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物流发展规划》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现代物流发展规划》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毕节市现代物流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项目

谈判文件购买时间:2012年9月4日至9月10日上班时间

谈判时间:2012年9月11日上午10:00

经毕节市财政局毕财集采复[2012]73号文批准,毕节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受毕节市城乡规划局、毕节市商务局的委托,对《毕节市现代物流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资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编号:BJXC-2012-081号

二、项目概况:

谈判内容:毕节市现代物流发展规划等(详见附件3)。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采购预算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毕节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备案证明(在谈判会议现场出示其原件);

3.具备城乡规划甲级、工程咨询甲级、国内物流规划等相应资质中任意一项(在谈判会议现场出示其原件);

4.具有近三年内承担过地级市及以上城市物流产业发展规划项目或承担过国内大型综合性物流园区项目的业绩(在谈判会议现场出示其原件备查);

5.允许编制单位以联合体形式参与。

四、谈判文件获取方式:在公告期内,登录本中心网站即可免费下载谈判文件的电子文档。

五、获取谈判资格方式:供应商只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本中心购买谈判文件后才能取得谈判资格。

购买地点:本中心采购科。

购买方式:现场购买纸质文档或汇款购买电子文档。

购买金额: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六、谈判地点:毕节市政府采购中心4楼会议室。

七、开户信息:

户名:贵州省毕节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开户行:贵州省毕节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部新区信用社;

账号:****************004830;

行号:********3153。

八、联系方式:

谈判组织机构名称:贵州省毕节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洪南路;

邮编:551700;

网址:www.bjzw.gov.cn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传真):****-**************

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毕节市城乡规划局毕节市商务局《毕节市现代物流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采购编号:BJXC-2012-081号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贵州省毕节市政府采购中心2012年9月4日目 录第1章谈判公告……………………………………………………………2第2章谈判内容……………………………………………………………………4第3章谈判须知…………………………………………………………5 3.1总则……………………………………………………………5 3.2供应商参加谈判的资格条件……………………………………6 3.3《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 3.4《报价书》的编制要求……………………………………………7 3.5供应商谈判资格的丧失…………………………………………8第4章 评审方法、原则和纪律……………………………………………10第5章谈判程序及评审……………………………………………14第6章评分标准……………………………………………………176.1 技术与商务分评分标准……………………………………………176.2 报价分的计算方法…………………………………………………18第7章合同主要条款………………………………………………19第8章附件…………………………………………………………218.1附件1:《基础报价函》………………………………………………218.2附件2:《授权委托书》………………………………………………238.3附件3:《毕节市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设计任务书………………24 第1章谈 判 公 告贵州省毕节市政府采购中心竞争性谈判采购的公告项目名称:《毕节市现代物流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项目谈判文件购买时间:2012年9月4日至9月10日上班时间谈判时间:2012年9月11日上午10:00经毕节市财政局毕财集采复[2012]73号文批准,毕节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受毕节市城乡规划局、毕节市商务局的委托,对《毕节市现代物流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资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一、项目编号:BJXC-2012-081号二、项目概况:谈判内容:毕节市现代物流发展规划等(详见附件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采购预算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三、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毕节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备案证明(在谈判会议现场出示其原件);3.具备城乡规划甲级、工程咨询甲级、国内物流规划等相应资质中任意一项(在谈判会议现场出示其原件);4.具有近三年内承担过地级市及以上城市物流产业发展规划项目或承担过国内大型综合性物流园区项目的业绩(在谈判会议现场出示其原件备查);5.允许编制单位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四、谈判文件获取方式:在公告期内,登录本中心网站即可免费下载谈判文件的电子文档。五、获取谈判资格方式:供应商只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本中心购买谈判文件后才能取得谈判资格。购买地点:本中心采购科。购买方式:现场购买纸质文档或汇款购买电子文档。购买金额: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六、谈判地点:毕节市政府采购中心4楼会议室。七、开户信息:户名:贵州省毕节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开户行:贵州省毕节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部新区信用社;账号:****************004830;行号:********3153。八、联系方式:谈判组织机构名称:贵州省毕节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贵州省毕节市洪南路;邮编:551700;网址:www.bjzw.gov.cn;联系人:杨女士;电话(传真):****-**************。 第2章谈 判 内 容2.1 采购物:毕节市现代物流发展规划及其售后服务、税金等(详见附件3)。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并与甲方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按合同成交额的1.48%向本中心交纳采购服务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权利。2.3规划内容:毕节市现代物流发展规划编制(详细内容见附件3)。2.4编制标准: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划编制规范、标准、规定。2.5设计成果:2.5.1中标单位必须根据编制阶段要求按时向采购单位提供编制成果的图文、文本文档和电子文档等,并按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及毕节市市委、市政府的意见要求进行修改;2.5.2提供规划编制成果的图、文电子文档和文本文档等。2.6设计工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120个日历日内完成成果审查,成果审查经修改完善后15日内提供报批成果。2.7采购人协助成交供应商调研收集有关基础资料。 第3章谈 判 须 知3.1总则3.1.1本《谈判文件》由贵州省毕节市政府采购中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仅适用于本次谈判。3.1.2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本《谈判文件》的要求参加谈判并履行相应的义务和承担相应的责任。3.1.3定义:⑴ 《谈判文件》是“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简称,是本中心依法制定的关于本次谈判性质、内容、程序、规则等的采购文件,是评审和评定成交的依据,是供应商参加谈判应遵循的规则; ⑵ 《报价书》是指供应商为参加谈判而提交的资质、技术、商务、报价等文件资料;⑶ “谈判组织机构”是指组织这次谈判的贵州省毕节市政府采购中心,也称本中心;⑷ “供应商”是指向本中心购买了《谈判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⑸ “甲方”是指毕节市城乡规划局、毕节市商务局,也称采购单位、采购方;⑹ “乙方”是指成交供应商。3.1.5在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中,供应商应自己承担与谈判有关的一切费用,不管谈判结果如何本中心对这些费用概不负责。谈判小组和本中心不向供应商解释不成交的原因,不退还《报价书》。3.1.6供应商必须在谈判会议3天前向本中心交纳壹万元人民币的谈判保证金。谈判会议结束后,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5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谈判会议结束后5日内无息退还。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⑴ 供应商在谈判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⑵ 因供应商的原因造成本次谈判会议不能正常召开的;⑶ 谈判会议开始后供应商撤回《报价书》的;⑷ 供应商用虚假的文件资料参加谈判或谋取成交的;⑸ 成交供应商因自己的原因未能在限期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⑹ 成交供应商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向他人转让或分包成交项目的。3.1.7报价:⑴ 供应商在《基础报价函》中填报的基础报价是参加谈判会议的初步报价,不作为获得报价分的依据。供应商在谈判会议上填报的最终报价是对全部采购物的一次性包干总报价,是获得报价分和评定成交的依据,成交后即为合同总价款,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因素的影响。⑵ 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元)表示,其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1.8成交通知:按谈判小组评审结果现场公布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供应商,并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及时联系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9时间、地点、验收和付款:⑴ 规划时间:签订合同后120个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的成果审查,成果审查经修改完善后15日内提供报批成果。⑵ 地点:毕节市城乡规划局。⑶ 验收:经市城规委专家委员会审查通过并经市人民政府批复即视为验收合格。⑷付款:甲方应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向乙方支付项目合同总金额30﹪的规划设计费;在规划方案通过专家审查并提交报批成果后15日内向乙方支付项目合同总金额40﹪的规划设计费,在规划成果批复并提交最终成果后15日内支付剩余的30﹪价款。3.1.10本中心不接受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与《谈判文件》相违背的任何协议和要求。3.1.11本《谈判文件》解释权属贵州省毕节市政府采购中心。3.2供应商参加谈判的资格条件3.2.1必须有谈判公告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在谈判会议现场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3.2.2在规定时间内向本中心购买了《谈判文件》;3.2.3按规定向本中心交纳了谈判保证金;3.2.4供应商的参会代表(最多2人)按本《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时间、地点准时到场参加谈判会议并递交《报价书》;3.1.5《报价书》的编制符合本《谈判文件》的要求;3.3《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3.3.1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疑问或误解的,可以在购买了《谈判文件》后3个工作日内向本中心提出书面询问或质疑,本中心对原则性条款作出的解答和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更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的供应商。未在本中心购买《谈判文件》的单位或个人对本项目提出的询问或质疑,本中心可不作答复。3.3.2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没有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谈判文件》。3.3.3 本中心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的供应商,其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3.3.5在谈判会议期间,《谈判文件》中存在的笔误或疏漏由谈判小组进行明确或更改。3.4《报价书》的编制要求3.4.1《报价书》的格式:⑴ 供应商必须保证《报价书》中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合法、有效的;⑵ 《报价书》应用中文表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A4纸幅打印。每份《报价书》应编制目录并按序装订成册(图纸、图片及产品宣传资料除外)。《报价书》的封面应标明项目名称、正本或副本等,必须有供应商的全称落款、日期并加盖公章。3.4.2《报价书》的内容:⑴ 供应商参会时应向本中心递交《报价书》的正本1份、副本一式5份。副本的内容用正本复制,其封面应加盖供应商的公章。⑵ 《报价书》的内容:① 报价文件:基础报价函(必须按本《谈判文件》“附件1”的格式打印填报并盖章签名,原件附在《报价书》的正本中);② 资格文件:A、谈判公告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复印件(附在《报价书》正本中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B、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参加谈判会议的必须在会议现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参加谈判会议的必须在会议现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③ 技术文件:A,《项目实施基本方案》其基本内容包括编制单位和拟派负责人项目基本情况(资质证明、业绩、经验等);主持或参与的规划文本简介;对项目的认识情况,承担本项目的初步设想,包括工作思路、内容重点、成果形式等;技术人员安排计划;完成本项目所用时间;规划质量保障措施等等。B、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交的文件和资料3.4.3《报价书》的包装:⑴ 供应商应将《报价书》密封包装,密封包内应有《报价书》的正本1份、副本一式5份;⑵ 密封包的开口处应粘贴封条,封条上应加盖供应商的公章;⑶ 供应商参会代表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以及需要现场出示的证件等不进行密封包装。3.5供应商谈判资格的丧失:3.5.1供应商没有代表参加谈判会议、或参会代表迟到的、或不能现场提交《报价书》的, 视为接受谈判结果;3.5.2供应商没有在谈判会议前按规定向本中心交纳谈判保证金的,供应商将丧失谈判资格;3.5.3供应商没有按本《谈判文件》公告的要求出示资质文件原件的,供应商将丧失谈判资格;3.5.4参加谈判会议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不能在会议现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的、或其授权委托人不能在会议现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的,供应商将丧失谈判资格;3.5.5供应商未能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的,供应商将丧失谈判资格。 第4章评审方法、原则和纪律4.1评审方法:4.1.1本次谈判由谈判小组与供应商进行技术、商务和价格谈判的基础上,对供应商的《报价书》和谈判承诺等进行综合的评审和评分,按照得分的高低现场评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4.1.2本次谈判的评分采用100分制综合评分法。供应商的技术商务分(满分70分)由谈判小组根据其《报价书》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陈述答疑情况和谈判承诺等按照本《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评定,报价分(满分30分)由自己在谈判会上现场填报的最终报价按本《谈判文件》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获得,综合分由技术分、商务分和报价分相加获得。 4.2评审原则:4.2.1按各供应商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前3名依次为本次谈判的第1、2、3成交候选供应商,第1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本次谈判的成交供应商。当第1成交候选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期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时,第2成交候选供应商即为成交供应商(以采购人、本中心能接受其报价且报经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为前提),以此类推至第3成交候选供应商。当两家及其以上供应商的综合分相等时,以报价分高者排名在先。当两家及其以上供应商的综合分、报价分都相等时,由谈判小组全体成员投票决定排名先后。4.2.2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限额的,不能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4.2.3在此次谈判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中止采购:⑴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谈判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⑵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⑶ 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的;⑷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3成交通知:确定了成交供应商后,本中心将以书面形式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相关媒体上发布7个工作日的成交公告。《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具有法律效力,采购单位改变成交结果或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除了应当赔偿本中心在组织此次谈判活动中产生的直接费用外,还应当视其情节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4.4评审纪律:4.4.1评审工作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保密的原则。4.4.2谈判会议由本中心派员主持。评审工作由本中心组织的谈判小组进行。谈判小组由采购单位代表和有关专家共5人组成,其中专家不得少于3人。专家由采购单位代表在监督部门代表的监督下会前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谈判小组独立履行下列职责:⑴ 审查《报价书》和谈判承诺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⑵ 要求供应商对《报价书》和谈判承诺的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⑶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确定成交供应商;  ⑷ 向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4.4.3谈判小组专家的权利与义务:⑴ 权利:a.对政府采购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b.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工程和服务质量的评审权;c.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表决权;d.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e.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⑵ 义务:a.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b.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不包括本条第d款内容);c.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本中心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d.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咨询或质疑;e.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4.4.4谈判小组成员与供应商有法律规定的直接利益关系的,必须实行回避。采购单位、监督部门和本中心的参会人员中与本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凡到供应商所在的公司或企业进行过考察的采购单位领导或工作人员,不得作为采购单位的代表出席谈判会议。4.4.5谈判小组成员及所有参会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做到公正廉洁、不徇私情,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有损害国家和供应商的违法违纪行为。4.4.6在谈判会议期间,谈判小组和参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评审纪律和保密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评审情况透露给与谈判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谈判会议结束后,与评审有关的文件、资料、记录和草稿等应全部交本中心存档,谈判小组和参会人员必须对评审情况、技术与商业秘密等保密。4.4.7评审工作在谈判小组内独立进行,谈判小组以外的任何人不得在会场内发表评审意见和倾向性意见,不得影响或左右谈判小组成员独立的评审和评分。4.4.8评审的标准是《谈判文件》的所有规定和要求,评审的依据是供应商提交的《报价书》和谈判承诺。谈判小组成员必须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评审方法、评审原则和评分标准独立地对供应商的《报价书》和谈判承诺等进行评估、综合比较、评价与评分,不得有倾向性、歧视性或随意性。谈判小组成员对自己的评分表独立承担责任。4.4.9谈判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报价书》中不清楚和不明确的地方进行澄清、说明或者纠正。4.4.10评审工作接受市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4.5会场须知: 4.5.1所有参会人员应准时到场就座、签到,服从本中心的调度与安排; 4.5.2会场内必须保持肃静、有序,不得高声喧哗,不得走动串位,不得随意进出; 4.5.3所有参会人员在会场内严禁使用任何通讯工具(本中心在会场内开通一部公用电话,其拨出和接听都必须在监督部门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谈判小组成员、采购单位代表、监督部门代表和本中心参会人员的手机必须关闭并统一存放;供应商参会代表的手机应调到震动,接听或拨打电话应在会场外进行。4.5.4从会议开始到主持人宣布散会期间,谈判小组成员、采购单位代表、本中心参会人员的所有活动都必须在监督部门代表的监督下进行,需要暂时离开会场的必须经监督部门代表同意并派员随行监督;4.5.5谈判小组成员就座后不得交头接耳,不得相互商量,不得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强加于人;4.5.6谈判小组成员向供应商提问应简明扼要,发表过的意见不应重复,不得涉及其他供应商的技术、商务和报价内容;4.5.7参会人员有无视会场纪律、扰乱会场秩序导致会议不能正常召开的,主持人将劝其退出会场,经劝告不离开会场的,将被责令退场。采购单位代表或专家被责令退场的,1年之内不能参加本中心的政府采购会议;供应商代表被责令退场的,其单位(或组织)及其代表将被列入本中心的不良记录名单,1~3年内不能参加本中心组织的一切政府采购活动。第5章谈判程序5.1所有参会人员签到并按指定位置就座。5.2主持人宣布本次谈判会议开始。5.3主持人简要介绍项目的基本情况,介绍参加会议的有关部门和人员,介绍专家的抽取和谈判小组的组成情况。5.4主持人公布参会供应商的名单。5.5主持人宣读《评审方法、原则和纪律》,监督部门代表对谈判小组提出纪律要求。5.6现场抽签确定谈判顺序。供应商按抽签顺序向本中心递交《报价书》、参会代表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以及需要现场出示的证件后暂时离开会场。5.7谈判小组和监督席(指财政、监察、审计部门的参会代表,下同)熟悉《谈判文件》,并就不清楚或不明白的地方向本中心询问,本中心相关人员对其进行说明和解答;5.8资格审查:5.8.1所有供应商进入会场。在监督席和供应商的监督下,谈判小组按抽签顺序对各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以确认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⑴ 审查谈判保证金的交纳情况;⑵ 审查供应商参会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需要现场出示的证件;⑶ 审查《报价书》的包装及密封情况,确认无异后拆封;⑷ 检查包内《报价书》的份数、格式、资质文件、基础报价函等;⑸ 填写资格审查表,主持人公布资格审查结果。只有具有谈判资格的供应商才能进入下一程序。5.8.2所有供应商暂时离开会场。5.9第1轮谈判:5.9.1供应商按抽签顺序单独进入会场,谈判小组熟悉该供应商的《报价书》。供应商向谈判小组代表以PPT或多媒体等形式陈述其规划设想、思路(20分钟以内),谈判小组与供应商进行10分钟以内的技术、商务和价格等谈判。5.9.2对《报价书》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可要求供应商作出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对《报价书》中不响应本《谈判文件》要求的内容,谈判小组应要求供应商作出书面的补充响应承诺。5.10第2轮谈判:5.10.1技术与商务谈判、符合性审查和技术分、商务分的评定:⑴ 谈判小组与各供应商的第1轮谈判结束后,所有供应商进入会场,主持人根据谈判小组的意见就谈判中出现的疑问和偏离进行解答、明确或更正,对供应商提出补充响应要求。工作人员将《技术与商务条款补充响应承诺书》现场发放给各供应商, 各供应商将自己的响应承诺意见以及对《报价书》的澄清、说明或纠正事项在现场按规定时间(10分钟以内)填写完毕后交谈判小组评审。⑵ 供应商退场,谈判小组成员根据供应商的《报价书》、谈判情况以及《技术与商务条款补充响应承诺书》等进行符合性审查技术与商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并独立的评出各供应商的技术分、商务分。评分表填写完毕后交监督席审核,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统计出各供应商的技术分、商务分(谈判小组每位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统分表经谈判小组成员签名确认后交监督席保管(暂不公布)。5.10.2价格谈判和报价分的评定:⑴ 所有供应商进入会场公布符合性审查结果,主持人根据谈判小组的意见概述谈判中各供应商的报价与市场价格的偏离情况,要求供应商实事求是的进行现场报价。工作人员将现场报价表发给各供应商,各供应商在现场按规定时间(5分钟)填写完毕后交谈判小组评审。供应商的现场报价是自己参加本次谈判的最终报价,是获取报价分的计算依据。如果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现场报价普遍高于市场平均价格的,经监督席同意后可再与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价格谈判,谈完后各供应商再进行一轮现场报价。⑵ 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展示并报出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并按本《谈判文件》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出各供应商的报价分,统分表经谈判小组成员签名确认。5.11推荐成交候选人:5.11.1工作人员将供应商的技术分、商务分和报价分相加后得出综合分,统分表经谈判小组成员签名确认;5.11.2谈判小组根据本《谈判文件》的评审原则推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根据谈判小组的意见拟写《竞争性谈判报告》,经谈判小组成员、监督部门代表和主持人签名确认。5.13所有供应商进入会场,主持人公布各供应商的技术分、商务分、报价分和综合分。5.14主持人宣读《竞争性谈判报告》。5.15采购单位领导和监督部门代表讲话。5.16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第6章评 分 标 准6.1技术与商务分评分标准(满分70分):6.1.1项目实施方案(满分53分)序号评分项目评分说明得分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汇报设想、思路,对项目的认识情况,承担本项目的初步设想,包括工作思路、内容重点、成果形式(满分23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的合理性、是否具有超前性、预见和战略性,基本思路是否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指导性等进行评审(0-23分)。2规划工作进度计划、规划质量保障措施及承诺(满分5分)根据工作进度计划的合理性进行评审;投标人提供的规划质量保障措施的内容是否详细、合理、可操作性等进行评审(0-5分)。3人员安排(满分25分)①负责人(满分10分)投标人没有提供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介绍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的,所有的技术分为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介绍和负责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知名度、设计实力进行评审。②团队(满分15分)拟投入本项目具有相应执业资格条件在3人以下的,全部技术分0分,视为未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投标人没有提供自身的基本情况介绍和拟投入本次项目的规划队伍和工作人员(含区域经济专业人员)简要情况表及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的,所有的技术分为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自身的基本情况介绍和拟投入本次项目的设计队伍和工作人员简要情况表及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根据投入人员数量、专业技术资格、知名度、投标人设计实力强弱进行评审(0-15分)6.1.2商务分评分标准(满分17分) 6.1.2.1资信和业绩(满分14分)序号评分项目评分说明得分1规划合同业绩(满分12分)投标人提供投标单位自2009年以来完成的地级市及以上城市物流产业发展规划或国内有影响的超大型综合性物流园区项目(含合同、编制人员名单、成果目录、成果批复文件等),每提供一份完整材料得3分,最高不超过12分;2规划成果荣誉(满分2分)对投标人自己编制的相关规划成果获得国家、省或行业相关部门颁发的设计获奖证书(或主管部门相关证明)进行比较和评价得0-2分。6.1.2.2标书制作(满分3分)序号评分项目评分说明得分3投标书制作质量分(满分3分)《投标书》装订整齐、标注清楚、目录详尽、内容完整、叙述准确、文字简练、针对性强以及方案合理的得0~3分。6.2 报价分计算方法(满分30分):投标人的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有效报价的最低总报价 报价分= ×30(分)有效的投标人总报价(上列得分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两位)注:供应商《报价书》中的《基础报价函》没有按《谈判文件》“附件1”的格式打印填报并盖章签名的,不能参加最终报价(报价分以0分计);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分以0分计算。第7章合同主要条款7.1 乙方应在《成交通知书》下达后7个日历日内与甲方商定合同草案,送本中心审核后正式签订合同。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和供应商优于《谈判文件》的承诺条件。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内将合同副本和本中心对合同提出的书面修改意见一并送本中心备案。7.2 乙方应按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乙方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7.3规划时间、地点,验收和付款:⑴ 规划时间:签订合同后120个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成果审查,成果审查经修改完善后15日内提供报批成果。⑵ 地点:毕节市城乡规划局。⑶ 验收:经市城规委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并经市人民政府批复即视为验收合格。⑷付款:甲方应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向乙方支付项目合同总金额30﹪的规划设计费;在规划方案通过专家审查并修改完善后15日内向乙方支付项目合同总金额40﹪的规划设计费,在规划成果批复后15日内支付剩余的30﹪价款。7.4违约责任:⑴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不验收的,应向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造成项目重新采购的还应当赔偿本中心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产生的一切费用。⑵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规划编制过程中,乙方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实施团队主要成员与投标时提交情况不符,造成不能履约的后果,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给任何补偿,并追究乙方责任。⑶ 乙方提供的成果验收不合格时,甲方有权拒付规划设计费并追究乙方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方逾期提交规划成果的,由甲、乙双方约定按合同总金额的2%-5%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⑷ 甲方拒付款或逾期付款的,由甲、乙双方约定按合同总金额的2%-5%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违约金。7.5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并在合同条款中约定。7.6 甲乙双方应签订《政府采购廉政责任书》。 第8章附 件 附件1 (指定格式): 基础报价书致:毕节市政府采购中心我方已收到贵中心制发的BJXC-2012-081号《谈判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谈判文件》的要求作如下承诺:1提交《报价书》正本1份、副本一式5份。2愿意以元(人民币)的基础报价参加谈判, 并在谈判会上现场报出最终报价以向采购方提供全部采购物,且完全满足《谈判文件》对采购物在采购要求、编制时限等方面的要求。如果我方成交,愿意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向贵中心交纳采购服务费。 3我方愿意在谈判会议三天前向贵中心交纳壹万元(人民币)的谈判保证金。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贵中心将不退还我方交纳的谈判保证金:3.1 我方在谈判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3.2 我方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书中未说明且未经贵中心及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3.3 谈判会议开始后我方撤回《报价书》;3.4 我方用虚假的文件资料参加谈判或谋取成交;3.5 我方成交后无正当理由在限期内不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4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在《谈判文件》规定的限期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如我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我方将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5我方已详细阅读了全部《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认为《谈判文件》所有的条款是合理、公平、公正的,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6我方的最终报价从填报之日至合同终止期间有效,如果我方在合同终止前撤回最终报价将承担违约责任。7与本次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文件请寄: 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法人代表(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签章) 供应商全称:(盖公章) 年月日附件2(参考格式) : 授权委托书致:毕节市政府采购中心兹委派我单位(被委托人姓名)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本次谈判中的有关事务。本授权书于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特此委托附全权代表情况:姓名:性别: 身份证号码: 部门: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其他联系方式: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签名或签章):供应商全称:(盖公章)年月日附件3:《毕节市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设计任务书一、毕节市现代物流发展规划编制背景和目的现代物流业发展程度是衡量一个地区产业化水平和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发展现代物流业是提高经济发展效率和竞争力的重要手段。近年来,由于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的进一步实施,党中央、国务院、各民主党派中央、中央统战部和国家各部委大力支持毕节试验区发展的政策,省委省政府大力支持毕节试验区新一轮改革发展的政策,以及区域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实施,给毕节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带来了战略性的发展机遇。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落实市委一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的“加速把毕节早日建设成为北接成都、南下贵阳、东融重庆、西进昆明、环连七市的重要省际商贸物流中心城市”的战略目标,现拟结合毕节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毕节-大方中心城区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开展毕节市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以加快毕节市现代物流业发展进程,指导全市物流园区规划建设,将毕节建设成为川滇黔渝结合部区域性物流中心。二、毕节市现代物流发展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毕节市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约26853平方公里。三、毕节市现代物流发展规划期限本次规划期为:2012-2030年。近期2012-2015年,中期2016-2020年,远期2021-2030年。四、毕节市现代物流发展规划依据1.《国务院关于印发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国发〔2009〕8号)、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供销总社关于印发《商贸物流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商商贸发〔2011〕6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办发〔2011〕38号);2.《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贯彻落实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09]28号);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前期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经贸[2010]2490号);4.《贵州省“十二五”物流业发展规划》及相关物流专项规划;5. 《贵州省商贸物流发展规划》;6.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7.《黔中经济区发展规划》; 8.《贵州省城镇体系规划》(2010-2030);9.《关于加快推进毕节试验区新一轮改革发展的意见》(黔党发[2011]13号);10.《毕节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11.《毕节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30年);12. 毕节市中心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13.相关法律、法规文件。五、毕节市现代物流发展规划编制原则和要求1.规划要能体现“区域战略、产业互动、整合汇聚、统分结合、生态和谐”的理念,以突出物流业在产业服务、功能实现、交通衔接、建设运营上的先进性、科学性,以满足毕节市物流业发展需求为导向为前提,充分考虑现状基础,全面分析区域物流业发展趋势,以及毕节市周边地区物流业发展的竞合关系,明确毕节市物流业发展的目标定位、空间布局、政策保障等思路,为毕节市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提供科学决策依据。2.规划应按照层级有序、结构合理、特色鲜明、集中布局、分工合理的原则,通过梳理各级各类物流园区、物流节点、物流通道,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毕节市的物流体系规划,建立毕节的区域性物流中心地位。3.规划内容必须遵循物流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符合本任务书的规定。六、毕节市现代物流发展规划主要内容和要求规划编制内容和深度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相关文件规定要求,能够引导毕节市现代物流业发展,指导毕节市区域性物流中心城市建设。其主要内容应当包括:1.区域物流产业发展现状调研与分析:充分调研周边主要城市产业和现代物流业发展情况,综合分析区域物流业发展背景趋势、毕节市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基础环境和区域竞争力等,找寻毕节市现代物流业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2.现状判读:综合分析毕节市发展现代物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明确毕节市现代物流业发展的不足之处及突破方向;3.规划解读:系统解读毕节市城市总体规划、综合交通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以及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深入了解国家和地方政府对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愿景和设想;4.目标定位规划:科学预测毕节市现代物流业发展需求,提出毕节市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基本思路,明确发展目标和发展重点,构筑工业物流体系、商贸物流体系、保税物流体系和农特产品物流体系;5.空间布局规划:科学构建毕节市产业发展布局方案、商贸网点布局方案和现代物流发展体系,合理确定各类综合性和专业性物流园(中心)、配送中心等物流节点的数量、布局、功能定位及总体建设规模;6.产业联动发展战略规划:对全市工业物流、农业物流、商贸物流进行合理规划,以产业发展支撑现代物流业的扩展和提升,以现代物流业得发展推动区域产业集聚、转型和升级,推动毕节市现代物流业与相关产业联动发展;7.支撑体系规划:从支撑区域内商贸、工业、农业等产业发展的角度出发,系统安排公路物流系统、铁路物流系统、空港物流系统等物流系统的发展规划,要求相关设施体系的建设重点,提出物流通道建设安排;8.信息平台规划:以建设“数字毕节、智慧城市”为契机,提出毕节市现代物流业信息平台的总体构建方案;9.行动计划:提出毕节市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分期建设安排,明确物流业发展的重大行动计划。提出重点物流园区规划发展指引,制定物流园区工程、城乡配送工程、物流金融工程、物联网物流应用示范工程、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工程等物流重点工程建设计划;10.保障措施:在物流企业参与制造业供应链管理、建立健全统一协调的全市物流业管理体制、物流业可持续发展、物流业发展的区域协作等方面提出切实可操作的建议措施。七、毕节市现代物流发展规划成果材料要求1.规划成果必须做到清晰、完整、表达准确,同类图纸规格应尽量统一。2.成果材料应当包括:规划文本和附件:(1)调研报告包括各个主要调研城市的分体调研报告及区域主体调研总结报告;(2)项目规划报告包括综合性规划报告和专题规划报告;(3)规划文本和附件规划文本是对规划的目标、原则和内容提出规定性和指导性要求的文件,包括文本和图纸;附件是对规划文本的具体解释,包括说明书和基础资料汇编。规划图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图纸:(1)区位分析图、交通分析图(2)市域产业园区规划图(工业布局规划图)(3)物流现状分析图(4)市域物流中心体系规划图(5)市域物流节点规划图(6)物流园区选址方案规划图(7)物流中心和物流服务站选址规划图(8)市域物流通道规划图(9)市域物流配送体系规划图(10)重点物流园区规划发展指引图3.所提交的规划成果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文字为doc格式,图纸为CAD或jpg格式一份)电子文件1套,纸质文件10套(不含中间汇报审查资料)。4、最终成果材料由文本、图件、附件(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等)构成,并以通过毕节市城规委专家审查、市人民政府审批为标准。八、毕节市现代物流发展规划编制进度及时间要求原则上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35个日历日内完成规划的编制工作。1.调研、踏勘、收资阶段(15日)到周边市县和市内县(区)调研,收集基础资料。2.形成研究报告,初步方案汇报阶段(30日)对现状资料进行整理,编制基础资料汇编,形成初步方案,向市城乡规划局和市商务局汇报。3.方案征求意见、修改完善,报专家评审阶段(45日)规划方案编制完成后,向各县(区)及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后报专家评审。4.成果完善及城规委审查阶段(30日)。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市城规委组织审查。5.规划报批阶段(15日)。按照市城规委专家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规划成果报批稿报市人民政府审批。九、编制单位资格要求1. 具备城乡规划甲级、工程咨询甲级、国内物流规划等相应资质中任意一项;2.具有近三年内承担过地级市及以上城市物流产业发展规划项目或国内有大型综合性物流园区项目的业绩。3、允许编制单位以联合体形式参与。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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