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暖用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取暖用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取暖用煤采购(项目编号:JZZC********610)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10月1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ZZC********610

项目名称:取暖用煤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36,500.00元整

最高限价:236,500.00元整

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货物名称

参数规格

数量

单位

1

洗煤

山西无烟块煤发热量在6500千卡/千克以上,大小规格4-9厘米,无杂质,燃烧不能产生焦质。以需方过磅检斤、检质为准(需经采购人检验合格后方可供货,采购人要求将成交产品送到检测机构进行产品检测,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方在供货期间不定期抽查检测烟块煤发热量及规格质量,若检测报告结果不符合采购文件技术参数要求,采购人有权拒收,供应商自行将不符合要求的货物清出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15

合同履行期限:自甲乙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2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能力,并具有完成本项目的履约能力;

3.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供应商未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供应商库的,请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首页—帮助中心—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链接:http://ggzy.jz.gov.cn/),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咨询电话:****-*******),已办理入库并审核通过的供应商,不需重复办理。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12日至 2020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锦州市)(链接:http://ggzy.jz.gov.cn/)

方式:在线下载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供应商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后,用获得审核通过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未获得审核通过的供应商不能进行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2.网上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的具体操作,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首页--帮助中心--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链接:http:// ggzy.jz.gov.cn)。

售价:人民币 0 元/本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分公司(锦州市古塔区解放路二段18-3号)

六、开启

时间:2020年10月1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分公司(锦州市古塔区解放路二段18-3号)

◎开标注意事项:开标当日递交响应文件前需将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保证金缴纳凭证三样材料的复印件递交至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处;(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锦州市林业草原保护中心

地址: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五段14号

联系方式:137*****0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分公司

地址:锦州市古塔区解放路二段18-3号

联系方式:171*****000/138*****000

邮箱地址:lnwxjzfgs@163.com 

开 户 行: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汽配城支行 (或锦州银行上海路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分公司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71*****000/138*****000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分公司

?2020年10月10日


标签: 取暖用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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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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