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悦来项目玻璃采购

重庆悦来项目玻璃采购


采购详情采购单4、招标文件--玻璃.docx
招标信息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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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邀请书

中国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承接的重庆悦来设计公园展示中心项目EPC所需的玻璃材料进行公开招标选择供货单位,现邀请投标人对工程所需玻璃材料进行投标。

1、工程名称:重庆悦来设计公园展示中心项目EPC

2、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

3、招标范围:重庆悦来设计公园展示中心项目EPC施工图纸所需玻璃材料。

4、计划开竣工日期:2020年08月01日至2020年8月31日。

5、报名条件:

5.1投标单位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注册资本在贰佰万元(含贰佰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厂家或供应商。

5.2质量能满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5.3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6、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6.1投标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

6.2投标单位的法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

6.3资质证书和产品合格证。

7、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 07月24日下午17:00时;

回标、开标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28号茂业中心C座2101。

8、现场探勘时间:招标人不统一安排现场探勘,由投标人自行安排,探勘现场所产生的任何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现场探勘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殷俊 151*****738

9、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2020年7月31日上午10:00之前发送至邮箱:********5@qq.com;招标人收到答疑后将在2020年08月2日17:30前对所提问题进行统一答复。

10、投标文件递交: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于2020年 07月31日上午9:00前送达招标单位。逾期到达的或未到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28号茂业中心C座2101

联系人:刘虹君151*****220

同时需要在中国建筑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s://www.yzw.cn)进行注册及完成电子投标工作,回标、开标时间与线下一致。

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均需进行,报价有冲突时以纸质投标盖章件为准。

集采平台联系人:刘虹君151*****220

10、开标时间:2020年07月31日上午9:30;届时请供应商代表(2人以内)出席议标会议。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 ,副本一份。
11、招标单位联系人:殷俊刘虹君联系电话:151*****738151*****220

中国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 23日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招标条件

设计图纸已经完成(效果图和CAD施工图结合)

二、投标人资格

1、本招标面向被邀请的投标人。

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法经营、加工、生产、销售等手续,且无媒体已经曝光的重大质量安全记录,在设备、人员、资金和质量保证、环境保护的管理体系等方面有圆满完成本工程的足够能力,并可以与购货单位积极配合完成指定工作。

三、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投标书准备和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招标方式

本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五、招标范围

重庆悦来设计公园展示中心项目EPC所需玻璃材料供货。(详见设计图纸及材料清单。)

六、工程材料质量标准

1、供应材料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供应材料应符合节能、环保标准,现场安装应符合现场施工规范要求。

2、按双方签字确认的样品验收。

3、玻璃材质同样品,玻璃厚度需达到国标标准。

4、其他技术质量标准详见本文件“技术条款”。

七、供货周期

1、材料整体供货计划周期:2020年08月01日至2020年8月31日。

2、材料阶段供货周期:在确保整体供货周期前提下,满足阶段性施工要求,投标单位必须书面承诺。

3、招标人鼓励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对前款规定的计划工期予以合理缩短,评标时将对此进行考虑。

八、付款方式

预付款10万元;

分包送货产值达到50万元时,给分包单位付款至40万元,当分包送货产值达到100万元时,甲方给分包单位付款至80万元,送货完成后,甲乙双方办理结算完成后一个月内付清尾款。

付款方式:网银转账或承兑汇票。

九、招标文件的内容

1、投标人应当认真阅读和全面理解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部分,充分了解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根据本须知相关规定,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2、凡是获准参加本次工程材料招标比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必须承担招标文件的保密责任。

十、招标文件的修改

1、招标人如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将在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对其起约束作用。这种修改可能是招标人主动做出的,也可能是为了解答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做出的。

2、该修改文件将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以书面方式尽快确认收到的修改文件。

3、招标文件(含补充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是签订合同的主要依据,合同条款中涉及本招标文件的条款应当与本招标文件(含补充招标文件、答疑文件)相一致。

十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文件包括下列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1、按规定格式,并注明各项条款及加盖法人代表章的投标书

1.2、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

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1.4、公司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盖章)

1.5、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章)

1.6、生产许可证/专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盖章)

1.7、质量、安全证明资料或资质资料(复印件、盖章)

1.8、近三年过往业绩与本次招标标的类似的业绩记录及证明资料

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数量提交投标文件

十二、计量、计价原则

1、本次材料招标工程量的计算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招标人的要求暂定得出。

2、投标人报价单价为该计量单位项目运到施工现场的全部费用,不限于材料费、现场安装费、安装及配合安装费、13%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金、生产加工费、现场配合费、现场测量、设计深化、施工措施、运输费、装卸费、二次搬运费、包装费、材料复试检验费(包括二次检测)、保险、利息、运输装卸过程中的材料损耗、施工管理费和利润等费用及卖方在履行合同规定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需考虑市场风险,投标人承担因市场因素造成的风险。

4、本次招标材料单价为固定综合单价,材料规格按施工图纸和现场排版要求执行。

5、招标人提供的材料数量为参考暂定数量,除招标方正式签发的设计变更外,合同内单价不可调整,结算按实际数量办理。材料结算办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描述(不作为签定合同的依据)

6、本工程变更、洽商、为图纸未包含的或招标人要求增加的工作内容。变更、洽商适用相同、相似、协商的原则,即中标的投标报价中有与变更、洽商工程内容相同单价,依照该价格计算变更、洽商工程费用,中标的投标报价中没有与变更、洽商工程内容相同或相似的报价,协商确定。

7、计价货币、结算货币和支付货币均为人民币。

8、本工程材料需满足国家相关规定,分批次向检测单位送检复试,复试材料所产生的试验费、材料费、路费、税费等相关费用均由投标方承担,复试不合格材料全部退场,接受罚款并赔偿发包人相应经济损失。

9、本工程材料供货进度根据发包人技术部具体下料计划单执行,不得延误,否则造成发包人工人窝工或影响工期,发包人将提起索赔,赔偿损失。

十三、投标书有效

1、投标书有效期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日历天数计。

2、在原定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其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和答复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在确定中标的情况下未安装招标文件要求签署正式合同,或签署过程中对招标结果提出修改的,我方就直接废标,并要求其赔偿损失,追究法律责任,列入中国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

十四、投标文件的形式和签署

1、投标人应按规定,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一份副本,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用不裉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人签署。授权书应以书面委托的形式出具,并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如有增加或修正的各项,都应由被授权的投标文件签字人草签。此项要求只有当原件(正本)被草签并且副本据此已经完成时,才被认为是有效的。

3、投标文件的任何一页均不得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除非这些删除是根据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指示进行的。如有上述情况发生,不论何种原因造成的,均须由被授权的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改动处签署。

十五、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投标文件的编制和密封必须按照要求填报;

1.1 投标书密封用封条在投标文件袋背上方开口处密封并填写密封日期。封条上沿对角线方向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各两枚,投标文件袋正面按照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各一枚。

1.2 如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投标文件袋和封条不够用,投标人可自行另用文件袋和封条封装。

1.3 投标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方式密封投标文件,任何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六、投标截止时间

1、各投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将投标文件按规定密封递交。

2、招标人在本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将原封退还给投标人。

十七、开标

1、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

2、开标时将当场对投标文件夹密封、签署等情况进行核查,以确定它们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密封和标志,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正确签署了投标文件。

3、只对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开标。开标由招标方主持,邀请有关部门参加。招标方将负责做好开标会议的会议记录,并存档备查。

4、开标时采用公开唱标方式,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投标价格修改书的提供以及招标人认为适当的其它细节均将在开标时宣布。

5、无效标书按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6、如因特殊原因,招标人有权视情况,书面通知各投标人推迟开标时间,中止或重新招标。有关费用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八、过程保密

1、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文件的有关资料和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露。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中,对招标人施加影响的任何企图和行为,都可以导致其被取消资格并退出投标。

十九、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1、由招标方项目评标成员、公司相关部门成员共同成立评标小组,代表招标人按本次招标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

2、招标人仅对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标书进行评价。

3、在评价和比较的时候,确定每一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价格。

4、评标时将不考虑超出、偏离招标文件规定而给招标人带来未曾要求的效益的变化因素。

5、评标时将不考虑合同执行期间的价格的调整条款。

二十、合同授予

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符合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人。

二十一、招标人的权力:

招标人在签约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接受和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投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

二十二、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解释。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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