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国有九岭头林场管理局管护站房维修改造工程(增加部分)拟采用单一来源公示
秭归县国有九岭头林场管理局管护站房维修改造工程(增加部分)拟采用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秭归县国有九岭头林场管理局
2、项目名称:秭归县国有九岭头林场管理局管护站房维修改造工程(增加部分)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本次采购是关于秭归县国有九岭头林场管理局管护站房维修改造工程的漏项、变更导致的增加工程采购。
4、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30(万元)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林场管理局管护站房维修改造项目于2019年12月18日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2019年12月31日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磋商,最终确定湖北荣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90元。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前期设计未充分考虑现场实际情况,存在部分内容漏项:(1)办公楼:挑梁抗震加固,一楼地面防潮层,卫生间吊顶防水、防水,防火堵洞等;(2)宿舍楼:一楼和二楼吊顶;(3)室外附属工程:原建筑物拆除及清运,实心砖墙及挡土墙、排水管网、室外电缆等;
2、预算编制单位存在部分内容漏项,主要为办公楼地面砖拆除;
3、根据现场实际施工情况,设计单位对部分施工内容做出了变更,主要为办公楼前、后檐天沟,山墙及炮楼加固圈梁,屋面防水等内容。
增加的工程内容属于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是项目实现基本功能与安全必须的建设内容,原承包人仍具备承包能力,同时增加的内容与原施工内容紧密相连、不可分割,若由其他单位实施将影响整个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进度,增加项目投资,影响功能配套。综上所述,秭归县国有九岭头林场管理局管护站房维修改造工程(增加部分)符合《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条“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直接由承包人湖北荣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湖北荣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平湖大道53号
三、公示期限
2020年10月13日至2020年10月1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专家论证意见:根据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文件,按照与原施工合同价格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专家一致认为:增加的工程内容属于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原承包人仍具备承包能力,同时增加的内容与原施工内容紧密相连,不可分割,若由其他单位实施将影响整个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进度、增加项目投资,影响功能配套。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条“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直接由承包人湖北荣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王毅
联系地址:秭归县茅坪镇
联系电话:182*****111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戴年翠
联系地址:秭归县茅坪镇平湖大道22号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何颜洪
联系地址:秭归县车管所综合楼5楼
联系电话:136*****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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