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档案馆民国司法档案开放鉴定项目

江津区档案馆民国司法档案开放鉴定项目


需求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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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项目概况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对江津区档案馆馆藏民国司法档案约7.5万件逐件逐页开展开放鉴定,同时对目录数据进行修改完善。
二、服务及质量技术要求
(一)开放鉴定及涉密档案清理
严格按照《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和划分控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等相关要求,精准清理涉密档案,准确划分档案开放与控制使用范围,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二)目录数据修改完善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档案著录规则》(DA/T18-1999)等相关要求对文件级目录数据进行修改完善,确保目录数据各项目完整、准确、规范,题名拟写文字精炼,完整、准确揭示档案信息。
(三)数据备份
编制档案开放纸质目录和延期开放纸质目录各两套,电子目录刻制光盘或硬盘拷贝移交江津区档案馆
(四)保密要求
1.投标方必须在符合安全保密要求的专门场所实施本项目,妥善保管档案数据,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2.中标人需按照相关的保密法律法规制度要求制定相应的保密安全制度,并送经采购人审核,项目实施人员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因中标人未按本条前述行为操作执行,导致档案信息的泄密、遗失、损坏等应承担法律责任;
3.档案数据及档案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带出现场,不准把硬盘、U盘、软盘等存储介质带进工作现场,也不得复制档案;
4.项目结束后必须在采购单位的监督下对电脑所有硬盘进行数据粉碎处理。
三、资金预算
最高限价:1.8元/件,最终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总价控制在13.5万元内。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具有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业务范围必须包括档案数字化加工或数据处理类项目。
2.供应商必须具备省级或以上国家保密局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的“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类乙级或以上资格,外地企业需同时提供在重庆市保密局登记备案证明。
(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五、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完成时间:2020年12月5日前
(二)服务地点:江津区档案馆指定场所
(三)验收方式: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验收工作。验收时抽检的比例不得低于5%,合格率应达到98%以上。验收完成后须经验收组成员签字。验收“通过”的结论,必须经相关领导审核、签字后方有效。
六、报价要求
单价报价
七、质保期
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八、付款方式
项目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第二部分评审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投标报价(30%)

投标报价(30分)

满足资格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供应商的报价得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所占分值,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

技术部分(35%

整体方案(10分)

根据投标方案的完整性、先进性、适应性、项目现场规划设计情况等进行比较。优得10分,良得6分,一般得2分,差得0分。

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技术方案,专家根据方案的优劣横向比较打分

安全保密(5分)

安全保密措施(5分):档案信息安全、应急处理措施、保障管理措施等全面、具体、合理、可行性强得5分;档案实体安全、信息安全、应急处理措施、保障管理措施等合理、基本可行得2分;差或未提供得0分。

质量保障(5分)

质量保障措施(5分):措施全面、合理、可行性强得5分;措施合理、可行得2分;差或未提供得0分。

人员保障(10分)

1.投标人拟派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国家人力资源部门职业鉴定中心颁发的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有得4分,无得0分,计4分。
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数字化加工人员经过省级或以上档案干部培训学校有关“开放鉴定”内容专业的培训学习,考核合格,并取得 《结业证书》的,一个证书得2分,最多计6分。

要求的证明文件或证书提供复印件盖鲜章,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及相关人员在公司近三月社保参保证明复印件。

技术实力(5分)

投标供应商提供“国家重点档案开放鉴定系统” 软件的著作权证书,一项5分,无0分,计5分。(获证时间须在此项目采购公告公示以前有效)

要求的证明文件或证书提供复印件盖鲜章。

3

商务部分(35%)

企业资质荣誉(20)

投标人具有国家档案局颁发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资质类别为:档案数字化加工甲级的。有得5分,无0分。计5分。

投标人获得省级或以上档案局(馆)或档案学会颁发的档案数字化加工优质企业证书的得5分,合格企业得2分,无0分,共计5分。

投标人被省级或以上行政管理部门评为 “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有2分,无得0分。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且认证内容包含档案数字化加工(整理、扫描、录入),有则每项得2分,共计8分。(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

案例(10分)

2018年以来投标人承接过档案开放鉴定相关项目,一个得5分,最多得10分,未提供不得分

提供案例合同复印件盖鲜章。

售后服务(5分)

投标人具有GB/T27922-2011售后服务评价体系五星级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含“档案数字化加工及数据处理”有得2分, 无或认证范围不符得0分。

要求的证明文件或证书提供复印件盖鲜章。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售后服务人员具有GB/T27922-2011售后服务管理师资格培训并考核合格,一个证书得3分,最高得3分,无不得分。

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及相关人员在公司近三月社保参保证明复印件。

需求文件:重要提醒:线下谈判前须先在平台进行线上报名并提交响应文件,才视为有效报名。
预算金额: 135000.0
服务地址:重庆市市辖区江津区
发布时间:2020-10-12 11:35:19
报名截止时间: 2020-10-15 00:00:00
采购编号:********455940acb20b541456ea476d
采购人信息:重庆市江津区档案馆
供应商资格: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必须具有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业务范围必须包括档案数字化加工或数据处理类项目。2.供应商必须具备省级或以上国家保密局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的“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类乙级或以上资格,外地企业需同时提供在重庆市保密局登记备案证明。(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400-660-7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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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鉴定 档案 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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