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海关非政府采购文件(2020-度长沙海关进出口消费品质量安全二级风险监测点采购项目)

长沙海关非政府采购文件(2020-度长沙海关进出口消费品质量安全二级风险监测点采购项目)


因工作需要,现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我关组织的2020年度长沙海关进出口消费品质量安全二级风险监测点采购项目的采购。

一、项目名称:2020年度长沙海关进出口消费品质量安全二级风险监测点采购项目

二、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三、采购控制价:人民币57万元

四、响应供应商资质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响应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响应人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响应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截止至报名日期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信用信息无不良信用记录;

6.响应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二)备注

1.响应人具有 “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响应人具有“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复印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响应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响应(★):

(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

(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

(4)资格证明文件未加盖响应人公章的。

五、产品型号(技术参数)和服务要求

(一)负责提交二级风险监测点建设材料。按照总署《关于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点建设的通知》中关于风险监测点设立要求提交相应见证材料。

(二)负责总署监督抽查的检验。按照2020年度海关总署法定检验目录外商品抽查检验的任务分配,对我关被总署布控、以及自主抽取的进出口消费品样品实施检测,重点在婴幼儿服装(有毒有害物质)、仿真饰品(重金属)、毛绒玩具(机械、燃烧等性能)、家用电器类(电器安全项目)等,预计关区涉及样品40批。

(三)负责关区监督抽查、风险监测的抽样检验。按照2020年度海关总署法定检验目录外商品监督抽查的检测任务分配以及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体系、开展风险监测相关要求,重点在关区范围内通过市场采购、跨境电商平台以“模拟普通消费者”方式有针对性的抽取进出口消费品样品实施检测,重点在轻纺类(重金属等)、家用电器类(电器安全项目)、电子产品类(有害物质限量)等,预计关区涉及样品50批。

(四)负责相关进出口消费品风险信息的采集。对湖南、全国及重点贸易国的进出口消费品标准法规、技术壁垒、行业产业状况及质量安全信息、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信息、境外通报、召回信息、出口退运调查信息、风险监测信息、舆情信息、消费者投诉信息以及其他途径获取的风险信息进行采集并报送我关。

(五)负责相关进出口消费品风险分析研判。成立专门风险监测专家组,负责对相关风险信息及检测结果综合分析研判,结合监测结果及时开展针对性的处置上报、风险预警、布控等,撰写年度风险分析报告,提出相应风险消减和预防措施的初步对策建议以及改革进出口消费品监管工作建议,保障关区进出口消费品质量安全。

六、其他要求

1.风险监测点具备轻工、机电类等领域检测资质;

2.抽样样品保存期1年;

3.检测机构对出具的监测报告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服务期:1年;

七、报名事项

(一)报名资料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符合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的证明资料复印件;

2.供应商联系人电话及其他联系方式(微信或电子邮箱等);

3.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说明

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0年10月19日下午17:00时前将以上相关报名资料递交至长沙市雨花区东二环一段678号长沙海关,马冬初。

本采购项目不收取报名费、购买采购文件等相关费用。

(三)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采购会议召开时间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0年10月20日上午9:00;

2.召开采购会议时间:2020年10月20日上午9:30;

3.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长沙市雨花区东二环一段668号湖南新海悦酒店5楼商务会议室;

4.逾期送达或不按文件要求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我单位将拒绝接受。

八、响应文件

(一)响应文件应涵盖的内容

1.符合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的证明资料复印件;

2.符合本项目的报价;

3.符合本项目技术参数要求的产品型号和技术参数,相关标准、认证等证明材料;

4.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5.提供两个以上类似业绩证明的合同复印件;

6.其他相关材料:

(1)制度保障。应建立风险监测点工作制度。在特定时段、对特定区域的特定商品实施风险监测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风险信息采集的范围、渠道、流程管理。

(2)组织保障。应有明确的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有固定工作地点,并对外公布风险信息监测受理电话、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在工作经费、办公设备等方面具备开展风险监测工作必要的资源保障。

(3)能力保障。二级风险监测点应在全国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代表性。应设置相应的专/兼职岗位承担风险信息的采集、翻译、整理以及查询统计和初步分析。承担相关工作的人员应具备对本监测类别风险信息的甄别和筛选能力。

(4)申报资料同时提交二级风险监测点建设材料。按照总署《关于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点建设的通知》中关于风险监测点设立要求提交相应见证材料(附件)。

(二)注意事项

1.响应人应保证所提交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并在证明材料中逐页加盖公章;

2.响应文件(非投标文件)须双面打印标注页码,并加盖骑缝章装订密封,提交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九、采购结果公示

采购结果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公示,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长沙海关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东二环一段678号长沙海关618-2办公室

联系人:马先生、刘先生

电 话:****-********185*****970

附件:*******/********150*****513.xls">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二级风险监测点建设自评表.xls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测 风险 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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