合视频、RGB彩色视频、S—视频,USB,打印机接口
3.9图像管理与记录装置:
3.9.1超声图像存档与病案管理系统
3.9.2硬盘动静态图像图像储存≥300GB
3.9.3 DVD-R 驱动器, USB接口
四.超声影响工作站一套:
配置:联想电脑一台。17寸液晶显示器,惠普彩色打印机、超声专用软件

段全






仪1、*工作速度:≥350Test/H(不含ISE)
2、测试方法:终点法、动力学法(速率法)、 固定时间法(两点速率法)
3、校准方法:K因数法、两点线性法、多点线性法等
4、样本盘:常规样品位≥50个
5、样本量:2-50μl,0.1μl递增
6、独立搅拌针:液面感应、随量跟踪、立体防撞保护、堵针检测等
7、*试剂盘:试剂位≥70个;24小时连续冷藏
8、试剂量: 25-350μl,1μl递增
9、*带比色杯自动清洗模块
10、比色位: ≥80个
11、最小反应体积: 150μl
12、恒温系统: 液气双向同步恒温装置,37℃±0.1℃,免维护
13、搅拌机构: 独立搅拌棒,交叉污染率≤0.08%
14、*分光方式: 光栅后分光技术,波长范围: 12波长:340-800nm
15、吸光度范围: -0.3-4.0Abs
16、软件功能: 全中文操作界面
17、配置: 标配品牌电脑、>17寸液晶屏、激光打印机









仪1、全自动,分立/任选式
﹡2、测试速度:≥320测试/小时(纯生化),选配ISE时可达480测试/小时,。
3、测试方式:终点法、速率法、两点终点法、两点速率法、双波长法、免疫比浊法、双试剂法、非线性检测、离子选择电极法等
测试范围:0.0—3.1Abs
4、样品位:40个样品位
﹡5、样本量:2ul—45ul 0.1ul递增
6、试剂位:40个试剂位
﹡7、试剂量:10ul—450ul 1ul递增
8、冷藏功能:试剂盘、样本盘具有24小时冷藏功能
9、加样针液面感应:加样针具备液面感应、随量跟踪功能
10、加样针防撞功能:具有立体防撞系统
11、加样针清洗系统:内外壁自动清洗
12、搅拌系统:独立搅拌臂
13、携带污染率:≤0.1%
﹡14、光学系统:光栅后分光
15、波长范围:340~800nm,共12个波长,波长精度为±2nm
﹡16、反应位:80个反应位
17、最小反应量;150ul
18、最长反应时间:12min
﹡19、温度控制:37℃±0.1℃,
20、光源:长寿命卤素灯,12V/20W,具有光源灯自动休眠功能
21、报警功能:废液溢出报警,蒸馏水不足报警;清洗液不足报警;试剂不足报警,实时显示试剂余量及可测数目
22、质控:仪器在测试过程中可随时插入质控,可预定义不同质控物,每项检测可同时带三种以上质控物
23、急诊:支持急诊样本优先测试
24、软件管理:多级权限管理,保证数据信息安全
﹡25、系列产品具有CE或FDA 认证。
第六标段







机一、工作条件
1、环境温度5℃ - 40℃
2、相对湿度 ≤80%
3、供气压力范围 0.55 - 0.80Mpa, 流量>55L/min
4、水源水压范围 0.2 - 0.4Mpa, 流量10L/min
5、110/220VAC, 50Hz, 10A
二、患者座椅
1、整机消耗功率300W
2、内置式地箱,水单元与牙科椅连接,隐藏所有管道,清洁卫生
*3、升降范围:最高≥780mm;最低≤380mm
4、升降方式采用直线电动,垂直升降
5、牙椅采用静音直流电机和无缝包皮工艺
6、双关节折叠式头枕,不仅适用于普通治疗,同时适用于对儿童及残障人士的治疗
7、配有三个预置椅位
*8、背靠无木质结构,背靠外壳,器械底部采用铸铝材料,牙科椅上下平行盖采用钢材喷粉工艺,内部采用优质加厚钢材焊接电泳而成,增加了设备的稳定性
9、预置椅位调节,空腔灯开关及亮度控制,冲痰盂及手机的水气工作均通过脚控实现,不需手控操作,避免交叉感染
10、带有机椅互锁系统,手机工作状态下,椅位始终保持锁定
三、医生单元
1、下挂式器械盘,5个器械位
2、配有1把三用喷枪
3、3条气控手机连管
4、配有医师四向操控遥杆调节座椅椅位
四、助手单元
1、配有1把三用喷枪
2、1条强吸管
3、1条弱吸管
4、配有易于拆卸清洗的吸唾过滤系统
五、水单元
1、24V/80W自动恒温水加热器,具有防干烧功能
2、可旋转、可拆卸的玻璃痰盂方便清洗
3、水杯加水控制系统可由病人控制,可设定水杯加水时间
4、冲盂系统通过脚控控制,可设定冲盂时间
5、配有1.5L净水及水源转换开关
六、口腔灯
1、12VAC,功率50W,光照度8000 - 25000Lux
*2、口腔灯开关及亮度调节完全通过脚控控制
3、具有口腔灯与座椅同步控制系统,调节椅位时口腔灯自动关闭;椅位调整完毕,口腔灯自动打开并恢复到所调定的亮度
七、医师工作座椅坐垫及靠背的高度可灵活调整,靠背的角度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及锁定
八、另配进口高速涡轮机(四孔)2套,进口低速马达(直弯手机四孔)1套


柜1、电源电压 AC 220V ±10%
2、频 率 50/60Hz
3、电线插头 国标三芯/欧标三芯
4、最大功率 1800VA
5、电 流 10A
6、容 积 16L
*7、级别 欧洲B级标准
8、灭菌温度 121摄氏度,134摄氏度
9、特殊灭菌 灭活艾滋(HV),乙肝(HBV)疯牛病毒及芽孢
10、干燥程序 强力真空干燥,器械剩余湿度<0.2%
11、显 示 数显
12、测 试 Bowie&Dick测试,Leak测试
13、安 全 性 安全阀,故障自检
*14、灭菌纪录 可选择配打印机和USB接口来记录灭菌过程
15、供水系统 敞开式双水箱可消毒清洗。净水箱容积:3.5L废水箱容积:5L
16、水质检测 可检测水质是否符合本设备的要求
17、清洗程序 可自动清洗内部管路和蒸汽发生器
18、灭菌室配制 5层活动托盘架配3个托盘
19、内径尺寸 230mm*360mm
20、净 重 44KG
21、功 能: 欧洲B级标准,具备三次脉动式预真空及深度烘干功能。器械剩余湿度<0.2%。 真空可达-0.80bar,适用于各类有包装的、无包装的、实心的、A类中空、B类中空、B类中空多孔及内部有管路的器械消毒灭菌;确保高效去除中空器械(如高速牙钻机)内部空气,使高温蒸汽能充分到达每一个角落。
独特的药棉制作功能,不仅是灭菌设备,更是工作助手。
具备BOWIE&DICK测试,用于蒸汽穿透力检测。
可选配外置微型打印机,可选配USB接口,记录灭菌过程。
电 子 根 管 长 度 测 量 仪1. 电源电压: DC7.5V(7号碱性干电池,1.5V*5节)
2. 消耗电力: 0.2W以下
3. 测定电流: <10μA
4. 测量电压: <80mv.AC
5. 显示方式: 反射式彩色液晶显示屏、压电式蜂鸣器
6. 外形尺寸: 110×120×80mm
7. 重 量: 约700g
8.测定不受根管环境的影响。无论牙齿根管内是干燥的,还是充满了电介质溶液 (例如:血液、生理盐水等)都能正确的测定根管长度。
9.测定不受所用的根管针粗细的影响。
10.根管针插入根管的深度采用大屏幕液晶显示屏显示,清晰、直观。同时
11.具有数字显示功能。
12.测试时还同时用声音的变化来告知根管针前端的位置。
13.采用7号碱性干电池供电,电力消耗很小,使用寿命长。






仪一、参数要求:
1.测量功能
1.1 基本监测功能配置:可监测心电、呼吸、无创血压、血氧饱和度、脉率、双体温六个生理参数
2.存储功能
3.1 具有96小时趋势回顾功能
3.2 具有30分钟全息波形存储回放功能
2.3具有1000组无创血压测量数据存储回顾功能
2.4 具有1800组报警事件的存储及回顾功能
*2.5标配具有全参数掉电存储功能
3.技术规格:
3.1显示
*3.1.1 显示器:≥15”彩色TFT显示屏,分辨率1024×768
≥8通道波形显示
3.2心电
3.3.1 导联选择:≥5导联
3.3.2 频率响应:0.05-120 Hz
3.2.3 心电监测抗除颤,抗电刀干扰
3.2.4 导联脱落自动识别
4.1血氧饱和度
4.1.1 血氧饱和度范围:0~100%
4.1.2 血氧饱和度分辨率:1%
4.2脉率
4.3.1 脉率范围:25~250bmp
4.3.2脉率分辨率:1bmp
4.3体温
4.3.1 测量范围:0~50℃
4.3.2 分辩率:0.1℃
4.3.3 测量精度:±0.1℃
5.报警
5.1 声光双重三级报警
*5.2双报警灯设计,语音报警功能
6.电池结构:内置可插拔无需拆壳即可维护,双电池插槽
7.联网:标配支持基于TCP/IP协议的以太网方式联网
婴幼儿身
高体重测
量仪1.外形尺寸:102×44.5×15.7 CM
2.身长测量范围:0-90CM,分度值为0.1cm
3.最大秤量:20kg
4.最小分度值:10g
5.测板摆幅:≤0.5 cm
6.测板位移力:≤5 N


备注以上技术参数凡加注“*”者为重要条款,若其中一条不满足将导致废标;或是每个项目3条非“*”条款不满足也将导致废标,凡虚假应标获得中标资格的,将按相关规定没收投标保证金的处罚。

注:投标人所供产品的技术规格、参数、质量等必须满足或高于招标人要求,《技术参数及规格要求》中条款如具有唯一性,评委会评审时将不作为硬性指标,投标人可以用相近的指标代替,其性能和质量不得低于上述技术要求的标准,否则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三、投标须知前附表
编号内容说明与要求
1项目名称琅琊区卫生局医疗设备采购
2项目编号
3招标人名称
及联系方式琅琊区卫生局
联系人:池科长 电话:****-*******
4代理公司名称
及联系方式滁州市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琦 电话:****-*******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法
7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8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期后 30 个日历天
9投标保证金投标(信用)保证金为每标段20000元整,由投标人密封并注明投标人名称及标段号,开标时带至开标现场缴纳至招标人处。不中标者现场退还,中标者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
10投标保证金退还不中标者现场退还,中标者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在签订合同前补齐。
1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收件人:? 滁州市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时 间: 2012年9月17日 15时 30 分前
地 点: 滁州市琅琊区财政局
12开 标开标时间: 2010 年9月17日15时 30 分
开标地点: 滁州市琅琊区财政局
13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每标段2000元整,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缴纳至招标代理公司。
14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会议,否则该投标文件予以拒绝。
15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须加盖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章后方可发出。
16有关说明本次最高限价:共划分六个标段。一标段:进口全自动三分类血球仪,最高限价9万元; 二标段:X光机,最高限价为28万元;三标段: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最高限价为20万元; 四标段: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最高限价为10 万元;五标段: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最高限价为15万元;六标段:口腔综合治疗机、消毒柜、电子根管长度测量仪、婴幼儿身高体重测量仪、心电监护仪,最高限价为8万元。
17招标文件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18其他说明事项原招标公告与本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招标文件为准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总 则
(一 )采购项目概况
琅琊区卫生局医疗设备采购,详细技术参数及数量见招标文件采购一览表。
(二)资金来源:项目资金
(三)标段划分: 6个标段
(四)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五) 计价方式:本次招标项目合同采用 总价合同
(六) 评标办法:本次招标评标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法 (详见第二章评标办法)
(七) 投标人资格:
1、各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代理商需提供厂商授权证明文件原件并提供生产厂家有效的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3、投标人必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此类设备生产(经营)许可证,代理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4、生产厂家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含100万)以上,代理商注册资金为50万元人民币(含50万元)以上;
5、参加投标的设备必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6、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能提供良好售后服务;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投标人应注意的事项
1、投标人必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编制页码和目录,以便评委审核,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整齐,封装在标函袋内,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应手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不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应手持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违反上述规定,该投标文件予以拒绝(手持或密封在投标文件中均视为携带)。
3、投标人对《设备采购一览表及品牌、技术参数要求》中规定的技术参数、品牌、规格、数量、备注、说明等必须完全响应或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采购项目技术参数要求》中条款如具有唯一性,评委会评审时将不作为硬性指标,投标人可以用相近的指标代替,其性能和质量不得低于上述技术要求的标准。否则,该投标文件作不合格投标处理。
4、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不得改动投标文件规格响应表中“买方填写部分”的技术参数,只能在“投标人填写部分”作如实写明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如投标人通过改动“买方填写部分”的技术参数而使自己所投的产品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该投标书作废标处理。
5、技术参数凡加注“*”者为重要条款,若其中一条不满足将导致废标;或是每个项目3条非“*”条款不满足也将导致废标。凡虚假应标获得中标资格的,将按相关规定没收投标保证金的处罚。
6、当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交货期、服务等有关承诺出现正、副本之间不一致时,以投标函正本为准。
7、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都应在投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前缴纳,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汇票.否则该投标文件予以拒绝。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七部委联合部令第3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部、省、市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本招标文件。
(二)招标文件的组成
1、招标文件包括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评标办法
第三章 合同规定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文本
第五章 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文件的确认
2、除第一条内容外,招标答疑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12年9月9日17时前将疑问内容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cxzbdlgs@163.com (滁州市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招标人将在2012年 9月10日17时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琅琊区政府网(www.lyq.gov.cn)“公示公告”专区处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解释
1、 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和补充。
2、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招标人将在2012年9月10日17时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琅琊区政府网(www.lyq.gov.cn)“公示公告”专区处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四)招标文件的解释
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及相关要求
(一)投标文件说明
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或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投标书一(资信证明文件)、投标书二(技术标)和投标书三(商务标)三部分组成,均须单独装订成册和密封。
1、投标书一(资信证明文件)(务必按以下顺序单独装订、加盖公章)
(1)投标人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代理商需提供厂商授权证明文件原件并提供生产厂家有效的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2)投标人必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此类设备生产(经营)许可证,代理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参加投标的设备必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文件的完整与否,直接影响投标人的评价;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代理商须提供厂家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供评标时备查,否则造成的一切风险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书二(技术标)(务必按以下顺序单独装订、加盖公章)
(1)详细的设备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拟提供的设备的产品说明书、定型证书、实物照片等;
(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其他相关要求的书面承诺;
(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技术标内容必须单独装订成册,文本应当打印,内容正文标题为黑体3号字、内容正文为宋体4号字,页码在页脚居中标注。
3、投标书三(商务标)(加盖公章)
(1)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投标函;
(3)投标报价书;
(4)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4、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人拟提供材料的名称、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价和总价。
(2)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3)投标报价上货物的价格是交货地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总价。
(4)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安装、调试和培训费用应包括在投标价格中。
(5)投标文件报价为含税价,采购人不再为此次招标支付任何费用。
(6)投标报价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
(7)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本次设备采购最高限价,共划分六个标段。一标段:进口全自动三分类血球仪,最高限价9万元; 二标段:X光机,最高限价为28万元;三标段: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最高限价为20万元; 四标段: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最高限价为10 万元;五标段: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最高限价为15万元;六标段:口腔综合治疗机、消毒柜、电子根管长度测量仪、婴幼儿身高体重测量仪、心电监护仪,最高限价为8万元。否则按废标处理。
(8)投标报价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5、投标有效期
(1)投标有效期为 3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招标人将以公告形式在滁州市琅琊区政府网(www.lyq.gov.cn)“公示公告”专区处予以公告,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关于投标担保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6、投标文件的签署
①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为书面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副本之间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②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中的文件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打印或书写,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亲自签署,并加盖公章。
7、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提供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交纳至招标代理人处。
(3)未按1和2条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书将被视为无效。
(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1.2中标人未能按本须知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1.3中标人不按规定签订合同的;
1.4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
1.5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投标书一(资信证明文件)正、副本,投标书二(技术标)正、副本,投标书三(商务标)正、副本分别装于密封袋内;封口处应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签字及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投标书一(资信证明文件)和2012年9月 17日15时30分前不得启封” 、“投标书二(技术标)和2012年9 月17日15时30分前不得启封”、 “投标书三(商务标)和2012年 9 月 17 日15时30分前不得启封”的字样。投标书一(资信证明文件)、投标书二(技术标)、投标书三(商务标)均需分标段密封与装订。
(二)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到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地点。
2、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拒绝接收。
(三)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和撤回要求,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代理人。
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代理人,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字样。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一)开标
1、开标程序
(1)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2)宣布招标会议开始并介绍参加会议单位和人员情况。
(3)招标局监管人员宣布会议纪律和保证金情况。
(4)招标人介绍采购项目概况后对各投标人的委托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进行验证确认,验证不通过的按废标处理。
(5)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先开启投标书一(资信证明文件),送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6)经评标委员会审合格后,在招标监管人员监督下开启技术标送评标委员会。
(7)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合格后在招标监管人员监督下当众拆封商务标,现场进行唱标和确认后,送交评标委员会。
(8)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法的评审办法,形成评审意见,当众宣布评标结果。(以上(5)-(8)项,先开第一标段,再开第二标段,以此类推)
(9)招标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招标代理机构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公开开标,招标人、投标人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参加。
3、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
5、在开标前,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拒绝:
(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2)由于密封不妥或未按规定要求密封,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散失的投标文件;
(3)以电讯形式投标的投标文件;
(4)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二)评标委员会
1、评标委员会由 5 名专家评委组成。专家评委由招标人在开标前随机抽取。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3、本工程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述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从属于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或在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注册执业的;
(2)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或投标人的职员;
(3)在该项目投标中,为投标人提供咨询服务或投标决策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评标委员会应自觉接受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现场监督,评标委员会成员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和监督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投标文件及与评标有关的资料应当保密。
5、评标原则:
(1)评标委员会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的品牌、性能、交货期限、状态、售后服务、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等进行独立评审。
(2)评标委员会应客观公正地对待所有的投标人,对所有的投标评审,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在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进行任何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
(3)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4)评审如发现供应商的报价高于招标人最高限价,该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三)评标
1、评标准备工作
(1)阅读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写的招标项目的说明材料;
(2)阅读、研究招标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3)熟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因素;
(4)核对评标工作用表;
2、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四)评标内容的保密
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中标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中标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五)投标的澄清
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2、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做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必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认可,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的价格及其他实质性内容。
(六)评标报告的签署
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所有成员应签字确认。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用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1)招标项目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一览表;
(4)被拒标书、无效标书情况说明;
(5)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6)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7)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8)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9)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六、授 标
1、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1)经过评标后,评标委员会每标段推荐3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2)中标候选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将中标候选人名单在滁州市琅琊区政府网等指定媒体上公示3个工作日。
2、中标人的确定
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3天后,若招标人未接到投诉或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应当确定每标段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每标段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确定每标段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也可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3、中标通知书
(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7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4、中标通知书须加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公章并经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加盖备案章后,方可发出。
5、中标价:经投标人确认的,在评标中经过修正的投标总报价作为中标价。
七、合同的授予
1、合同授予标准
本招标工程的合同将授予招标文件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
2、合同的签订
(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招标人如不按照规定与中标人签定合同,或者招标人强迫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人应当按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对投标人进行赔偿;给投标人造成损失的且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的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中标人不按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5)在不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中标人可作出特别承诺,为招标人提供更加优惠的服务。

第二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法
一、本经评审的最低价法是指通过评标委员会评审,在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前提下,评选出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为第一名,其次为第二名,依次类推,经过评标后,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方法。
二、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第一标段最高限价为9万元;第二标段最高限价为28万元;第三标段最高限价为20万元,第四标段最高限价为10万元;第五标段最高限价为15万元,第六标段最高限价为8万元。
三、评审意见分歧的处理办法。
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人提供的报告、证明材料及详细说明认真研究。对存在意见分歧的,可采用投票方式,以不少于三分之二成员表决决定。
2、招标投标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或者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认为需要重新进行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招投标监督机构要求重新评标。
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推荐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中标,依此类推三名中标候选人。若出现经评审的投标总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有两名及以上时,则由招标人公开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名次。
4、如果有效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则由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或招标人抽签确定排名顺序。
5、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所有投标报价均出现异常,可以否定所有投标,宣布本次招标失败。
6、开标时审查内容
(1)检查投标保证金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时足额到账。
(2)检查委托代理人是否按要求出示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
(3)检查投标文件正、副本能否区分。
以上检查内容有一项不符合,该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四、对投标文件初审
1、检查投标文件签署是否齐全,符合规定。
2、检查投标内容是否完整。
3、检查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要求。
以上检查内容有一项不符合,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五、详细评审
1、检查资信证明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评审有任何一项未通过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2、检查技术标中详细的设备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拟提供设备的产品说明书、定型证书、实物照片等是否吻合,是否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3、检查商务标中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修正、质疑。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1)如果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应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对上述要求必须完全响应,否则一律按废标处理。
六、下列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投标人拒绝修正错误的;
2、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文件无法区分正、副本的;
4、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5、投标报价有涂改痕迹的投标;
6、投标人对采购项目的规格型号及参数没有完全响应;
7、评标委员会认为是其他应当否决的投标;
8、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的;
七、本招标条件所称的投标报价均含采购价、运输、安装、试调、售后服务、技术培训费用在内的供应完全价,招标人不再为此招标项目的完成支付任何费用。
八、交易方式变更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家或者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可以由招标人视情况提出申请并经滁州市琅琊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后采取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项目发包。
参加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投标保证金已足额交纳;2、投标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第三章 合同条款
一、合同特殊条款
交 货 期: 10日( 历 )天
货款支付:安装调试完毕后付90%货款,最后10%余款质保期满后付清。

二 合同的一般条款
一、合同的一般条款
(一)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适用法律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采购人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
2、合同文件组成和解释顺序
(1)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的主要条款;
<2>合同的一般性条款;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
<5>有关图纸、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6>合同的主要条款的效力优于合同的一般性条款的效力。
3、合同文件使用文字
(1)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
(2)合同文件使用技术性条款约定的为国家标准和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行业标准、规范。非标货物应按约定的技术性条款的标准和规范。
(二)标的物的一般条款
4、完整物权
对于出卖的标的物,卖方应当拥有完整物权,并且卖方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的义务。
5、质量保证
(1)卖方应保证所供标的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标的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标称的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卖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限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及伴随服务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2)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技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标的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提出索赔。
(3)除合同主要条款规定外,合同条款中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均自标的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且质量保证期按不低于国家标准和卖方承诺的高于国家标准的质保期(卖方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6、包装
卖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双方补充协议约定的方式包装,或者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
7、伴随服务
(1)卖方除应履行按期按量交付合格标的物的义务之外,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标的物的现场安装或指导安装、启动、调试、监督(如果必须安装、调试的话);
<2>提供标的物组装和一般维修所必须的工具;
<3>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所提供标的物实行运行监督、维修服务的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对买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或培训。
(2)除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款中,买方不再另行进行支付。
(三)标的物的交付、检验和验收
8、标的物的交付
(1)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
(2)卖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约定的地点交付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标的物。
(3)卖方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采购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9、检验和验收
(1)在交货时,卖方应配合买方对标的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合格检验证明,合格检验证明作为验收的依据,但不能作为有关标的物质量、规格、数量或性能的最终检验结果。
(2)买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经检验无误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最终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
(3)验收期限自标的物交付之日起三十天内。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应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四)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0、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买方在验收过程中,应当于双方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及处理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2)如买方在验收期满后既不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又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卖方所交标的物符合合同规定。
(3)卖方应在收到买方书面异议后七天内负责处理问题,否则将视为默认买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五)合同价款和支付
11、合同价款和支付
(1)本合同的结算货币为人民币,单位元。
(2)卖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并在合同主要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持下列单据结算货款:
<1>合格的销售发票;
<2>买方盖章签收后的送货回单和验收合格证明。
(3)买方应按合同主要条款规定的期限和方式付款。
(4)根据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2、违约责任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3、买方违约责任
(1)在合同生效后,买方要求退货的,应向卖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卖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
(2)买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3)买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卖方交付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卖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14、卖方违约责任
(1)卖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五天视为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买方按期正常使用的,应向买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补足。
(2)卖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买方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协商,买方仍需求的,卖方应立即发货并应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买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
15、不可抗力
(1)因水灾、火灾、地震、战争等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七)索赔
16、索赔
(1)买方有权根据当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其它有权威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
(2)在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或差异有责任,则卖方应按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卖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标的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标的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协商确定降低标的物的价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标的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
(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卖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若卖方未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未付款或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
(4)买方提出索赔的书面材料应报当地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卖方同意的索赔方案应报当地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核。
(八)履约保证金
17、履约保证金
(1)卖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时,按招标文件的约定提供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不低于合同有效期。
(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3)履约保证金(无息)将在卖方履行完合同义务,买方支付合同价款的五天内
退回。
(九)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18、合同的解除
(1)买方和卖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19、合同的转让
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十)合同的生效
20、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并在招标人收到中标人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经招标采购管理部门备案后生效。
(十一)争议解决
21、争议解决
买卖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进行调解,协商不成,可选择:
(1)双方同时申请仲裁;
(2)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附则
22、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买卖双方各执二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招标采购管理部门一份。
23、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之规定解释。


三、合同样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买方) 的 (项目名称) 中所需 (产品名称) 经公开招标。接收了 (卖方) 的投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述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本合同文件
下列每一文件均应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阅读和解释:
(1)招标文件(2)投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
(4)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补充条款或说明
2、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 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
(本合同的付款方式见合同条款中规定。)
4、合同工期
自合同签定之日起 个月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5、保密条款
签定保密协议等
6、合同的生效
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买卖双方加盖印章,且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之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买 方: 卖 方:
名 称:(盖章) 名 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第四章:投标书格式部分
投 标 书

(需注明:资信证明文件、技术标、商务标)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 应 商:      


年 月 日

附件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
本授权书声明: (供应商名称)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 ( 项目名称 ) ”的采购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采购响应、签订合同以及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职 务:
单位名称: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盖章:
职 务:
单位名称: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日 期:


附件2:
投 标 函

致:
1、我们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采购。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2、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招标人提供“项目编号 ” 的货物与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大写) 。
3、一旦我方成为合同签字人,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递交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的采购投标保证金。并且承诺,在采购有效期内如果我方撤回采购投标书或成为合同签字人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将放弃要求退还该保证金的权力。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采购投标书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6、我方愿意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采购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投标单位名称:
(公 章)

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日 期: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附件3:
采 购 项 目 报 价 表


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单 价(元)合 价(元)


本表报价合计
(大写)

注:所有设备投标只能选择一种方案,单价和合价的报价只能是唯一,否则为废标。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4:
采 购 项 目 响 应 表 格 式

技 术 参 数 响 应 表


序号

品目名称
规格型号及参数
是否响应
其他情况说明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页《采购项目一览表》


是/否


第五章 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


我单位对琅琊区卫生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进行确认。
招标单位:琅琊区卫生局
委托代理人:池科长
联系电话: ****-*******


(单位盖章)

2012年9月4日

招标代理机构:滁州市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张琦
电话:****-*******


(单位盖章)

2012年9月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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