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局蔡甸区交通大队地铁4号线(蔡甸延长线)地铁口违停抓拍系统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武汉市公安局蔡甸区交通大队地铁4号线(蔡甸延长线)地铁口违停抓拍系统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地铁4号线(蔡甸延长线)地铁口违停抓拍系统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市武昌区才茂街4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0月2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JX-ZB-2020-222
2、采购计划备案号:J********-****
3、项目名称:地铁4号线(蔡甸延长线)地铁口违停抓拍系统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34.46(万元)
6、最高限价:134.46(万元)
7、采购需求:
本次项目拟对地铁4号线(蔡甸延长线) 地铁路口段违法停车进行综合整治,本次建设内容如下:
违法停车抓拍系统行为记录功能,系统须使用视频检测,对于驶入禁停区域的车辆可以自动判别,对于在禁停区域的车辆停车时间小于或等于N分钟(N可根据用户需求设置)的车辆不做记录,超过N分钟(N可根据用户需求设置)系统自动抓拍,并确认为违章停车车辆。
8、合同履行期限:1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机电工程分项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公路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有效的注册证(注册单位须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执业资格证、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B证、二代身份证(正面、反面)、最高学历证、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公告发布时间前12个月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查询方式密码及网站)、提供无在建工程及不良行业、只承担本工程管理的经济处罚承诺;
4)、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二代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公告发布时间前4个月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查询方式密码及网站);项目班组成员(八大员)提供上岗证(其中安全员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二代身份证(正面、反面)、最高学历证、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公告发布时间前4个月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查询方式密码及网站);
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全部内容,含四表一注),近几个月(2020年1月至2020年8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及近几个月(2020年1月至2020年8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6)投标人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7)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的承诺书;
8)投标人近三年内有相关任何一条以下不良记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报名(提供网页版截图,网上自查加盖公章):
①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②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上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③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内,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查询结果为准,如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行贿犯罪记录将拒绝参与本项目报名)。
④、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查询未列入“基础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证明材料;
9)、投标人须保证中标后与交通管理平台系统无缝对接,提供承诺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说明:成立年限不足三年度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所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度但不足一年度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规定提供财务报告的供应商(包括:成立年限满半年度但不足一年度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度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其资信证明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应由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完税证明、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供应商有减免或零申报纳税情况的须递交减免或零报税的截图证明材料;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缴费发票、专用收据、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10月12日至2020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才茂街42号
3、方式:
(1)、必须满足本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所有条件且提供所有资料(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要清晰可辨,不接受补充资料,并提供原件审核,供应商的原件核对无误后现场退还)。
(2)、本项目需由拟派项目经理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拟派项目经理)报名。
(3)、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4)、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竞标人应具备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竞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所有证明文件均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证书可扫描二维码识别及查询,如发现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报名资料必须一次性送达到(不接收补充材料),报名合格发放磋商文件。
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0年10月2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市蔡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蔡甸大街221号蔡甸区政务中心四楼)
五、开启
1、时间:2020年10月2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武汉市蔡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蔡甸大街221号蔡甸区政务中心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汉市公安局蔡甸区交通大队
地址:武汉市蔡甸区蔡甸街树藩大街45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建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才茂街4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静静、兰芳、王秋灵、吴利艳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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