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大数据服务平台招标公告
文化产业大数据服务平台招标公告
河北省文化产业大数据服务平台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文化产业大数据服务平台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广电网络集团传媒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广电网络集团传媒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河北省文化产业大数据服务平台项目;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内容:一标段:省市县三级建设运营系统;
二标段:平台外部研究开发(数据服务);
(4)建设周期:签订合同后的3个月内完成;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规定;
(6)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2招标范围:
一标段:构建河北省文化产业大数据服务平台的省、市、县三级建设运营系统;
二标段:完善河北省文化产业大数据平台数据信息采集和综合使用效率,完成对地区文化产业的发展评价体系,为平台的数据管理、分析及决策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含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及被授权人);
(3)投标人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2日至2020年10月1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期除外,下同),在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鑫科国际广场C座21层河北信合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投标人报名时携带资料包括:
a.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具有本次招标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或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
b.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含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及被授权人)(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c.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d.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e.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11月2日9时30分,地点为石家庄高新区黄河大道116号河北广电网络产业中心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广电网络集团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高新区黄河大道116号河北广电网络产业中心11层
邮编:050000
联 系 人:张志刚
联系电话:158*****619
招标代理单位:河北信合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鑫科国际广场C座21层
联 系 人:武江涛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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