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运维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运维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运维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安全运维服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软件运维服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硬件运维服务 | ||
采购单位 | 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 | ||
行政区域 | 辽宁省 | 公告时间 | 2020年10月12日15:1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10月12日至2020年10月1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辽宁朝弘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20年11月03日09:30 | ||
开标地点 | 沈阳市浑南区彩霞街5号清河湾东门朝弘管理咨询 | ||
预算金额 | ¥378.13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宵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沈阳市皇姑区松花江街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肇碧***-********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朝弘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沈阳市浑南区彩霞街5号清河湾东门朝弘管理咨询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宵***-******** |
项目概况
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运维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朝弘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H20-091005
项目名称: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运维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7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7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针对系统建成后缺乏运维更新机制,以及日常运维不规范、战时运维短板突出等问题,按照《消防救援局<关于印发消防救援队伍信息化建设2020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落实运维中心和技术支撑单位实体化运行。
合同履行期限:“01驻场日常维护和02重点设备维保”两部分的服务期限为该项目部分验收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其余内容服务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为方便线路检测及IDC服务器脱光,供应商应具有《基础电信运营商许可证》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12日至2020年10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朝弘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彩霞街5号清河湾东门朝弘管理咨询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疫情期间,可网上报名,网上报名请将报名材料发至邮箱:lnzhaohong@126.com,注明联系方式将领取文件需要提供的材料扫描件以邮箱形式发送,并电话确认,审核通过视为报名成功。 报名须提供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特别说明:
1、 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本项目投标文件允许投标人邮寄送达。以邮寄形式送达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对快递的迟达、丢失、未按规定密封、包装破损等自行承担责任和风险,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受理因此提出的质疑。
2、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彩霞街5号清河湾东门
3、 开标:在疫情防控响应期间开标时,不要求投标人授权代表必须参加现场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活动,但邀请未到现场的授权代表在线观看相关活动的网络直播。采用微信或腾讯会议等软件进行网络直播活动,届时会对潜在投标人发出邀请。
4、 采购全过程直至中标结果公示发布,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保持手机通话畅通,如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我公司无法与其取得联系,一切不良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松花江街8号
联系方式:肇碧***-********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朝弘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彩霞街5号清河湾东门朝弘管理咨询
联系方式:陈宵***-********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宵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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