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精神病人疗养院脑电地形图仪、医用蒸馏水机及不间断电源货物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福州市精神病人疗养院脑电地形图仪、医用蒸馏水机及不间断电源货物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A032099-其他医疗设备 | 其他医疗设备 | 1(台)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130000 |
1-2 | A032099-其他医疗设备 | 其他医疗设备 | 1(台)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4000 |
1-3 | A********-不间断电源(UPS) | 不间断电源(UPS) | 1(台)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13000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关于【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补充说明描述: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关于“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描述修改为“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本招标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2)明细:投标人应取得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及经营许可证(若有)描述: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④进口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3)明细:关于【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补充说明描述:因疫情影响享受缓交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说明视同社保、纳税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须提供有关情况说明,投标人须对相关情况说明的真实性负责)本招标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进口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2)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3)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4)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5)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合同包1。(7)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②查询结果的审查:A.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B.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C.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D.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8)其他政策:无。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09-29 15:32至2020-10-14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 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 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10-22 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精神病人疗养院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渡李厝山66号福州市精神病人疗养院
联系方式:137*****6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149号-66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颖\陈郑晰
电 话:****-********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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