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正威新材料有限公司20%股权转让公告

西安正威新材料有限公司20%股权转让公告

项目编号: GC********28004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资产名称:西安正威新材料有限公司20%股权

标的(项目)所属单位:西安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内部决策:股东会决议

标的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2020年09月18日

评估基准日:2020年06月30日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人民币28477.546万元

交易内容

转让标的名称:西安正威新材料有限公司20%股权

挂牌价格:人民币30,983.00万元

是否需要求购方交纳保证金、具体金额及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须向西部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转让底价金额30%的交易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处置方式:1.竞买成功的报名者,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竞买失败的报名者,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原途径无息退还。 2.当出现下列情形时,转让方可以按照产权转让公告中关于交易保证金处置的约定,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交易所的交易组织费用后,向意向受让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1)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和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通过获取转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4)意向受让方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 (5)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 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转让方可以向有过错的意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3.保证金处置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西部产权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分期付款

分期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交易合同》,并在《股权交易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向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不低于总价款50%的首付款(包含保证金)与全部交易佣金。剩余价款付款期限不得超过自股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剩余价款应当提供经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以不低于8%的年化收益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次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止日期:2020年9月29日至2020年11月2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交易合同》,并在《股权交易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向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不低于总价款50%的首付款(包含保证金)与全部交易佣金。剩余价款付款期限不得超过自股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剩余价款应当提供经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以不低于8%的年化收益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2.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须向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转让底价金额30%的交易保证金。 3.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资料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股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4. 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若首付款交割日超过2020年11月23日,则受让方需按“(挂牌价格或网络竞价成交价孰高者*8%年化收益率*超期天数)/360”向转让方支付资金占用费。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西安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西安市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蓝天六路7号二楼B02-1

法定代表人:张旗

认缴注册资本总额:20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批准单位(部门):西安航空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西安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股东决定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范女士

西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股权转让 新材料 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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